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外延”到“内涵”:
中国早期电影的传播实践(1896—1916)
摘 要:甲午战后,走出国门的清廷官员开始频繁与电影相遇。从“外延”到“内涵”,改良派、立宪派和革命派的高级官员对电影的认识不断深入,从将之视为一种机器、技术,再到将之看作启迪民众的教育工具,最终将其视为国家应予重视的产业。尽管三派人物与电影的相遇均属偶然,但他们的行动都在有意无意间促进了电影在华的推广,他们自己亦参与到中国电影事业的实践活动中。从被动、自发,再到积极,整个过程展示了电影这种新生媒介内蕴的丰富可能性。
关键词:早期电影 晚清 高级官员 现代化
当然,在中国,电影的到来发生在一个本土观众抗拒新兴事物的不幸年代。[1]
——Jay Leyda(陈立)
在某种程度上,陈立所言不虚。从第一次鸦片战争开始,中国便陷入一系列的内外纷扰。1897年,就在甲午中日战争刚刚结束、清政府新败之际,清政府开始了新一轮的改革。同一时间,电影这一新生事物第一次来到中国。[2] 与其他外国商品和知识一样,电影正是在此时被许多思想进步的高级官员所了解、接纳和推广。
在分析晚清高级官员电影活动时,英国文化研究学者斯图尔特·霍尔(Stuart Hall)对“外延”(Denotation)和“内涵”(Connotation)的区分颇有助益:“外延”这个术语在很大程度上相当于一个符号的字面意义:因为这个字面意义几乎是被普遍认可了的……另一方面,“内涵”仅仅用来指不太固定的意义,因此是更为惯例化、更为多变的联想意义,这些意义显然依具体事例而定,所以一定要依靠符码的介入。[3]
作为机械时代的产物,电影最早是作为一项现代技术发明引起大众注意的。彼时,市场充斥着各式各样的专利电影设备,如卢米埃尔的电影投影机(Cinématographe)、爱迪生的活动电影放映机(Kinetoscope)、德国的电影放映机(Kinematograph)等等。而相应的,将电影视作一种机器或光学仪器的观点,即“电影机器观”便顺理成章了。早在 1896 年,在荷兰访问的李鸿章就被电影这种新奇的机械所吸引。但随着新鲜感渐渐散去,此后的中国官员逐渐对电影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他们重在“解码”(Decoding)电影的“内涵”,特别是对其社会文化潜能加以发掘。对以端方和戴鸿慈为代表的立宪派来说,电影不仅仅是某种机器,更象征着来自西方的知识,是启迪民众的有效工具,他们因此积极参与到电影活动之中。进入民国后,主流电影观再次发生改变,对以伍廷芳为代表的革命派和新生的民国政府来说,电影不仅仅是某种机器或教育工具,更具有商业价值,是一项应该被工业化、系统化、国有化的产业。
总体来说,在华引进初期,电影借助了许多高级官员的力量推广,同时也背负了对其各种各样的理解。在引介和利用电影这一新颖的媒介资源之时,各派知识分子趋向于接近自身意识形态的选择和实践:对改良派来说,电影是一种代表新近科学技术的机器;对立宪派来说,电影是一项有教育功能的娱乐活动;对革命派来说,电影是一项产业。尽管三派人物都是在偶然间接触到电影这一新生事物,但最终,他们的行动不仅在有意无意间推广了电影,还使得他们自身参与到中国电影事业的活动中,利用电影促进了中国的现代化。在各方的实践之下,作为一种新颖媒介,电影最终不但遍布中国社会的各种场合,也充分展示了其内蕴的多种可能性。
一、李鸿章的环球旅行和作为机器的“电影”
