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件民国时期十分轰动的复仇案,凶手筹备十年,被害人曾是名震一时的大军阀孙传芳;这是一场情感与法理的交锋,为父报仇手刃仇人该无罪释放还是按法律判刑?这是一场行政与司法的对决,最高法院判处了凶手7年有期徒刑,但是国民政府却选择将凶手特赦。
施剑翘
由这个案件所引发的有关道德与法律、大众和精英、媒体炒作等方面的讨论,直到现在都是很多案件中涉及到的话题,同时也引发了现在人们的广泛讨论,而且今天人们讨论的具体内容和民国时期的人们在这个案子中讨论的相关内容,并没有太大的区别,有些情节你还会觉得似曾相识。果然,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这个案件还成了如今一些人的影视创作素材,王家卫导演的电影《一代宗师》里的宫二,姜文导演的电影《邪不压正》里的关巧红,都是以这个凶手为原型的。
《一代宗师》宫二
这篇文章,我们就来聊一下这个案件——施剑翘复仇案,这个案件在民国时期引起了巨大的轰动,获得了极大的关注。不仅仅是因为被刺杀的对象是退隐的大军阀孙传芳,更重要的是后续在对凶手施剑翘长达11个月的审判过程中,原告、被告、检察官、辩护律师、普通大众、精英知识分子、新闻媒体、娱乐界、法院、国民政府,怀着各自的目的,都卷进了这个案子里。
这个案件本身其实并不复杂,也没有什么惊心动魄的犯案与破案过程,并不像名侦探柯南、福尔摩斯破的那些案子一样。案件的主人公叫施剑翘,她的父亲施从滨,1923年任奉系军阀张宗昌部下的第二军军长,1925年,浙奉战争爆发,施从滨率军南下迎击直系军阀孙传芳,但是兵败被俘,孙传芳下令杀死了施从滨,并砍下了他的脑袋悬挂在安徽蚌埠火车站。
施从滨
施剑翘知道父亲被杀的消息后,就立志为父报仇,但是一直苦于没有能力与机会。直到1935年,离他父亲去世都十年了,孙传芳也已经下野了,在天津隐居。施剑翘打听到孙传芳将会在11月13日,在天津居士林主持安排诵经仪式,于是施剑翘来到了这里,开枪杀死了孙传芳。
施剑翘杀了孙传芳后,并没有逃走,而是向在场的其他人说,自己只是为父报仇,绝不会伤害其他人,自己也不会跑。她将提前准备好的《告国人书》抛向人群,大声宣布自己的姓名及行刺目的,并拨通了警察局的电话自首。警察到了后,就把她抓了。整个案件过程就是这样,十分清楚,都不用破案,铁证如山。
但是这个案子后续的发展却不如案件本身这样简单明了,而是日益复杂。首先是施剑翘自己为了脱罪,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为父报仇的孝顺的侠女形象,从而引发了媒体的兴趣与炒作、获得了大众的同情与支持。在这个过程中,她贡献了一个教科书级的表演。
她是怎么做的呢?
第一,丑化仇人。在《告国人书》中,施剑翘把孙传芳说成是腐朽的军阀,无恶不作。她说她的父亲被俘后竟然被枭首,这违反了现代战争中不杀俘虏的基本原则。她还提到采用枭首的处决方式是十分残酷的,最后首级还被悬挂在火车站,这是对他父亲极大的羞辱。
孙传芳杀死施从滨后,从此施剑翘的家庭就失去了一家之主,只留下了一个可怜的寡妇与6个孩子,其中4个还没有成年,他们孤苦伶仃,只能相依为命。虽然并没有证据能证明,施剑翘的家庭在经济上有什么困难,但是她给外界传达的信息是:她的家庭遭受了苦难,并且这一切都是孙传芳造成的。
孙传芳
不得不说这一招儿很有效,因为它唤起了存在于大众心中的厌恶军阀的记忆与情感。孙传芳虽然已经下野了,但毕竟之前是军阀,而且还是个大军阀,相信大家在中学学习历史的时候,应该知道这个人,这是北伐战争要讨伐的三个主要军阀之一。
20世纪20年代的军阀混战造成了生灵涂炭、百姓民不聊生,国家始终处于落后局面,这使得人们对军阀十分厌恶。
另外,1935年,日本对华北的侵略日益严重,中日关系十分紧张。在这种情况下,当时有传言说孙传芳将会东山再起,和亲日的汉奸甚至日本人合作,一些媒体也有报道。
虽然没有确凿的证据,但是在很多人心中早已认定孙传芳就是卖国贼,人们认为这还需要什么证据吗?一个旧军阀那必定是要勾结帝国主义的。在当时社会上反对军阀、抗日情绪一浪高过一浪的时候,孙传芳这位旧军阀+卖国贼的身份,一下就成了人们发泄不满情绪的靶子。人们认为施剑翘杀了他,那是“为国锄奸”“为民除害”,做得对,做得好。
二是,美化父亲。施剑翘的父亲施从滨是奉系军阀的军官,本身也算是一个小军阀,在军阀混战期间,也杀了不少人,你说他和孙传芳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吗?好像并没有。
这一点当时就有人提出来过,比如孙传芳之前的同僚卢香亭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说,施从滨的死亡就是战争时代的一例普通的军人死亡而已,打仗哪有不死人的呢?施剑翘作为军属家庭,有什么仇值得报的呢?况且施从滨自己也杀害了很多无辜的平民。
