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社会委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支持和推动加快立法进程,尽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制定《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已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由国务院提请审议。社会委认真做好立法联系审议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三次书面反馈对《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草案稿)》的意见建议,赴浙江、安徽等地开展立法调研,书面征求广东省、重庆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下一步,社会委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支持和推动加快立法进程,尽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河北团石津金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的1件议案(第254号)。
议案提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等方面发挥了主力军作用。但由于缺少法律支撑,存在队伍管理、职业荣誉、保障措施等政策出台协调难,人员身份属性、抚恤待遇、退出机制等制度不完善问题。建议制定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明确组织管理、职责职权、身份地位、职务职级、职业荣誉和待遇保障、义务纪律、法律责任等。
应急管理部表示,已经起草形成草案稿,并多次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下一步,将认真研究吸纳议案中的建议,结合国家消防救援人员高负荷、高压力、高风险的特点,建立专门人员管理和履职保障制度,并在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中充分反映。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出,将立足职能职责,配合有关单位做好相关政策研究论证等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消防救援人员权益。司法部提出,将认真研究议案所提意见,积极做好立法审查工作。
社会委经研究,同意上述有关方面意见。
制定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已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为做好该法的联系审议工作,社会委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三次书面反馈对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草案稿的意见建议。2023年,社会委赴浙江、安徽开展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立法调研,并书面征求了广东、重庆有关部门对立法的意见建议。今年,又结合承担全国人大常委会城市安全发展专题调研,进一步征求立法意见建议。下一步,社会委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适时开展有关调研,支持和推动加快立法进程,尽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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