早在 1896 年 7 月,亦即中国首次电影放映的前一年,作为其时最具影响力的中国政治家,李鸿章已在访问荷兰之际观赏了电影。1896 年春,适逢沙皇尼古拉二世(Tsar Nicolas II of Russia)的加冕典礼,李鸿章作为“钦差头等大臣”从上海出发、前往俄国表示祝贺。自此,李鸿章开始了他的环球旅行,也是在此契机下破天荒地成为中国的第一名电影观众和“电影明星”。在结束俄国的访问后,李鸿章一行经德国到达荷兰。[4] 李鸿章于 1896 年 7 月 5 日抵达海牙附近席凡宁根(Scheveningen)的海滨浴场“休闲宫”(Kurhaus),并在当晚的宴会上,观看了电影。《北华捷报》(North China Herald)报道称:“他(李鸿章)在这里第一次见到了如同放大版的爱迪生活动电影放映机的电影放映机[5] ,并大为着迷。”[6]
李鸿章的这场放映是由“休闲宫”的总负责人伯纳德·戈德贝克(Bernard Goldbeck)安排的。据记载,荷兰的首次影片公映可以追溯到 1896 年 3 月 12 日的阿姆斯特丹,那场活动由卢米埃尔公司的比利时代表卡米尔·塞夫(Camille Cerf)主持,并由弗朗西斯·杜布利耶(Francis Doublier)操作投影机。事实上,从 1896 年 6 月 12 日开始,塞夫便在“休闲宫”举办夏季电影放映[7] ,这很可能被作为一种吸引顾客的方式。[8] 李鸿章观看电影之时,距荷兰首次放映也只过去四个月。他所参加的那场放映很可能也是由塞夫主持的[9] ,这一猜测也可以有效解释,在李鸿章的翻译员对戈德贝克说“这是来自伟大的爱迪生的发明”时,后者当即反驳道:“不!这是卢米埃尔的发明。”当然,这一回答也被翻译给了李鸿章听。
作为新奇事物,电影给观众带来的困惑一度使得放映暂停,直到戈德贝克亲自解说原理后,放映才得以继续。在这场放映后,李鸿章对大银幕的兴趣更大了,他让人把光投射到黑色的幕布上,并走上前仔细地观察。这时,“他被自己投在白色地面上的影子深深吸引了”[10] 。
离开荷兰后,李鸿章一行又访问了比利时、法国、英国等国,并最终于 1896 年 8 月 28 日抵达美国纽约,当地报刊和大众很关心这位“伟大的中国长者”(The Grand Old Man of China)。和上次只作为观众不同,这次李鸿章本人成了被摄像机追逐的“电影明星”。从码头到华尔道夫酒店(Waldorf Hotel)的路上,李鸿章成为爱迪生制作公司(The Edison Manufacturing Company)和美国妙透镜公司(The American Mutoscope Company)这两家对手公司竞逐拍摄的对象。爱迪生制作公司摄影部负责人詹姆斯·怀特(James White,两年后他也踏上了环球旅行并前往中国)拍摄了影片《李鸿章的行李车》(The Baggage of Li Hung Chang,1896)(胶片长达五十英尺,约 15 米),但是只拍到了离开码头时李鸿章的行李,而非“伟人”本人。不过,怀特很快将这则短片加入到了更长的影片《李鸿章的到来》(The Arrival of Li Hung Chang,1896)中。在后面这部片子中,在装饰有龙纹丝绸横幅和中式灯笼的华尔道夫酒店门口,李鸿章上了马车。[11] 这两部影片均在 8 月份作为“爱迪生新电影”而发行[12] ,但此后,爱迪生公司并未继续追踪拍摄李 鸿章后来的行程。
相比之下,从爱迪生制作公司辞职后与他人合作成立美国妙透镜放映公司的威廉·迪克森(William Dickson)似乎更加努力,他想要通过击败老东家来确立自己新公司的声誉。他不仅成功拍到了李鸿章到达纽约的画面,还跟踪拍摄了李鸿章接下来的行程。在李鸿章从码头到华尔道夫酒店的途中,迪克森拍摄了影片《李鸿章——第四大道与百老汇街》(Li Hung Chang: Fourth Avenue and Broadway,1896)和《李鸿章——第五大道与五十五街》(Li Hung Chang: 5th Ave and 55th Street,1896),并将这一系列李鸿章相关的影片列为“重要人物(Notable Personage)”系列发行。迪克森不仅为李鸿章拍了热门影片,还通过与这位“重要人物”建立良好关系,推广了自己公司的王牌产品“妙透镜”(Mutoscope),使之能在市场上与爱迪生的活动电影放映机抗衡。妙透镜公司许诺赠予李鸿章一套影片,并于两年后的夏天在北京李鸿章的住所兑现了这一诺言。