但是在施剑翘透露给公众的信息中,她把施从滨描绘成了一个好父亲、一个爱民如子、为民众办事的好领导、一个正直勇敢的人,并且在其中加入了不少的细节、家庭琐事等,听之令人感动。
在施剑翘的叙述中,自己的父亲不是战争的牺牲品,不是一个小军阀,而是一名受害者,一个有冤屈的人,一个被坏人害死的好人。因此,自己应该为父亲报仇,这是正当的,从而为自己的行为辩护。
施从滨
三、为自己树立良好的形象与建立自己的复仇合法性。施剑翘向公众展示了,自己是一个坚韧不拔、矢志报仇的孝顺的侠女,她从大众传统道德习惯出发,有意识地利用了大众的偏好与思维模式,获取了大众的同情与支持。
施剑翘说,她原本想让表哥复仇,但是表哥没有行动。后来又想让丈夫动手,丈夫也不同意,而且她当初嫁给丈夫的前提条件就是他会帮她复仇,但是丈夫没有做,于是施剑翘与丈夫一刀两断,带着两个儿子返回了娘家。因为没有任何家族内的男性可以依靠,自己实在没办法,才走上了亲手复仇这条路。
为了能够报仇,施剑翘还通过手术放开了缠足的小脚,并练习枪法。后来听说孙传芳在天津,她又搬家到了天津。为了找到孙传芳的具体住址,她带着儿子报名入读了孙传芳女儿所在的小学。后来孙传芳的女儿转学到了另一个中学,施剑翘又让哥哥的女儿入读了这个中学,她以此为幌子进行更深入的调查。在这个过程中,她知道了孙传芳定期会参与主持天津居士林的诵经活动,于是后来就到这个地方刺杀了孙传芳。
施剑翘这是在向公众展示自己持久的孝心和纯洁的动机。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魏德海东亚研究所所长林郁沁在《施剑翘复仇案:民国时期公众同情的兴起与影响》这本书中说(强烈给大家推荐这本书啊,对这个案子的分析很深入):“施剑翘调用了诸如儒家的报仇观念、佛教的因果报应学说等有着悠久历史的思想主题,同时借用关于巾帼英雄和侠义之士的通俗观念,从而建立了她复仇的合法性。”
儒家提倡孝道,支持血亲复仇,《礼记》中说:“父之仇,弗与共戴天”,《春秋公羊传》中说:“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孙传芳杀了施剑翘的父亲,因此,身为女儿的施剑翘当然有报仇的资格。
佛教主张因果报应,孙传芳杀了施从滨,在当军阀期间,还杀了那么多其他人,这是他种下的因,如今被施剑翘刺杀了,这就是他结下的果。这是他自找的,怨不得旁人。而且孙传芳死于佛堂,这是上天冥冥中注定的。当时有报纸就是用这种观念理解这件事,并且为施剑翘辩护的。
侠客自古以来就有,《史记》有刺客列传,很多朝代也都出现了侠义小说,侠是一种超脱于正常社会秩序之外的,当官方的法律体制无法制裁罪犯时,那么一种超越了法律规定、弘扬了正义的具有英雄气概的侠就会出场了。
民国时期国家力量弱小、社会动荡不安,导致了侠的复兴,当时的武侠小说特别发达,描写法外英雄、刺客等的小说、戏剧、电影等也大量出现,人们呼唤大侠出来,能够主持正义。
施剑翘就有意识的把自己视为侠女,一个生活在现代的侠,比如她把《聊斋志异》里的侠女商三官引为自己的力量首要来源,她还把自己原来的名字施谷兰改为了现在的名字施剑翘,因为后者更有侠的风范,从而让自己以法外手段自行寻求复仇的动机合法化。
无论是儒家的报仇观念、佛教的因果报应学说,还是侠客的观念文化,都是扎根于大众的头脑之中的,为大众所信服的。即使当时中国步入了近代,政治、经济、文化等与古代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传统思想观念对人们的影响,却不是一时半会儿可以改变的了的,即使是现在,很多人恐怕也是如此。
施剑翘通过这一系列的操作,她将对孙传芳的谋杀处理成一个充分合法化的正义复仇,而不是一个纯粹的政治刺杀事件,由此她获得了公众的支持与同情。仇人那么坏,我的父亲那么好,我自己又非常孝顺,难道我报仇不应该吗?
当时社会上的一些评论已经指出了施剑翘有操纵舆论的情况,说她擅于调动人们的传统道德习惯来操控公众的同情,但是另一方面,又掩饰的丝毫不露痕迹。
施剑翘确实操纵了舆论,她深知大众、媒体的喜好,让他们为自己所用,关于这个,也许有人会谴责她,会认为她是个精明的骗子,但是也许我们也可以通过理解之同情的方式看待施剑翘的这种做法。
在当时军阀混战、权大于法的情况下,施剑翘根本无法通过法律等和平手段去伸张正义,因此她认为自己只能是通过复仇这种手段才能讨回公道。她真诚地相信,自己在道德上绝对有权力杀死孙传芳,孙传芳杀了自己的父亲,自己就应该报仇,孙传芳不应该逃脱正义的制裁。
那对于施剑翘的这种做法,新闻媒体等大众传媒、精英知识分子、法院、国民政府等各方,对此有何反应呢?我们下篇文章再讲,欢迎大家关注。
参考资料:
林郁沁《施剑翘复仇案:民国时期公众同情的兴起与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