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四个“工改”财税类奖励扶持政策介绍

楼市   房产   2023-05-21 09:01   广东  
中山大力推进工改以来,各类政策不断补充完善。其中,针对工改项目的财税类奖励与扶持政策是重要的一部分。今天就介绍当中的四个政策。
(温馨提示:以下只是对政策的简化提炼,一切以政策原文和相关部门解释为准)
一、亩均产值阶梯式奖励
文件名称:《中山市“工改工”项目亩均贡献阶梯式奖励实施细则》
奖励对象:改造主体、招商运营主体
奖励标准:改造项目亩均贡献30万元以上不足40万元的,每亩用地奖励6万元;以此为基础,亩均贡献每增加10万元的,每亩用地增加奖励3万元。。
适用条件(同时满足):
1、2021年1月1日后批复改造方案的。
2、自主改造或合作改造项目;不适用于政府征收、收回(收储或挂账收储)实施的项目。
3、用地不小于10亩。
4、容积率不少于1.5。局部改造按整体算。
5、新建厂房首层不低于6米,二层以上不低于4.5米,车库高度2.8—3.5米。(特殊需要可调整)
6、楼面荷载不低于4KN/㎡。
7、亩均贡献达30万/亩以上。
申请时间:
1、整体一次性改造的,竣工验收后第二年起5年内(按自然年度)申报。
2、分期改造的,任一期竣工验收后第二年起5年内申报。
具体流程:
二、贷款贴息补助
文件名称:《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贷款贴息补助实施细则》
其他内容直接看下表

贴息利率不超过当期商业银行贷款的LPR利率,即高于LPR利率的以当期LPR利率执行,低于当期LPR利率的按实际贷款利率执行。
具体流程:
三、整合改造奖励
文件名称:《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项目整合改造奖励实施细则》
奖励对象:改造方案确定的改造主体(仅限企业)
补偿标准:2022年度的奖励标准为100元/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后续逐年实行奖励退坡机制,具体以补充通知的形式明确。
适用条件(同时符合):
1、市场主体整合3个及以上不同权利主体的国有用地(含村集体自愿将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用地)
2、项目面积达到30亩(含)以上。
3、新建工业厂房(含行政办公和生活配套设施用房)的建设标准须符合《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
具体流程:
四、腾挪补助
文件名称:《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企业搬迁腾挪补助实施细则》
补助对象及适用条件(同时符合)
1、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均在中山市范围内并依法诚信经营的规上工业企业。
2、所补助企业从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项目范围,搬迁腾挪到我市范围内,并租赁经迁入地镇街政府指定或认可的厂房继续生产经营。
3、所补助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受惩戒黑名单。
4、所补助企业与厂房租赁出租方不存在股权控制关系。
补偿标准:
1、租金补助按租赁面积据实核算。不超过搬迁腾挪前原厂房面积(包括仓库、办公和生活等配套面积)。
2、补助标准为6元/平方米·月。
补助期限:
1、事后补助。
2、连续补助2年,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该企业上一年度在我市的地方经济贡献。
3、对2022年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补助
4、2025年12月31日前已搬迁腾挪但获得补助资金期限不足2年的,在2025年12月31日后继续执行剩余年限的补助。
具体流程:
除以上四个政策外还有其他政策,但主要是对内的,因此这里暂时不详细介绍。

中山市城市更新研究社
专注中山市城市更新的政策研究与解读,提出地方城市更新的看法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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