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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美好
鄂尔多斯市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政策资助依据
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所有学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基本上围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退役军人事务 厅乡村振兴局总工会残联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21修订) >的通知》 (内教发[2021 ]13号)和《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乡村振兴局总工会残疾人联合会等八部门关于印发<鄂 尔多斯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鄂教体发[2022] 6号)文件(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相应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如何认定?
A级:主要指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深度相对意外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等情况。
B级: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仅能提供小部分基本上学费用等情况。一般指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家庭成员人身伤亡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长期卧病在床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父母一方亡故的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情况;
C级: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能够提供大部分但尚不能完全提供基本上学费用等情况。一般指父母(监护人)年迈、劳动力弱、失业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成员因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父母离异、监护人监护缺失、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责任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成员中有多个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等。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怎样申请保教费减免?
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的标准是什么?
A类每生每年2000元;
B类、C类每生每年1000元。
补助生活费:每生每月120元,每学期按4.5个月计算(每学期5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