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个“狡猾”的前锋,看到队友传得的球又高又飘,根本就不好接,他灵机一动,他把球衣展开,像毯子一样接住来球,随后球落在脚下,迅速带球继续。作为裁判员怎么判罚?就如上述问题,正式比赛中至今我还未见过一次,但是真有偷奸耍滑的队员这样做了,裁判员该怎样判罚呢?
以前当我们在执法一场比赛,尤其是在一些青少年的比赛中,开场之前,检查装备时,裁判员或者助理裁判员总会提醒队员,把上衣扎到短裤里,以前我很是不解,因为我看规则并没有这个硬性规定。之后,对这个问题和一些裁判监督交流,他们说是因为之前的比赛,球衣都不是很标准,有的都很宽松不合身,尤其是青少年的比赛。球衣过大过肥,有时他们用球衣托球等隐蔽动作,所以要求队员把球衣扎到短裤里面,其实就是为了裁判员更好的观察判罚,并不是规则特殊的要求,现在大家的球衣都是合身的了,因此基本不会再要求大家把上衣扎到短裤里了。
在足球竞赛规则中规定,如果场上队员实施以下犯规时,则被判罚直接任意球。其中一条便是向球、对方队员或比赛官员扔掷物品或用手中的物品触及球。以前这条规则隶属于手球犯规下面,现在把他单独拿出来作为一条可判罚为直接任意球的犯规。其实这条很好理解,就是比赛中如果队员使用手中的物品(例如球鞋、护腿板)触球,则以直接任意球或(罚球点球)恢复比赛。不过就和我们前面说的一样,比赛中的确能看到大家用球鞋、护腿板或者球场中多余的球踢比赛用球,但是像上面用球衣兜住比赛用球来停球的的确没见过。但是我也是偏向于认为,队员故意把球衣展开成“毯子”状接球,其是故意行为,其目的就是为了用球衣接球,我理解就是用手中的物品触及足球,因此应该判罚为直接任意球,如果在罚球区内,应该判罚为球点球。 再次说明一下,以上所有解读都是个人观点,解读都是基于个人对足球规则的理解,不代表一定正确,甚至一些就是错误的。请大家理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