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市频道】非婚生女起诉 索要父亲车祸赔偿款

政务   2024-12-09 17:01   江苏  

去年冬天,一场惨烈的车祸无情地夺走了赵某的生命,然而,在处理后续的赔偿事宜时,一场激烈的纷争却悄然爆发。

案情简介


赵某生前与女友唐某育有一女唐某某(原名赵某某),由于两人并未办理结婚手续,唐某某属于非婚生女。在赵某遭遇车祸去世后,按照法律规定,其家属有权向肇事者主张赔偿款,因此,为了维护女儿的合法权益,唐某作为唐某某的法定代理人,提出唐某某应当与赵某的父母作为共同原告参与交通事故赔偿。


然而,这一想法遭到了赵某父母的强烈反对,他们认为赵某在法律上还是未婚身份,唐某某是非婚生女,不应当主张赔偿款。唐某某的母亲唐某多次找到两位老人,试图说服他们,但赵某的父母态度强硬,丝毫不为所动。


无奈之下,唐某为了女儿的合法权益,毅然决定通过法律途径为唐某某争取。起诉时唐某提供了追加原告申请书,申请追加赵某的父母作为共同原告,一并向肇事者主张赔偿款。同时还提供了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解除同居关系的民事调解书,用以证明唐某某原名赵某某,是死者赵某的女儿。

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本案中,原告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唐某某是赵某与唐某的非婚生女,即唐某某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有权主张赔偿款。


经过法庭与赵某父母的多次沟通与释明,赵某父母最终同意与唐某某作为共同原告参与诉讼。在法庭上,一家人团结一心,共同提出赔偿款的诉求。最终,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判决给予了他们合理的赔偿。

这场因车祸赔偿引发的风波,虽然历经曲折,但最终在法律的框架下,以亲情的回归和公正的裁决画上了句号。唐某的勇敢和坚持,不仅为女儿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也让这个家庭在困境中重新找到了一丝温暖和希望。

   撰稿 | 徐韵

   编辑 | 陈璐

   校对 | 王萌

   审核 | 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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