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私募基金税收返还优惠政策时代结束

文摘   2024-07-29 08:08   上海  


私募基金税收返还优惠政策时代结束


2024年6月13日,李强总理签署并公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宣布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最重要的一点即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予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其具体规定如下:

第十条 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含有下列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

(一)给予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

(二)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

(三)给予特定经营者要素获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优惠;

(四)其他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

从该文内容看,该政策提到不得给与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财政奖励和补贴以及其他优惠。我们知道,当前诸多地方招商引资基本都是通过基于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营造的优惠政策,而当前该政策的出台,对于招商引资的影响可想而知。

近期,上海市《招商整改任务清单“二十条”》的内部文件也对招商引资产生了极大震撼,其明确要求立即清理所有与税收挂钩的产业扶持政策,全面禁止使用“税收优惠政策”作为招商手段。

同时,目前全国各地已有55个地区已经开始对税收优惠、税收返还等政策进行专项清理,并发文废止违规出台的税收返还优惠政策。

更进一步的是,2024年7月18日,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其中有数项与股权投资行业密切相关的重要举措,其中和股权投资税收优惠政策明确规定:

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

联系到之前各地招商过程中给予留存返还为主的补贴,国家政策虽然曾明令禁止地方不得出台与税收相关的税收返还政策,认为该类政策破坏统一大市场建设,破坏了公平竞争环境,但从未上升到如此高度。而此次对于违规给与政策优惠的打击和禁止力度,已经明显上升到国家最高层层面。

因此,从此次政策导向看,此前针对股权投资行业给予的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即将在2024年8月1日后彻底终结,可以说,一个时代结束了。   

那么,在此新政下,未来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会如何做呢?

如果说上海、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拥有良好产业优势、完整产业链、宽松的营商环境,坐享招商引资绝对优势,在此次新规下具有杀伐果断清理追还底气的话,那么广大的中西部地区,区县域该如何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文件,未来如何招商呢?

这对于股权投资行业而言,值得思考。从现有成功案例看,不排除如下两种模式:

一、股权投资替代税收返还

建立股权投资型产业公司采用投资的方式代替“税收返还”是可行的路径之一。但是这对地方财政要求较高,原来税收返还是先收后返,对财政而言没有压力,而采用股权投资方式是要地方政府先掏钱给企业,这对地方财政的压力可想而知。

二、产业引导基金代替财政补贴

合肥利用合肥产投集团的产投融合模式,苏州通过地方政府投资基金与合作机构共同设立子基金,这些招商模式都取得了较大的成功。

而当前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开始配置产业投资基金,用投资的眼光进行招商,通过对企业的尽职调查和技术论证,既避免因发展冲动造成盲目招引、无效投入;又可以前瞻性的投资布局新兴行业,围绕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这种方式在第一种方式的基础上,强调市场化管理和市场化资金的配置,有助于降低财政出资的压力,并提高了项目筛选和投资的专业性。未来,随着招商政策和环境的变化,这种招商模式相信会得到越来越多地方政府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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