彼时正值义和团运动结束不久,李鸿章被召回京中,作为清政府代表和八国联军谈判。在北京,他遇到了奉命前来拍摄义和团相关影片的美国妙透镜公司摄影师弗雷德·阿克曼(Fred Ackerman)。阿克曼将妙透镜呈给李鸿章观赏,并将这段经历拍摄成影片《李鸿章在北京》(Li Hung Chang in Peking,1901)和《让李鸿章看妙透镜》(Presentation of Parlor Mutoscope to Li Hung Chang,1902)。[13] 据美国妙透镜公司的目录显示,在这两部影片中,李鸿章先是接受了阿克曼的采访,然后收下了作为赠礼的妙透镜,妙透镜里有迪克森于 1896 年在纽约拍摄的《李鸿章在格兰特将军墓》(Li Hung Chang at Grant’s Tomb)。在电影银幕上看见自己,这无论对李鸿章还是全体中国人来说,都是一次新奇的体验。
作为“重要人物”,李鸿章不仅出现在实况影片(Actuality Films)中,也是幻灯片(Magiclantern)的常驻主角,曾出现在克莱恩视觉公司(The Kleine Optic Company)的幻灯片中。该公司在义和团运动高潮时期拍摄了一系列幻灯片,共有 58 张幻灯片,内含雷夫·弗拉维斯·J.布罗布(Rev Flavius J. Brobst)的文字讲解,并以固定价格出售。[14]
总体来说,作为改良派代表的李鸿章的电影观建立在“电影作为一种机器”的认识基础上,而这种观点在当时是很常见的。他眼中的“电影”,是一种新奇的机器,一种西方的新技术,一种“外延”概念上的电影。
二、作为启蒙工具的“电影”
1901 年 9 月 7 日,庆亲王奕劻与李鸿章代表清廷签署了《辛丑条约》。在那之前,清政府已派遣醇亲王载沣和那桐作为特使分别前往德国和日本,追悼两国在义和团运动期间死于北京的公使,并向两国“道歉谢罪”。1901 年 9 月 4 日,载沣在波茨坦(Potsdam)觐见德皇威廉二世(Kaiser Wilhelm II)后前往但泽(Danzig)。在但泽,美国妙透镜放映公司的德国分公司拍摄了纪实短片《中国醇亲王——德国但泽》(Prince Tsung of China: Danzig, Germany),记录了载沣乘坐皇室用车从但泽的军事演习归来的场面。[15] 短片于 1902 年 11 月发行,长度为 25 英尺(约 76 米)。在日本的那桐虽然没有像李鸿章和载沣那般留下影像记录,但也用日记记录了他与幻灯和摄影机等光学器材的接触。[16] 1903 年,那桐再次来到日本,出席大阪博览会,并在这场博览会上观看了电影。[17]
1905 年,清廷派五大臣分赴各国考察。虽然使团的主要任务是考察日本、美国、德国、英国等国的宪政制度,但端、戴带领的使团也格外留意国外戏剧的发展状况。作为外宾,他们常受邀观看戏剧演出,这也使他们有了不少接触电影的机会,比如戴鸿慈在《出使九国日记》中就详细记载了使臣们的电影相关活动,其中尤以在德期间居多。
结束访美之后,五大臣于 1906 年 2 月登上前往德国的客轮。2 月 21 日是纪念美国总统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的联邦节假日“华盛顿诞辰”(Washington's Birthday),当天,他们受邀出席了客轮上的晚宴。[18] 在宴会大厅里,有一幅由投影机投射在墙上的华盛顿肖像,而大臣们对此并未表现出丝毫惊讶,这也侧面说明他们对此类光学器材早已有所了解。
