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美容行业自治,规范美容行业经营 | 泰州高新区法院指导制定《美容行业经营公约》

政务   2024-11-14 16:50   江苏  

2024年11月14日,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提供法律指导,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巴宝莉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泰州星工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美容经营企业提出倡议,经过业内企业讨论协商,制定发布《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美容行业经营公约》,着力促进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美容行业良性发展。

美容行业是大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学习、工作、娱乐之中,成为人民群众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美容可以分为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根据相关规定,生活美容是指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皮肤护理、形象设计、化妆、膳食保健、健美运动等非医学手段,为消费者提供人体表面无创伤性、非侵入性的皮肤护理、美体塑身、SPA、化妆修饰等服务。与之对应的是医疗美容,医疗美容与生活美容的区别主要是真皮层是否破损。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美容产业发展已有一定规模,形成以美容、美发、医疗美容、美体、美甲、纹制、形象设计、色彩店面服务以及专业职业教育、相关专业仪器、用品、用具、研发、生产、销售为主体的综合性产业,美容行业已延伸到美化、塑型、健康、养生四个层面,每一层面在人体每一个结构部位都是以n次方的概念在纵、横向扩展,它的生存空间、生长空间非常广阔,市场化很强。泰州高新区法院集中管辖以来,审理了涉及美容行业的各类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矛盾,有力维护了美容行业的经营秩序。

针对发展现状,为规范美容行业经营秩序,推动美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消费者权益,法院与市场监管部门指导业内美容企业协商制定美容行业经营公约,促进业内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经营,共推美容行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美容行业经营公约共十条,从经营行为、质量管理、信息透明、公平竞争、优质服务、诚信经营、重合同守信用、社会责任等方面对经营行为进行了规范,对美容行业的经营行为进行正本清源,形成风清气正、诚信经营、放心经营的法治环境,确保美容产业长久发展、良好发展、健康发展。

整个活动过程中,参与提出倡议的美容企业和从业人员认真进行了讨论,提出了符合行业特点的建议和意见。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蒋旻,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季鹏及两部门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与了公约制定的讨论和指导。




     撰稿 | 朱亦君

     编辑 | 陈  璐

     校对 | 王  萌

     审核 | 吴  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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