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19时48分许,珠海发生一起驾车冲撞市民重大恶性案件,案件致35人死亡,43人受伤。
据警方通报,驾车肇事者被控制时正用刀在车上自残,目前受重伤,正在抢救中。有消息称肇事者因家庭问题报复社会。
又是起反社会人格者的犯罪一一让人惊痛的是,伤亡如此巨大!
不久前的一起关于高空抛物致人死亡的死刑判决,犯罪者的行为与此次发生在珠海的事件本质上是一样的。
2023年6月,28岁女子在吉林长春某小吃街买烧烤时,被周某从32楼高空投掷的砖头砸中额部,不幸离世。2024年10月21日,周某一审被判处死刑,当庭表示不上诉。周某因厌世、仇视社会,6天时间内,先后向地面投掷了两桶5升桶装水、3罐未开封可乐、8块砖头,砸中楼下小吃街3名食客及摊主,致1死1伤。“周某(庭上)说就是想死,又不敢往下跳,就想砸死别人来求死,6天扔了十几次。”
对这样极端反社会的犯罪,其实死刑判决也基本起不到什么警示作用一一他自己就是想死,也许一起意间就会用极端行为拖着无辜者去死。
前些年此起彼伏的“武疯子”(精神病患者)作案,也曾一度成为社会之痛,但治理那样的案件,毕竟还有迹可寻一一至少可以对重点人群重点监测。
而类似珠海撞人这样的案件,完全无迹可循。犯罪者也许昨天还是别人眼中的好邻居、好同事,今天就冷血地将屠刀挥向无辜的人群。
说简单点,这类反社会性格者,就像人体内某个突然变异的细胞一一要想预防,绝无可能!
更麻烦的是,随着城市化,人群越来越密集,极端反社会案件造成的损失就有可能越大。
这样的案件,冶理是非常困难的。对于泯灭了人性且没有任何目的只想求死的罪犯,严法峻刑、严防死守不会有任何作用一一你也不能说减少聚集行为来预防,那就像为了防止某器官出现癌细胞而提前将它割掉一样。
也许一一还得借助科技的进步吧!比如智能汽车全面普及后自动编入制止危险行为的指令,比如汽车能自动分析驾驶者的情绪变化发出预警......
看未来吧。
愿逝者安息!愿伤者康复!
欢迎长按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