1906 年 4 月 15 日,使团一行参观了柏林大学,并看到校园里有一个专门放映电影的戏院,戏院的二楼是一个陈列着各种电力、化学仪器的博物馆。戴鸿慈在日记中记录了该博物馆票价为“三德国马克”。但是,没有记载显示大臣们在那里观看了电影。5 月 3 日,受杜塞尔多夫市长邀请,他们去观看了一场当地的电影放映,放映从午夜十点持续到凌晨两点,这是使团一行人参与电影相关活动的首条确凿记录。此时距李鸿章在荷兰“休闲宫”宴会上见识卢米埃尔的电影投影机已过去十年之久。电影又一次成为娱乐宾客的流行方式。6 月,使团一行人回到柏林。6 月 2 日,德华银行(Deutsche-Asiatische Bank)的总管穆勒(Müller)邀请他们参加晚宴。宴席过后,主办方放映了有各式男女唱歌场面的影片,还伴有留声机配乐。影片“栩栩如生”的效果令戴鸿慈深受震撼,他评价说,这些画面比自然本身更显自然和精妙。6 月 29 日,在德商瑞记洋行(Arnhold Karberg&Co.)的晚宴上,再次放映了影片。这一次,戴鸿慈给出了生动描摹:“戏院被电灯点亮。突然,云和树出现了,然后是海和浪。再然后,是海底宫殿的场景,里面还有贝壳和仙女。全都色彩斑斓、五光十色。”[19]
这是戴鸿慈迄今以来观影体验里最佳的一次,也使得他在放映结束后对光电和科学的发展不吝赞美之辞。
很显然,五大臣一行在德期间对电影印象深刻,端方甚至购置了一套电影机带回中国,并打算进献给慈禧太后。在正式呈上之前,端方邀请了一些贵族、官员到其府上参加试映。不幸的是,由于放映师的不当操作导致了机器爆炸,造成两死四伤[20] ,而主人端方恰巧避开爆炸,逃过一劫。尽管出了这样的插曲,满洲贵族和清廷高官还是对电影表现出了巨大的热情。比如,时任两广总督的张之洞就曾观看由日本巡回放映师带来的日俄战争片。[21] 而端方的短片试映及相关新闻和流言演变为媒体热点,也间接推广了电影。
五大臣回国后,戴鸿慈和端方在奏折中,回忆了他们的旅程见闻,并提议通过举办博览会来启蒙百姓。[22] 博览会被认为有利于宪政改革[23] ,而电影也被列为博览会的组成部分。事实上,端方将博览会和电影结合起来的热情并非偶然,早在 1904 年,他就与在西方作为“金陵福(Ching Ling Foo)的经纪人”而闻名,同时也是张园(Chang Su Ho’s Gardens)的投资人和总经理的乔治·摩赛(George Mooser)相识。[24] 端方、摩赛二人对电影的兴趣一拍即合。在南京举办南洋劝业博览会的提议被朝廷批准后,端方聘用摩赛担任“博览会特别大使兼宣传与娱乐主管”[25] ,摩赛随后在西方媒体上大肆宣扬,并为博览会组织、举办了一系列娱乐节目,其中就包括电影放映。
作为一项官商合办的事业,南洋劝业博览会受到上海商界的广泛支持。在开幕式的几个月前,摩赛就在张园办了一场轰动一时的推广会(即上海出品会),其中电影放映成为焦点。《申报》的一则广告曾评论说,博览会门票值得一买,因为单就电影节目来看就已值回票价。[26] 1910 年 5 月,筹备已久的南洋劝业博览会成功开幕,当即成为吸引全国游客的一大盛事[27] ,而电影放映则再一次成为热门节目。
总体来说,立宪派官员视电影为启蒙民众的有力工具,更加重视电影的教化功能,这比李鸿章的“电影机器观”更进一步。
三、民国肇始与电影的工业化
1912 年是中国从清朝跨入民国的转折之年。电影在华已经快速发展了五六年,人们很难再忽视这一有利可图、潜力无限的行业。[28] 尽管电影机和胶片早已进入中国,但民众想看到影片,仍然十分困难,多需依赖在华占据垄断地位的百代电影公司(Pathé Chine)。[29]
