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被铲车撞倒,损失谁来承担?

政务   2024-12-12 17:04   江苏  

基本案情

李女士在某公司厂区行走时被厂区内铲车撞倒,致李女士多处受伤,尽管积极治疗还是构成了10级伤残的严重后果,某公司辩称李女士是陪同其丈夫自行前往厂区,并且事发当时李女士是蹲在地上,属于铲车驾驶员视线盲区,故此对于该事故的赔偿款项,双方协商未果后对簿公堂。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定,某公司雇佣的铲车驾驶员在厂区执行工作过程中造成李女士损伤,应由某公司承担侵权责任,而庭审中李女士自认在事发时正在一边走路一边低头系纽扣,其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对损害后果的发生亦负有一定的过错,故法院判决某公司对李女士的损失后果中的90%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

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应承担相应侵权赔偿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大家在厂区、工地等特殊场地也要高度注意自身安全,生命只有一次,事后的赔偿哪怕再多也换不回一个家庭的圆圆满满!


          撰稿 | 肖艳

          编辑 | 陈璐

          校对 | 王萌

          审核 | 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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