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一则“驴友违规探险被追责2万元救援费”的新闻冲上热搜,再一次将关于”有偿救援”的讨论带入公众视野。
此次救援费是针对「“10·26”奉新县天狗岭驴友失联救援事件」的事后追偿。
整个过程处理得非常严肃,从10月26日发生,到11月1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组织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和宜春市有关人员会商,再到11月7日宜春市政府召开警示教育约谈会,省级、市级、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相关负责人列席对5名驴友进行了面对面的批评教育,然后依法对该5人追缴2万元救援费用。
5名驴友现场签署了《承诺书》和《具结悔过书》,并于11月8日将钱转入了奉新县财政账户,这笔费用将支付给参与救援的社会救援力量和群众。
图源/江西发布
这是江西省首次对违规探险造成公共资源浪费的行为进行追责罚款。
发生了什么?
10月25日,南昌籍一行驴友10人前往奉新县百丈山进行徒步探险运动,当晚住在山下的民宿。10月26日,其中有5人听从了当地民宿经营者的建议不再进一步探险,另外5人则不顾劝阻执意徒步进入百丈山未经开发的天狗岭区域,并与民宿经营者约定当天下午5点前返回民宿。
百丈山地处赣西北山区,位于江西省西部的奉新县境内,是奉新县海拔最高的区域,被称为“奉新屋脊”,这片山区多为崇山峻岭,林木葱郁,气温常年偏低,建有4A级的百丈山风景名胜区,与西北部的天狗岭相接,天狗岭海拔约1458米,是奉新县第三高峰。
图源/天狗岭视频截图
图源/地图截图
到了18点30左右,民宿经营者王某见他们过了约定时间迟迟未归,并且也联系不上,便报警求助。
救援人员接到报警后立即上山搜寻,第一时间出动应急、公安、蓝天救援等政府和社会救援力量数百人前往现场救援。百丈山地形复杂,山路崎岖不平,并且当时还下着雨,夜间不仅气温低同时视线受阻,给搜救工作带来极大的挑战。
救援人员只能通过强光手电筒一边仔细观察脚印及滑行痕迹,一边大声呼喊失联人员的名字,山区根本没有信号,各个小队只能通过卫星电话通讯,以保证随时了解到搜救情况。
经过18个小时的冒雨地毯式搜救,救援人员于第二天中午11点40左右在修水县境内大潭嘴山间的一处水沟旁安全救出5名失联驴友,几人因不熟悉路况,加上下雨降温被困,被找到时除了体力不支以外,身体健康没有其他受伤情况。
网友分析路线,图源/fbs001
图源/网络
从网上流露出的照片中的几人穿着来看,他们穿了冲锋衣、徒步鞋,带了登山杖等户外必要装备,算是有一些户外经验的驴友。
奉新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陈兆虎总结分析,此次被困失联事件主要是由于几人安全意识不强,对潜在风险预估不足、应急准备不充分,缺乏必要的自救措施,再叠加盲目自信引发。
随后,省应急管理厅牵头就此次失联救援的有关责任问题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和宜春市有关人员进行会商,决定根据《旅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等相关条款进行追责和救援费用追偿。
相关部门对该5名驴友进行严肃批评后,鉴于他们认错态度良好,综合考量过错程度、个人承担能力,经协商由5人共同承担2万元救援费用,平均下来一人四千块钱。
图源/江西发布
此事冲上热搜后网上也是议论得沸沸扬扬,大多数的声音认为就应该收费,并且5人共2万的收费太低。
自从户外爆火以来,户外事故就层出不穷,遇难的不在少数,被困失联的更是三天一小救五天一大救,暑假期间每天都能刷到野外被困报警救援的事件。就拿近两个月来说,就已经发生#驴友独闯勒多曼因高反遇难#、#情侣夜爬冰晶顶失温遇难#、#驴友被困牵牛岗悬崖#、#驴友三清山迷路被困叫救援#等多起户外事故,这两天还看到一则儿子11月7日去爬哈巴失联至今,父母发寻人启示悬赏10万元的消息。
人活着要救,人没了要抬,200个人找2个人,600个人找5个人的情况比比皆是,救援负担越来越重,纳税人看了急得不行,以至于每次出现此类事件时,都要针对救援费battle三百回合。
我们相关文章的下的留言,这还只是极小一部分
