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传统饮食文化中,一些中药材往往作为食材广泛食用。《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食药物质。食药物质是指传统作为食品,且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物质。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药食同源物质的研究和认定,先后公布了102种(槐花、槐米算2种)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名单。
神农本草精英荟对此102种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名单作了系统分类整理、增加了主治功效,并对用药及食用部位作了备注,以更方便广大读者在日常生活中辨识和使用。
由古至今,在中国传统中医药和内涵丰富多彩的食品发展历史长河中形成了“药食两用”的理念和实践,不仅极大地丰富了中国民众的饮食,而且提供了长期安全食用的证据。随着中医药更广泛地走入寻常百姓家,中医食疗养生越来越被重视,“既是食品,又是药品”领域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加大“药食同源”知识的传播力度,指导消费者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正确使用,从而有效提升大众健康水平,减少疾病发生以及随之而来的医疗支出压力,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参考资料】:
1.《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 (1987年10月22日卫生部发布)
2.公布部分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品种名单(〔1988〕食监检字第23号)
3.《关于1998年全国保健食品市场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卫监法发〔1998〕第9号)
4.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 (卫法监发〔2002〕51号)
5.关于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8号)
6.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卫食品函〔2019〕311号)
7.《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卫食品发〔2021〕36号)
8.关于党参等9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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