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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展开具体的内容之前,不妨来回顾一下去年731的调整:
去年调整影响最大的是传统险,因为竞争的关系(尤其以增额终身寿为首的产品),市场上几乎所有产品都是顶格做到3.0%定价的,但对于分红,很多公司在实际产品定价中本来也没有超出2.5%,万能险同理,保证利率2%的占大多数。所以,虽然去年也是全面下调,但是真正受影响的,还是传统险为主。
但今年不一样,大多数传统险、分红险和万能险的定价/最低保证利率都超标,所以停售面会更大。
极端一点来讲,可以说,除了一年期产品,大多数产品可能都要下架。
所以,接下来的两个月,先停3.0%的传统险,再停分红和万能,会是整个市场的主旋律。
好了,那么问题来了,此番调整,和我一个普通人到底有何关系,如果想在这个时间点买点保险的话,买什么?
2022.9,国有六大行下调存款利率
2023.6,国有五大行再度下调存款利率
2023.9,六大行、部分股份行下调挂牌利率
另一个可参考的无风险利率,国债收益率,也是跌不停:
至于理财或信托产品,“有钱人的收割机器”,这两年更是让大家见识到没有最离谱,只有更离谱,比方一切都是假的却在18年之后才爆雷的海银财富。
所以,静下心来想,这样的环境下,手里有点钱,既想要安全又想长期有一定增值性的,怎么可能少得了保险?
既然要配置,那为何不趁现在,锁定相对更好的利益?
当然,这个利益不是很多人通常说的收益。
且听我分解。
重疾险
年金险(包括个人养老金)
另一类值得入手的产品,是年金险,也包含可以抵税的个人养老金,这类产品,现在大多数是3.0%定价的,预定利率下调之后收益也会受到比较大的影响。当然,保障期间越长,受到的影响越大。
另外,还想打破一些误区,年金险尤其是养老金,不是说适合老人买,老人可以买,但是收益性就一般,如果你自己的保障和养老产品都配置得差不多了,也可以考虑给孩子买这类产品。再搭配个万能,将来既能给孩子用,也能给自己用。
个人养老金就更要买了,除了常规产品的增值之外,还能抵税,挣越多省越多,是难得的官方让你“薅羊毛”的好东西,一定不要错过政策和时间点。
增额终身寿,分红or非分红均可
除了3.0%的增额终身寿,2.5%的分红增额终身寿,其实也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前者虽锁定终身利益,但同时失去了市场向好之后更高的收益;后者除了较高的保证利益之外,还能共享分红收益。
今年的红利实现率虽不能完全令人满意,但是是众多因素共同作用下的一年期行为,并非整个保险期间受此制约,所以不要因为这一年的成绩单影响对整个分红险的看法。更多内容可以看这里红利实现率从0%到100%,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八卦姐认为,预定利率调整之后,分红险的魅力会再次发挥出来。
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相关条例,到底能不能100%兜底,不妨来看条文:
第二十二条 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的保险公司的清算资产不足以偿付人寿保险合同保单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可以按照下列规则向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助:
(一)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90%为限;
(二)保单持有人为机构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80%为限;
(三)对保险合同中投资成分等的具体救助办法,另行制定。
除人寿保险合同外的其他长期人身保险合同,其救助标准按照人寿保险合同执行。
保险保障基金依照前款规定向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助的,救助金额应当以保护中小保单持有人权益以维护保险市场稳定,并根据保险保障基金资金状况为原则确定。
第二十三条 为保障保单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会同有关部门适时调整保险保障基金的救助金额和比例。
主要就讲红色部分,首先,关于90%的问题,有人认为这是保障基金补助给受让公司的,不是给保单持有人的,受让公司本身还有资产,所以可以拿到100%赔付,但是这一切,还仅停留在理论层面。
好,接着看(三)对保险合同中投资成分等的具体救助办法,另行规定。分红、万能、投连,肯定都是有投资成分的,没什么好说。但是对于增额终身寿这么特殊的险种,你说它算是有投资成分还是没有呢?它虽然是终身寿的外壳,但是挂了储蓄类产品的内核,这一点,我们都知道,难道监管大大不知道么。
但将来到底怎么执行,还说要看官方的“另行规定”怎么个规定法。
另,根据今年3月份最新颁布的《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将根据公司治理、业务经营、资金运用、资产负债管理、偿付能力管理和其他方面六个维度,将保险公司分为1~5级及S级,数值越大反映人身保险公司风险越大,需要越高程度的监管关注。正处于重组、被接管、实施市场退出或风险处置进入实质性阶段的人身保险公司,经监管机构认定后直接列为S级。
对监管评级结果为5级的公司,在采取上述监管措施基础上,必要时应制定实施风险处置方案。可视情况依法安排重组、实行接管或实施市场退出。
可惜的是,这个评级结果是不对外公布的,但是办法的推出,将有利于落实“高风险高强度监管”的监管导向,合理配置机构监管资源,真正落实分类监管要求,引导人身保险公司形成差异化发展的竞争格局。
出来混,迟早都是要还的,自己玩坏了,凭什么大家来兜底?
最后,从八卦姐的亲身经历,即便是证据确凿资料齐全清晰的重疾险理赔,经营混乱的公司和品质好的公司,那理赔体验真是差十万八千里。
重疾理赔尚且如此,更何况资金投入更大的储蓄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