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域平台涉传,硬刚公安机关!
乐活
财经
2024-07-29 19:41
上海
私域圈出大事了。
私域分销平台「xx生活」涉传,
被某地公安机关传唤。
这家平台选择的处理方式是,硬刚!
你没听错,就是硬刚,官方公众号发推文,文章里大量说明被“威胁”的内容,请求深圳保护当地企业。
然后推文被删除,继续再推文,标题直接“民企 1000万1个人头”。
这不是一般的硬刚,听上就是拼了!
私域分销平台是“涉传”的重灾区,很多平台都会遇到合规性的问题,罚款、或者要求整改这种情况也是常见。
但是,硬刚公安机关,这种处理方式,我是头一次见。
这个平台我不熟,合规性是否真有问题不清晰,但是这种处理方式,感觉是不太符合国情的。
个人不提倡。
界限模糊的“涉嫌传销”
尤其是明星张庭夫妇的TST模式,这个案子弯弯绕绕,百亿的规模,最后竟然也就没事儿了。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在第七条列举了传销行为的三种表现形式(原文复制,国务院官网-国务院政策文件库):(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例如,某公司规定:要成为公司的业务员,必须先向公司交纳3980元购买一套化妆品,然后每发展一名下线,即可获得600元提成,发展下线越多,提成也越多。此类传销中,一般没有商品,不以买卖商品为目的,只要拉人加入即可。传销使用的商品,质次价高,只是用来掩人耳目或仅作为道具而已。例如,某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获一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规定:只要交纳6800元,即可成为会员并获得介绍他人加入的资格。团队计酬,这个事儿不太好说,要结合其他的要素判定,在执法尺度上也比较模糊。现实中正常的公司组织都会有团队计酬,传统渠道的各级代理,本质上都是层层分销,当然不属于传销模式。传销的危害巨大,我身边很多人别骗惨了,传销的花样越来越多,隐蔽性越来越强,防不胜防。
而在私域圈里的各个分销平台,各种模式里,基本不存在“典型性传销”。而是在模式设计上,或多或少的有“擦边”的嫌疑,这个尺度的把握是很难。为什么这么难?私域之所以是私域,就是每个人作为流量节点,而形成的裂变。要流量就必须要想办法裂变,那为什么会形成裂变?因为要照顾到每个裂变人的利益。然后就极容易涉传。有一次在杭州的私域饭局,跟圈子里的朋友聊起来了多级分销的话题,朋友说:每个人的流量都不够多,想赚大钱,必须层层分佣,利益链断了本质上都是伤害用户,就很难做起来。人性逐利性使然,你不给用户绑定更多的利益,他根本不跟你玩,你就压根儿做不起来。所以,我们看到很多分销平台,不管一开始初心如何,会不自觉地走向多层级分销。也就是各地执法部门有权利全国执法,然后罚款、没收的资产,都会直接归属执法所在地。这就给了执法部门一部分“动力”,因为确实可以“创收”。法规条文的可执行尺度比较大,涉传的模糊地带成为重灾区。我们会看到一个现象,分销平台很难上规模,因为一旦上规模就会变成“肥肉”,被盯上。竞争对手动力十足的举报、原行业从业者的仇视、发展过程中对利益分配不均的参与者、或者分赃不均的团队成员。
但是,非常重要的是一点,“初心为善”的平台,大部分收到的是罚款或整改处罚,而不是关停、或者创始人去坐牢。1、确实是“以销售产品,获得佣金收入”为目的,而非赚人头费的。2、合法交税、解决就业、销售正规产品。这些也是很重要的因素。而不是偷漏税、销售假货。作为创业者,我也感同身受。除了那些主动做恶的团队,大部分能做起来的创业团队,一定是想合法合规的赚钱。逐利性执法、规则的相对模糊、流量的困局、人性的贪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