其实这次天狗岭救援追责收费虽是江西省首例,却不是国内首例,很多地方早就开始尝试推行有偿救援制度,比如今年7月份,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了《户外探险旅游活动温馨提示》,明确了户外探险救援费用由个人承担,并且根据“谁发起、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团队安全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责。
而国内最早尝试建立有偿救援规范制度的,是黄山市风景名胜区。
国内首部建立有偿救援制度的规范性文件
2018年7月1日,黄山风景区正式施行《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这是国内首部建立有偿救援制度的规范性文件。
图源/文件截图
文件中指出旅游者在黄山风景区陷入困顿或者危险状态的,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应当组织实施救援,并且明确规定,该办法中所称的有偿救援,是指旅游者不遵守景区游览规定,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陷入困顿和危险状态。
也就是说,你正常按照规定在景区里面游览,崴脚了受伤了,景区还是会对你进行公共救援,并且是无偿的。但是,如果你乱跑乱闯,进入了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那就不好意思,得你自己承担救援费用了。
文件还提到,有偿救援应当遵循“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先救援后追偿、有偿救援与公共救援相结合、教育与警示的原则。
管委会成立了有偿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救援工作的组织和费用审定,同时对救援费用做了具体的解析和规定。
部分条款,图源/文件截图
同年9月份,四姑娘山景区也效仿黄山风景区发布了《四姑娘山景区山地户外运动突发事件有偿救援管理办法》,只不过发布时明确了该办法的有效期为5年,现在已经过期。
图源/四姑娘山景区
到了2021年11月,黄山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实施《黄山市山岳型景区救援费用追偿工作指导意见》,这份文件的意义是将有偿救援的适用范围从黄山风景区扩大到了黄山市内所有的山岳型景区。
图源/文件截图
2022年3月1日,《丽江市旅游条例》正式施行,范围是整个丽江,文件有整整13页,其中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关于有偿救援的规定引起了广泛关注。
条例二十九条第二款的内容是:旅游者不遵守景区(点)规定,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陷入困境或危险状态需要救援的,相关组织和机构完成救援后,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的救援费用。
图源/文件截图
该条例在调研起草时接到景区反映,游客不听招呼擅自进入未开发区的现象越来越频繁。
据玉龙雪山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虽然在景区开发、开放的游览范围(甘海子、蓝月谷、冰川公园、云杉坪、牦牛坪)均有户外救援设施、安全警戒红外感应探头、安全巡逻队员进行安全巡逻,并通过在景区票据上印刷提示、语音播报等方式引导旅游者安全游览,但是每年因不遵守景区(点)规定,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旅游者陷入困境或危险状态后求救的事件有3到4起。景区安全巡逻队、玉龙县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针对该情况也均是及时救援,无偿服务。
长此以往不仅会给景区甚至社会造成影响,也不能让违规游客意识到遵纪守法安全游览的重要性,因此“这类行为急需从立法上加以规范”。
而最近有偿救援管理办法的颁布,则是今年7月份北京市明确户外探险救援费用由个人承担。
图源/文旅北京
因此,咱也不是没有有偿救援的规定,但影响范围极小,而且大多是各自为政,没有全国统一。那么问题来了,有了明文规定之后,究竟有没有人遵守,起了多大效果,又该如何落地执行?
