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为什么会纳入间接排放?”,笔者时常在不同的场合听到。起因是很多读者都有疑问,既然CBAM是EU ETS(欧盟碳市场)的“镜像”,在规则和机制的设计上几乎与EU ETS一致,EU ETS并没有纳入间接排放,为什么CBAM会纳入呢?这样是否与CBAM所谓的“镜像”机制定位有所冲突呢?CBAM设立的目标之一是防止碳泄漏,简单解释一下碳泄漏,就是欧盟企业把生产转移到其他气候政策成本比欧盟更低的国家,或者直接从这些国家进口商品,削弱欧盟减排政策的有效性,造成全球排放的升高。而欧盟具体防止碳泄漏的方式,是通过CBAM的实施,确保进口商品所处的监管体系与EU ETS实施同等的碳成本,使进口商品与欧盟本土生产产品商品付出同样碳价。(CBAM should ensure that imported products are subject to a regulatory system that applies carbon costs equivalent to those borne under the EU ETS, resulting in a carbon price that is equivalent for imports and domestic products. )大家注意,欧盟说的是“付出同样碳价”,而不是“付出在碳市场支付的同样碳价”。碳市场运行的基础理论之一,其实源于非常经典的“污染者付费”理论(Polluter Pays Principle),目前碳市场所有的纳入行业,其实都不是最终的polluter,真正的polluter是使用方。所以在碳市场的完整设计中,碳价的传导是非常重要的机制,用简单易懂的话来说,将企业在碳市场承担的碳成本传导到使用方,让使用方减少消耗,再将需求减少传回上游,减少产量,这样才能发挥碳价通过引导需求减少,实现减排的功能。在EU ETS的运行进入第三阶段(2013-2020 年)后,所有发电企业都不再获得免费配额,需要通过有偿方式获得配额。发电企业在电力市场报价时,会将在碳市场支付的碳配额成本记入,碳价在电价中会实现完全的传导。因此,欧盟所有的用电方实质上都间接承担了通过电价传导的碳价而对欧盟碳市场纳入的行业企业而言,实际承担的碳价实质上至少包括两个部分,在碳市场直接付出的碳价,以及在电价里间接支付的碳价。CBAM纳入间接排放也就不奇怪了:既然欧盟碳市场的行业企业支付了两部分碳价,那么海外的进口的商品也得支付同样的价格,也就是进口商品直接排放的碳价(这部分与EU ETS纳入范围一致),以及间接排放价格(欧盟电价中完全传导的碳价部分)。最后,来解释为什么在CBAM进入正式实施期(2026年~)后,钢铁、铝和氢不需要为间接排放实际付费,甚至不需要报告间接排放。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拿到间接成本补贴了,实际没有承担电价中的碳价传导成本。2020年,欧盟发了一个文件,《2021年后温室气体排放配额交易体系背景下某些国家援助措施的指导方针》(Communication from the Commission Guidelines on certain State aid measures in the context of the system for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allowance trading post-2021 2020/C 317/04)。这个文件的本质之一,简而言之,碳价的上涨引起了电价上涨,而高电价增大了部分EU ETS行业的碳泄漏风险,就对这些企业实施国家援助(State Aid),进行间接成本补贴,防止碳泄漏。欧洲本土的钢铁、铝和氢等行业的很多企业,在近年已经拿到了这部分补贴,所以他们实质上并没有承担欧盟电价中的碳价成本,基于“镜像”原则,也就暂时不对CBAM下这部分行业的进口商品的间接排放收费了。援助指南的生效期是2021年-2030年,在2030年前,钢铁、铝和氢应该都不会被征收CBAM下的间接费用。表:EU ETS国家援助指南 附件1——间接排放成本导致碳泄漏高风险行业
最后,笔者给自己抛出一个新的问题,为什么欧盟在碳市场运行了近20年后,将碳足迹的要求正式提上了台面,抛开产业和供应链安全的因素,到底碳足迹对于欧盟的减排能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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