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员爆料:食堂食材过期?广州大学回应来了

职场   2024-11-05 08:04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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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阅读:总局令第60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全文及解读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支持和保障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在作出涉及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前,应当充分听取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意见和建议。

  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发现有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提出停止相关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等否决建议,企业应当立即分析研判,采取处置措施,消除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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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广州大学发布情况说明,全文如下:


近日网络上出现反映我校黄埔校区食堂存在个别食材保存过期等问题。我校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工作组开展核查处置。现将初步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黄埔校区食堂为学校对外承包食堂。针对网上反映问题,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逐项进行排查。经初步核查,确实存在当天食材过期、当天销毁处理不及时、台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目前深入核查还在进行中。学校坚持边核查边整改,已向承包方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学校还将对相关问题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健康,学校一直对食堂食品安全问题保持零容忍态度。学校诚恳接受监管部门管理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承包方日常运营的全方位监督,加强抽检频次,进一步完善沟通反馈机制,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早前报道

网友自称大学食堂员工
检举过期食材被开除

近日,有网友发文称自己是广州大学一学生食堂承包公司的食品安全员,10月21日入职,入职后发现食堂购买三无食材和售卖过期河粉、馊面条,以及使用无检验报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的肉类等食材,发现该安全隐患后向食堂经理和学校领导反馈,反而被踢出工作群,随后被公司开除。

据该网友提供的信息显示,其曾在微信工作群中多次反馈上述问题,但一直未得到处理。据10月27日的群聊天记录显示,有员工汇报糯米鸡、鸡腿边等食材的生产日期与报告不符,鸡蛋、面粉、味精等食材均无证明报告。

对此,广州大学后勤服务处负责饮食服务质量监管的薛主任表示,学校有关部门正在配合处理中,具体情况需要找宣传部门了解。记者拨打广州大学宣传部、学生处的电话,均未接通。广州12345市政服务热线回应称,会反映给广州大学的上属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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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广州大学 法治日报 新快报 广州大学微博、白鹿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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