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联合泰州市司法局共同签署《关于执行案款公证提存的实施细则》,在全市率先推行“法院+公证+银行”执行案款公证提存新模式。公证提存新模式的推行,解决了在原有制度下特殊执行案款处理难的问题,对执行工作效率的提升、执行案款管理长效机制的完善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以执行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
自新模式推行以来,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着力开展执行案款清理工作,与泰州市公证处、农业银行多次召开联席会,通过联席会不断优化公证提存子账户申请、生成、审批流程,目前已实现“一键申请、生成”功能,充分保障案款公证提存程序衔接运转顺畅。三方指定专员,每周一次通过信息共享机制对提存执行案款的有关情况进行对账,共同监测案款动态信息,确保执行案款公证提存流程的安全、准确、高效。今年以来,泰州医药高新法院累计提存案款计22笔,案款总额2212983.5元,产生孳息收益13994.2元。
今后,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将以此为契机,深化与泰州市司法局的合作,将执行案款提存工作做好做实,充分发挥案款提存的职能作用,在公证提存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优化公证提存程序,为进一步解决执行难,打下坚实基础。
撰稿 | 钱 鑫
编辑 | 陈 璐
校对 | 王 萌
审核 | 郭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