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对象
(一)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含脱贫家庭幼儿、脱贫不稳定家庭幼儿、边缘易致贫家庭幼儿、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幼儿)
(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幼儿(含农村低保、城市低保、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幼儿)
(三)特困救助供养幼儿(含农村特困和城市特困)
(四)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五)烈士子女
(六)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幼儿及残疾人子女
(七)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
(八)其他特殊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资助标准
申报流程
园所发动
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对本园幼儿进行摸底。
个人申请
幼儿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长沙市望城区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申请(摸底)表》。
所需佐证材料:
1.脱贫户家庭幼儿提供《结对联系手册》复印件;
2.监测户家庭幼儿提供《结对帮扶手册》复印件;
3.农村低保家庭幼儿和城市低保家庭幼儿提交《低保证》复印件或最新低保到账银行流水记录;
4.孤儿提供《孤儿证》复印件等;
5.其他特殊情况:200字以上申请理由材料和相关佐证资料。
园所审批
班级老师根据幼儿监护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初审。确保学生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后,入户调查,拟出确认的资助对象名单,报幼儿园贫困资助工作评审小组进行复评审批确认。
结果公示
幼儿园将拟资助对象名单在园内醒目位置公示5个工作日,设立咨询举报电话,接受幼儿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园所认定
经公示无异议后,园所汇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将申请材料统一上报区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并按要求将受资助幼儿家长信息录入财政“阳光审批”系统,区教育局财计科根据受助学生(幼儿)人数及补助标准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区财政局信息中心,区财政局信息中心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发放补助金。
申请时间
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5日
资助相关事宜请咨询
一审:周宇峰
二审:办公室
三审:彭 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