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拆迁补偿案情分析:企业主申请信息公开,京平律师仗义出手

学术   2024-10-08 18:02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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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拆迁补偿案情分析:企业主申请信息公开,京平律师仗义出手




本案前因、经过与后果

本案前因:

马先生承包的某机件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地块位于甘肃省兰州市某村。2019年11月14日,马先生向镇政府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请求书面公开包含其承包地块所在土地的征收协议书以及土地征收面积和土地征收补偿款数额等信息。


本案经过:

2019年12月4日,镇政府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称未与兰州市某村某机件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征收协议书》,是由兰州市某区自然资源局起草的,应向其申请公开该部分信息。


马先生不服该答复书,在京平律师蔡晓仪律师的指导下于2020年1月12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依法撤销镇政府答复书,并责令镇政府重新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京平拆迁律师指出镇政府答复违法且在行政复议程序中未提交作出答复书的证据及其他有关材料。


本案后果:

复议机关作出决定:撤销镇政府于2019年12月4日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责令镇政府自接到本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对马先生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重新作出答复。


结合本案,律师最终达成胜诉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1、专业律师的指导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蔡晓仪律师在整个案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蔡律师明确指出镇政府作出的信息公开答复违法,严重侵害马先生的合法权益,为马先生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意见和维权策略。


2、镇政府答复存在问题

镇政府称马先生申请公开的信息应由兰州市某区自然资源局起草,应向其申请公开该部分信息。这种答复没有充分履行镇政府在信息公开中的职责,存在推诿的嫌疑。


3、镇政府在行政复议程序中的失误


镇政府在行政复议程序中未提交作出答复书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镇政府在行政复议答复时需一并提交这些材料,其未提交的行为进一步削弱了其答复的合法性。


结合本案,律师如何向当事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从法律角度来看,镇政府在信息公开答复过程中存在明显违法之处。首先,镇政府称马先生所申请公开的信息应由兰州市某区自然资源局起草,便让马先生向其申请公开,这种做法是对自身信息公开职责的不当推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应当对其职责范围内的信息负责公开,不能随意将责任推给其他部门。其次,镇政府在行政复议程序中未提交作出答复书的证据以及其他有关材料,这进一步违反了行政程序的要求。


对于面临类似情况的当事人,以下是一些专业建议:


首先,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就像马先生一样,在对镇政府的信息公开答复不满意时,及时申请行政复议。


其次,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专业的拆迁律师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问题,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维权策略。在本案中,蔡晓仪律师明确指出镇政府答复的违法之处,为马先生争取到了有利的复议结果。


最后,在维权过程中要保持耐心和信心。行政程序可能较为复杂和漫长,但当事人不能轻易放弃。要相信法律的公正和权威,通过合法途径坚持不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在征收拆迁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中,当事人应当积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维权意识,及时寻求专业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本案律师

京平律师:蔡晓仪




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蔡晓仪律师法学功底扎实,法律应用能力突出,在代理民商事案件的同时,十分重视案例研究,曾参与编写《侵权责任法典型案例实务教程》、《案例民法学·总论》、《案例合同法学》、《债法总则典型案例疏议》、《合同法分则典型案例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条文理解与案例适用》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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