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直在忙线下讲座,分享我在法律行业7年+积累的一些案源运营经验,在和律师交流中,我发现有部分通过新媒体成功盈利的律师团队,目前年盈利都在千万以上,但是,更多的律师尝试失败,浅尝辄止后选择放弃,认定新媒体就是给律师画的“坑”,然后关闭了这扇门。
那么,对律师而言,新媒体到底是风口,还是坑呢?
很简单,拿到结果、获得利益的律师,自然认为是风口,而尝试失败的律师,认准了这就是个坑。我建议所有做新媒体的律师都扪心自问,你通过新媒体打造IP,是否完成了从流量到咨询的通路,跑通了从案源获取到变现盈利的全部市场流程?
只是注册了个抖音账号,怎么可能达到IP塑造的目的呢? 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都不起号怎么能指望粉丝积累呢? 没有邀约谈判技能,就算案件来了又怎么接得住呢?
我们要清楚,变现是一个过程,从IP打造、案源获取、邀约到谈案,其中每一个环节都至关重要。
目前法律行业的阶段,卖方市场时代已经终结,进入了崭新的互联网市场阶段。互联网时代,信息透明,当事人委托律师,不局限于过去的熟人介绍,选择律师的方式、渠道很多,同质化律师比比皆是,当事人基本会多方比对筛选,除了专业,更看重律师的综合价值,再抱着“一本执业证走天下”的心态,势必无法应对如今的客户群体。
其次,行业内卷,网推所市场体系成熟、法律咨询公司主攻下沉市场、资本不断扩张抢占互联网案源,各方势力此起彼伏,行业市场化竞争早已开始,越来越多的律师选择新媒体,涌入打造IP的大军。
1、案源盈利
由于律师职业的特性,案源基本是90%律师打造IP的目标,IP内容的核心不在于普法,而在于建立信赖,打造独一无二的人设与风格,其次需要打通案源、邀约、谈案的市场化流程,如今新媒体平台可谓竞争激烈,大量同质化律师,团队专业化运作,靠律师自己轻松起号的时代早已结束。
2、知识付费
知识付费,属于用有限的时间资源换取更多的收益,非常适合律师的一种复利手段,最早的知识付费是出书、写稿件、文章等方式。而在互联网时代,复利的方式更多,比如付费课程、自媒体分成、直播收益、法律产品等,都可以将自己的专业经验形成产品进行传播与变现。
3、流量变现
法律行业大家都很熟悉的千万级别律师大V龙飞律师、李叔凡律师等,就是典型的流量变现型律师,通过直播带货、挂橱窗、直播打赏、流量分成,甚至接广告等,成功将自己的千万粉丝流量转化成为了利润,还有一些年轻律师加入MCN机构直播带货,在机构授意下穿着律师袍一边不太专业的解答法律咨询,一边引导购买产品,律师身份俨然成了直播间的“重要标签”。
对于多数律师而言,打造IP可以完美匹配前两种变现方式,同时也更符合自我对职业的身份认同,让当事人主动咨询引导委托,将新客户引导至私域长期运营。
那想要IP成功变现,我认为有三方面核心要素
1、对律师来讲,流量不等于转化!
为什么拥有百万粉丝的律师不能转化案源?其实核心原因在于,他们没有给自己定业务标签、选题内容又是奔着流量去的,天天讲热点,日日做下沉话题,想快速冲到百万粉丝当然很简单,难的是有效转化。
我们不妨深思一下,这些选题吸引来的是什么样的粉丝,他们真的有法律问题要咨询吗?还是只是奔着“看热闹去的”?很明显,大部分是被高流量话题吸引来的、没有法律需求的无效粉丝,随之而来的是大量的无效咨询,比如今天问你“有人骂我怎么办”,明天问你“不交物业费可不可以”,根本很难有成案的可能!
而在接到如此大量的无效咨询后,咨询端也会逐渐崩溃,今天一百多个咨询全是无效咨询,明天一百多个咨询又全是无效咨询!为了提高数据的有效度,大部分律师团队会将免费咨询改为付费咨询。这下好了,数据直接变个位数,甚至有客户一听付费马上就不咨询了。最终的结果就是陷入免费咨询全是无效客户、付费咨询又会挡客的恶性循环中。
其实做个人IP不等于做新媒体账号,很多律师都将目光锁定在了抖音平台,其实抖音只是你展现个人IP的一个平台,而且,也并非唯一平台。
如今,不少律师也在自己摸索,在抖音等短视频平台上发些视频等等,但这些都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打造IP”,充其量只能算是做了个账号,想以此变现案源更是不容易,真正的IP,需要搭建完整的变现链,并且可以影响用户决策的全流程。
我举个例子,当事人在有法律需求之后,必然多方选择律师咨询,如何占据互联网流量入口,是让当事人看到你是第一步,抖音也好、小红书也罢,都是入口之一。经过一轮筛选比对之后,在决策环节,律师的案例、品牌背书、荣誉曝光就成了影响当事人选择的重要因素。我们打造IP,就是用高流量互联网渠道做案源,然后通过媒体、网络曝光、互联网大厂、电视台等资源实现律师个人品牌和背书,快速提升律师的知名度和公信力。
一个真正有效的IP,是从打造、运营,到创收的完整闭环,最终形成一种可变现的商业模式,也就是俗话说的把一个人活成一家公司。对律师职业来说,集咨询、服务为一体,将自己打造成IP,让客户慕名而来,就是律师打造案源池最好的方式,没有之一。
3、案件来了,你要有能接住的能力。
之前写过一篇文章,《从1个电话到委托,律师到底有多“难”?|看1个电话的“市场旅行”》,记录了从数据获取到变现的全流程。
接触过一些律师,由于对互联网客户缺乏认识,在接待当事人时,还在沿用熟人客户接待谈案的套路,没有持续的邀约回访思维,在谈案过程中也不懂促单的技巧,无法挖掘客户潜藏的心理需求与痛点,最终给出的法律服务方案只是“感动”了自己,结果客户并不买单。
客户来了接不住,白白浪费了优质案源。这一种将案源成功转化的能力,我称之为“营销力”,既要有获取案源的能力,也要有承接下来案源的能力。
对于这一点,很多传统律师很难接受,甚至非常反感,究其原因,无非是触犯了很多传统律师的“骄傲”和“舒适区”,长期根深蒂固的“卖方思维”,导致他们无法接受客户群体的变化,无法拥抱新变化,主动忽视法律专业以外的能力,然后继续坐等案源上门。
律师认知不突破,一切都是枉然。
近期法律咨询公司的低价合作模式,引发了很多律师的焦虑,1000元开庭、10元审核合同,多数法律咨询公司都通过新媒体快速获取案源,建立起与律师低价的合作模式,将律师变成“办案工具”的角色,那律师为什么不自己主动选择新媒体?直指源头,缩短中间环节呢?
互联网是一个很大的新客户流量池,通过新媒体打造IP,就是最快扩充案源池的手段,将新客户引入私域,持续维持,成为终身的客户,持续多次委托。
再抱着传统坐等的心态,只能越来越陷入被动,与其将自己的执业未来交给法律咨询公司、律所的案源分配,不如考虑更长期的自我发展,主动改变。
不跨越认知,不冲破个人的舒适圈,不打磨自己的营销力,没有个人价值,这样的传统律师,新媒体的“坑”还是别跳了。
不然,案子来了,你也接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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