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最佳门将大马丁内斯在英超再现低级“失误”,用手接队友的回传球被判罚罚球区内间接任意球。
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有以下行为时将被判罚间接任意球。在下列情况下用手或臂部触球,除非守门员已经清晰地将球踢出或试图踢出。同队队员故意将球踢给守门员。规则中的“踢”是用脚或脚踝部位来完成的,出现故意将球踢给守门员,并且守门员用手触及球,这种情况应判守门员犯规,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但不包括同队队员由于没有掌握好技术动作而踢出的球意外落向守门员处,也不包括同队队员用头部、胸部和膝部、腿部等部位传球给守门员。然而,如果裁判员认为队员利用规则而故意设置骗局以逃避规则的惩罚,如队员用脚将球挑起后再用头部顶给同队的守门员,此时无论守门员是否用手触球,这种情况不但应被判罚间接任意球,而且这名队员还要因犯有非体育行为被警告。队员用脚将球挑给同队另一队员,此队员用头部将球顶给同队的守门员,此时无论守门员是否用手触球,这种情况不但应被判罚间接任意球(此间接任意球的判罚地点不是守门员触球地点),而且还要对顶球队员出示黄牌警告。那么回到大马丁这个案例,就是要分析队员是否是故意踢给守门员,因为只有认定故意踢给守门员才能判罚守门员违规。从慢动作来看,对方大力射门,大马丁将球扑出,14号后卫下意识的就是向用脚停球,本意并不是想故意回踢给守门员,且并没有踢地动作,不过其确实看到大马丁上来想拿球时有个护球的动作,可能加深了裁判员认定故意回踢守门员。规则指定这条就是为了避免大家在比赛中故意回传守门员,从而获得守门员获得控球权,其他队员不能与之争抢,这样其实是不公平的,但是也不是只要回传就要判罚犯规,前提还是要根据队员做出的动作来理解队员的意图。结合欧足联视频库中对类似的判罚。大马丁这个我更倾向于不判罚犯规。再次说明一下,以上所有解读都是个人观点,解读都是基于个人对足球规则的理解,不代表一定正确,甚至一些就是错误的。请大家理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