黄山市首例有偿救援
2019年6月份,黄山市偿救援制度规范性文件发布快一年后,首次实施了有偿救援行动,并向当事人收费了3206块钱。
6月1日,王某某穿过黄山风景区慈光阁票房附近铁丝网,未购票直接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后不小心从岩壁上滑落,跌落在岩壁下方一块平台上,之后王某某试图往上攀爬,由于岩壁湿滑而失败。由于手机电量不足且通话信号不好,他随后通过微信向之前认识的杨某求助。
接警后,救援大队启动预案,协调景区公安局利用技术手段初步确定游客被困区域。同时,就近的慈光阁片区组织管委会综治、防火以及股份公司环卫、汤口旅游服务公司工作人员开展搜寻,最后历时7小时5分钟安全救下了王某某。
6月11日,黄山风景区有偿救援领导小组决定依规对王某某追偿救援产生的费用3206元。
图源/黄山市风景区管委会
虽然王某某承担了3206块钱,但实际发生的救援费用远不止这些,根据记者向黄山市风景区管委会了解,“此次救援累计发生费用15227元,其中有偿救援费用3206元,由当事人王某某承担,他表示无异议。每一项费用的计算都有明确公式和详细参考标准。”
自从“有偿救援办法”发布后,对企图进入黄山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的行为还真 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据统计,2018年7月1日“办法”实施以来,在管委会辖区内劝阻试图进入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的旅游者3批41人次。与前一年相比,试图进入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的旅游者批次下降了一半、人数下降了45%。
图源/萨摩
黄山市实施首例有偿救援之后,同年8月,四姑娘山景区也开出有偿救援的第一张罚单。
2019年8月13日上午9时,四姑娘山管理局接报,一名广东籍男子周某在四姑娘山自然保护区失联,请求搜寻。四姑娘山景区管理局立即派出专业的户外救援团队联合小金县警方上山搜救,经历了36个小时努力,将周某安全救出后送医救治。找到人时,该男子左腿膝盖和左脚脚踝严重受伤,头部等多个部位都有擦伤,已经不能正常行走,由于救治及时,周某没有生命危险。
后来景区管理局调取监控发现周某于8月12日凌晨5时47分违规进入海子沟景区,经户外活动管理中心查询,周某未办理相关户外活动手续。
随后景区依法对周某进行批评教育,并且对周某给予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其自行承担此次救援行动中产生的费用3000元。
图源/四姑娘山景区
但有偿救援这件事,明文规定容易,实施起来却很难。有偿救援多是先救援后追偿,总不能人家挂悬崖上了生命垂危了还在那里对救援费用讨价还价吧?这种情况下,事后耍赖扯皮拒不付款的也大有人在。
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去年10月份,四姑娘山终身拉黑两位驴友的事情。
去年10月8日王某某、采某两人购买了四姑娘山长坪沟景区当天来回的常规观光门票,并携带简单的户外装备进入景区。
到达最后的木骡子观光景点后,两人无视标识标牌和景区工作人员的多次劝阻,执意继续前往穿越露营路线,穿越到理县后因大雪失温被困,四姑娘山景区和理县方面均出动了救援队伍成功救下两人。
但10月9日被救援的当日早晨,当景区根据其有偿救援管理办法联系两人到景区接受处理并追讨救援费用时,惨遭拒绝。随后景区将两人拉黑,终身禁入。
通报截图,图源/四姑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有偿救援到底行不行?
其实大家也发现了,不管有没有立法明文规定,国内此类被困救助事件还是以无偿救助为主,个别的处罚和追偿也主要是起一个杀鸡儆猴的作用,定期震慑一下那些想越过红线的人。
归根结底,擅闯禁区这件事的违规成本还是太低了,大多数情况下,即便有规定,执法者也宁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追偿这件事麻烦得要命,救完了人还得花时间算账,还得接受社会监督,要多了吧怕被质疑“天价救援费”,要少了吧又起不到教育作用,遇到那种要钱不要命的主还要跟你扯皮,还会拒不付款,这种时候拿老赖是一点办法都没有的,工作量直接多了两倍,要钱比救人还头疼。
但凡相关制度狠一点,向“罚款之国”新加坡学习一下,吐痰罚款2000,去公园喂野生动物罚款2000,乐器影响到邻居罚款1000,那么大家在跨过红线迈那一步时,多少还是会掂量一下自己兜里的钢镚够不够交罚款。当然,也不是说这种严厉罚款制度就很合理。
图源/网络
首先,我本人是非常支持合理收费下的有偿救援,以免太多人出现巨婴心态,以为一出事就有别人兜底。而有偿救援的推出,能一定程度上促进驴友更加理性地规划自己的行程,避免因轻率盲目造成不必要的风险,进而保护救援资源不至于过度消耗。
然而,问题也在于,有偿救援是否会让一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因为经济压力而选择放弃呼救?万一是一个经济状况较差的驴友,在遇到危险时却因为担心救援费用而延误救援呢?
如何建立合理的收费标准?或者才是有偿救援的关键,既要让冒险的人付出应有的代价,但又不至于让部分人为了省钱而铤而走险。
不过按照目前有偿救援的追偿情况来看,还是人文关怀多过处罚标准。
图源/卡西
其次,若是能建立比较完善的有偿救援的户外保险制度,那就更好了,成年人为自己负责,而不是一味封这封那,出了事就要求赔这赔那,车都能有车险,户外怎么就不能有户外救援险呢?
最后,不论这种制度未来是否会更完善或者贯彻落实,都希望大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有钱没钱都别把“救援”当作一种理所当然的服务。毕竟,山里的每一次救援,都是救援人员冒着生命危险换来的。
关于有偿救援,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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