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庭教育学会标准工作专业委员会
关于开展 2024 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会员、课题申请人: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的重要论述精神,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发挥学术研究与引领作用,以标准为先促进家庭教育的规范发展,经报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审批同意,学会标准工作专委会启动2024年度家庭教育标准系列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指南
(一)全国家庭教育行业规范研究
(二)家庭教育指导师职业准入研究
(三)家庭教育培训机构认证标准研究
(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标准与评估研究
(五)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标准研究
(六)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标准的国际比较研究
(七)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监测评估体系研究
(八)家庭教育学科建设质量评价标准研究
(九)家庭教育学科人才培养标准研究
(十)家庭教育职业培训师资培养标准研究
(十一)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人员从业标准研究
(十二)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人员专业素养研究
(十三)家庭教育指导课程标准研究
(十四)家庭教育指导教材开发和管理制度研究
(十五)家庭教育产品标准和评估研究
(十六)学习型家庭建设标准研究
(十七)儿童发展阶梯式评价标准研究
(十八)家庭教育试点单位遴选机制及认证标准研究
(十九)家庭教育试点单位评估和管理标准研究
(二十)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站/家长学校建设/工作标准研究
申报课题可结合实际研究,参考选题指南确定具体名称,表述科学、严谨、简明。
二、申请人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为中国家庭教育学会标准工作专业委员会的单位会员负责人或个人会员。
(二)课题申请人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职称并具有参与课题研究的经历。
(三)课题申请人在中国家庭教育学会没有在研或未完成结项工作的课题。
三、课题经费资助
课题研究经费自筹。
四、课题完成时限及成果要求
(一)课题完成时限
一般为两年。课题申请单位(个人)需组建课题组,按照时间点推进工作,确保按时交付科研成果。期间,需要参加学会标准工作专委会组织的课题申请工作汇报及评审会,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未按时限完成课题的,将取消课题结题资格。
(二)课题成果要求
结题时可提交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学术论文或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中国家庭教育学会标准工作专业委员会2024年度课题”字样(含课题名称和编号)。获准立项的《课题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申请人应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顺利结题的课题组将会获得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印发的课题结题证书,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在同等条件下,还可以被优先推荐参与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家庭教育试点单位的遴选。
五、申报和评审
(一)申报期限
2024年10月25日至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数量
每位申请人仅限申请一项课题。
(三)申报材料
1.材料内容:《中国家庭教育学会标准工作专业委员会2024年度课题申请书》(附件1)。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
2.材料格式:电子版,一式两份,一份为doxc.格式(不需要签字盖章),一份为pdf.格式(需为经过签字盖章的扫描件)。
3.材料提交:请申请单位(个人)应在2024年11月30日17:00之前将《申请书》提交至:feicdfe@bnu.edu.cn 并在邮件主题注明“中国家庭教育学会标准工作专业委员会课题”字样。
(四)课题评审
课题申报结束后,标准工作专委会按学会课题管理要求组织立项评审工作。评审程序包括初审、二审、终审和公示。初审由标准工作专委会秘书处负责,二审由专委会秘书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终审由学会课题专家组负责,评审结果报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审批。课题不收取评审费和管理费,评审结果将在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官网予以公示。
六、 咨询方式
课题相关事宜咨询:曾老师 15801257750(微信同)
会员相关事宜咨询:李老师 15120075532(微信同)
七、附件
点击下载:
附2:中国家庭教育学会标准工作专业委员会会员申请流程
中国家庭教育学会标准工作专业委员会
2024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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