对此期的中国电影业而言,伍廷芳显得格外重要:作为极富声望的政府高级官员,他与爱迪生的接触不仅鼓励了一大批中国人前去探访海外电影公司,还推动了政府将电影业纳入国家管制范围。[30] 伍廷芳于 1842 年出生于新加坡,早年在香港接受西式教育,是中国近代第一位律师。他曾在李鸿章手下担任幕僚长达 14 年之久,后来被任命为驻美国、西班牙、秘鲁、墨西哥、古巴公使。[31] 早在 1903 年,他就曾参与组建清政府商务部。由此可见,他对电影商业性的关注绝非偶然。晚清新政失败后,伍廷芳转而追随革命派,先后以外交总长和司法总长的身份为南京临时政府效力。尽管还不清楚民国政府具体从何时开始利用电影来建设国家,但早在民国初年,已有不少政府团体和商人开始赴美接触电影公司了。
1909 年 12 月 24 日,在归国前夕,即将离任的驻美公使伍廷芳还特意给爱迪生打去电话。[32] 伍廷芳十分崇拜爱迪生,认为他是美国“坚韧与忍耐”精神的体现,甚至将爱迪生与孔子并举。[33] 对中国实业兴趣浓厚的美国金融家查尔斯·R.弗林特(Charles R. Flint)邀请伍廷芳参观爱迪生的国家留声机公司(National Phonograph Co.)[34] ,而伍廷芳则在参观后邀请爱迪生访问中国。爱迪生对此十分感动,并用留声机录下了伍廷芳的讲话。在这段讲话中,伍廷芳表达了钦佩之情,并说爱迪生给他看了“他的许多最新发明”[35] 。虽然伍廷芳并未提及活动电影放映机或其他电影相关的发明,但他极可能在那里观看了电影。
在伍廷芳 1912 年出版的《一个东方外交官眼中的美国》一书中,电影机(Cinematograph)一词频繁出现。例如,他将在空气不畅的房间中吸烟的情景,比作将放大的细菌投映在银幕上的样子。显然,对伍廷芳而言,电影的基本功能依然是阐释性和教育性的。伍廷芳还留意到,西方的时尚潮流在中国的口岸城市及其他大城市也极为流行,中国的戏剧演出、电影放映随着西方技术的发展变化不断改进。伍廷芳认为,这些改进很有趣,但“情节不怎么有戏剧性”,这让他感到不满。在他看来,“人性就偏好刺激和戏剧”,如果不能充分利用这一特点,那就太可惜了。[36] 这表明伍廷芳已留意到了对叙事电影来说至关重要的影片戏剧性问题。[37] 总的来说,虽然伍廷芳提到过利用电影教化民众,也留意到电影的“戏剧性”,他的电影观仍接近立宪派,视电影为促进知识增长和启迪百姓的辅助性工具,这体现出在民国初期“电影教育观”的普遍,也解释了以《每周百代》(Pathé Weekly)为代表的短纪录片式新闻片在之后的半个世纪为何会如此流行。与此同时,与其他重要人物一样,伍廷芳也成为由世界电影公司(World Film Corporation)副总裁和总经理路易斯·J.塞尔兹尼克(Lewis J. Selznick)所制作的系列故事片《对大战宣战》(War on War)中的人物,该片意在反对正在进行中的第一次世界大战。
如前所述,许多个人曾追随伍廷芳的脚步走近海外电影公司,其中就有一位“聪明且富有的中国人”LungYi-Sung,他对当时中国电影现状很不满。他曾说,“上海的电影院早上九点才开门,然后营业到午夜;最便宜的票价是 75 美分,最贵的是 1.75 美金。不消说,电影是罕见的资源,只有有钱人才能光顾”。尽管在中国沿海地区,电影市场已接近饱和,Lung 认为内陆地区还有更大的市场潜力,电影可观的利润“将在他那拥有五亿人口的国土上翻倍”。他因此环游世界,“搜寻关于美国电影和电影制作的信息,用于推动电影在‘新中国’的发展”,在美期间还私下拜访了克莱恩视觉公司。[38] 与此同时,中国人也参与到西方电影界的活动中,比如来自北京的Ching We Ling就参加了在丽笙酒店(Radisson Hotel)举办的美国电影放映联盟明尼苏达州大会(Minnesota State Convention of the Motion Picture Exhibitors’ League of America)。[39]
