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官方公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实施意见》(点击查看),就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以统一的追溯码为载体,构建生产单位“源头赋码”,各销售单位、消费者“识码用码”的“一码贯通”机制。通过“码”上归集生产销售单位名称及地址、生产日期、检验合格证明、影响产品质量的流向等质量安全关键信息,实现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按照《意见》,到2024年底,对消防产品、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电动自行车等实施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的重点工业产品开展质量安全追溯,同时,公布了第一批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清单。
列入第一批清单的消防产品是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电动自行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和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
《意见》明确,到2025年底,对所有实施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开展质量安全追溯。到2027年底,对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以外,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重点工业产品开展质量安全追溯。
《意见》要求,建立健全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质量安全追溯链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公平竞争、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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