辛亥革命后,电影放映活动逐渐走向工业化、系统化,并在民国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愈发官方化,政府甚至参与到电影的发行和制作之中。事实上,早在 1911 年 12 月,政府便与伦敦的财团达成协议,在中国的几座大城市联合建立多家电影院,由中国提供资金支持、负责后续运营。作为回报,财团将获得在华的电影拍摄权。[40] 1912 年,民国政府委托东京大学毕业生Yen Mi Yen Loy 博士协助进一步发展中国的电影产业。据《纽约剪报》(New York Clipper)报道,Yen 博士将与一家纽约电影制片公司合作,并“立即开始配备全套摄像设备和包括电影机器专家在内的其他必需配置”[41] ,试图将电影输出到中国。
1914 年 6 月,实业家张振勋带领 18 人组成的中华民国荣誉商业委员会访问爱迪生实验室,受到了爱迪生及其助手的热情款待。[42] 1916 年 9 月,一场关于在华电影制作的会议在纽约召开,上述的一系列合作活动在这次会议上达到了顶峰。该会议旨在“汇合中国电影发展各方的利益”,与会的各方代表包括中国驻华盛顿大使、中国电影公司的代表、关心电影事业的商界代表 Sling Yung 以及电影大亨本·布罗茨基(Ben Brodsky)派来的代表。会上,中国政府代表向投资者表示,政府对电影促进国家发展的潜能很感兴趣,“将动用陆海军力量、政府资产和设施来拍摄电影”,此举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电影事业在华的合法化,而计划投入此项事业的资本更是高达 1500 万美元。[43]
结语
1896 年至 1916 年的二十年间,改良派、立宪派、革命派均参与到电影相关活动中。作为其中的先驱,李鸿章是改良派的代表人物;端方和戴鸿慈是立宪派的代表人物;伍廷芳则代表着革命派。每一派人物都对电影有着自己独特的看法。李鸿章第一次接触到电影是在 1896 年的荷兰,他的电影观建立在“电影作为一种机器”的认识基础上。通过对电影这一“外延”的解码,李鸿章将电影理解为某种机器和技术发明。1906 年,也即李鸿章环游世界的十年之后,以“五大臣”为代表的立宪派官员出洋访问,此后他们便积极地参与到电影活动之中,比如举办电影短片放映活动和将电影放映纳入博览会中。这类活动背后的动机主要是教育性的,他们的电影观建立对电影“内涵”的解读之上,电影被视为日常教化民众的有效工具,相较于李鸿章的“电影机器论”,这无疑是一大进步。在晚清到民初的转折过程中,伍廷芳与爱迪生的交往鼓励了大批国人投身电影事业。1916 年,又一个十年后,民国政府向中外投资者保证对在华发展电影事业的支持,并将电影纳入国家的发展中。
从这三派人物的电影活动中,我们可以看到某种“发展”(Development)的模式。首先,与电影相关的活动显著增多:改良派官员只是偶尔、被动地卷入电影活动,立宪派官员开始主动地参与电影活动,而到了革命派官员那里,他们开始热情参与到电影活动之中,并引入了政府的官方支持。随着电影实践的增多,对电影的知识也在增加:李鸿章的电影观停留在“外延”层面,将电影视作某种实用的机器或技术,另外两派人物则慢慢开始从“内涵”层面来解码电影,将电影视作教化民众的工具,甚至是助力国家建设的力量。总体来说,在这些热衷改革的晚清高级官员的努力下,电影在中国得到了自上而下的推广。然而,参与电影活动中的官员人数毕竟有限,且他们与电影的接触大多发生在海外访问期间。因此,也不应过度高估他们对中国电影发展的影响。
责任编辑:谢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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