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沈刚
来源:《历史研究》2024年第8期
摘 要:东汉碑刻题名表明立碑者彼此熟悉,他们遵循相应的规则共同立碑,其后有潜在的人际网络。故吏和门生不仅各自为府主或业师立碑,而且也能够突破身份和地域界限,共同刊石纪念主人。地方豪族为维护本地及个人利益,参加长吏的立碑活动,长吏亦有反馈。世族的门生、故吏借助其人际网络以立碑来宣扬主人名望。立碑活动巩固了以豪族为中心的各类社会关系。门生、故吏通过碑刻题名,表达政治旨趣,超越同僚、同学关系,影响了当时的政治生态。东汉时期通过立碑活动构建的人际网络,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集权力量。
关键词:东汉 碑刻 人际网络 豪族政治
东汉时期立碑之风大盛,碑刻按照用途可分为纪事碑、功德碑、墓碑等类型。立碑目的是纪念碑主的事功德行,因此,碑刻体现了立碑者与碑主之间的紧密联系,也是学界讨论东汉时期社会群体、人身依附关系发展的重要依据。近来学者又重点探讨了碑刻的政治和社会文化内涵。碑文除记载碑主事迹以及立碑者与碑主的联系外,通常还有不小篇幅的题名著于碑末。题名款式一般为官职、籍贯、姓名、字号,有的还刻有建碑出资数目,意在宣扬发圣心、出义钱的善举。题名一般刻于碑阴,有的也刻于碑阳正文后,或刻于碑侧。传统金石学家很早关注到汉代碑刻题名,讨论其规律和体例等。现代史家利用碑刻题名考察地方行政机构及属吏,亦论及题名义例。国外也有学者注意到题名的社会意义。
社会学“人际网络”的概念,已被引入唐宋以后中国史研究的理论和实践中。平田茂树介绍了社会学“网络”的定义,即“复数的‘物’以具有一定程度持续性的某种关系为基础,形成了某种统一”,认为它是超越了组织性和制度性的社会关系用语,决定行为的是围绕着行为者的关系结构。同时他也论述了“网络”的史料运用、方法。宋代以后的史料类型、数量丰富,使人际网络成为观察当时政治、社会视角之一。与科举时代相对明确的官员选拔、晋升机制相比,汉代察举制强调经明行修等标准更为主观,人际关系与人际网络会发生更大作用。业师拔擢门生、府主举荐属吏等基于制度、舆论和道义的显性、纵向的人际网络已被学界关注,所得结论已成定谳。但立碑者,特别是门生、故吏间的横向联系,因无明确的利益纽带与道义上的义务,加之史料匮乏,其人际网络则隐而未彰。
汉代碑刻题名格式一致、书写严整,且题名者未必出现在立碑现场,这种书写无法直接显现其动态联系及交结方式。但题名是一种或多种社会关系的结合,梳理立碑者背后的附属信息,能够发现他们之间有着或明或暗的联系。此外,在地方宗族活动、官吏祭祀地方神祇等场合,有时也会刊石纪念。碑文记录的活动参与者,也是观察人际网络不可或缺的一面。程章灿从题名体例、一人多碑、礼物交换及委托制作等角度考察了汉碑题名所表现出东汉时期社会关系网络。徐冲讨论魏晋碑禁问题时反观东汉立碑者,认为东汉后期为死者立碑的行为主体仍以门生、故吏等非血缘性政治团体为主。本文转换视角,通过碑刻内容、题名者籍贯、任职地,以及不同碑文的相互联系等信息,佐之传世文献,发掘其中人际网络发生机制、内部秩序。因汉碑以门生、故吏题名最为典型、常见,故本文作重点分析,在此基础上,考察碑刻题名与东汉社会及政治体制的相互关系。
立碑难免耗费一定的财力,故常需众人募集资金。碑刻题名多附有集资数目,且按一定秩序排列,可能是有人居间协调的结果,具言之如下。其一,立碑是有组织的行为。《苍颉庙碑》记载衙县县令孙羡奉时任左冯翊刘桓之命,“立祠刊石,表章大圣之遗灵,以示来世之未生”。碑右侧题“谨出钱千百□者”,所列除佐官外,皆为本地属吏。该题名排列次序井然,从郡级层面而言,先书门下右职,次曹掾、史;就县级而言,先佐官,次门下右职,次掾史、骑吏、乡吏、候长。县级属吏捐钱数目为:佐官500,掾史300,骑吏600,乡吏1500,候长1000等。以地方官吏等级为标准,出钱数目整齐划一,立碑显然是有计划的活动。这固然受太守威权的影响,但会有熟识同僚的属吏居中协调,毕竟立碑捐资不是地方属吏的职责。官府佐官、属吏的立碑活动,是以行政系统为依托。在官府以外的基层社会场域,立碑者同样遵循一定秩序。《崤坑君神祠碑》记载县令裴毕重治崤坑君神祠之事。其后题名有300余人,洪适总结题名排布规律:前碑之后曰有秩者六十余人,在碑之阴则无秩可知矣,其前四十余人称之曰“郡吏”。其间四十人皆字其名而系以阿字,如“刘兴阿兴,潘京阿京”之类,必编户民,未尝表其德,书石者欲其整齐而强加之。
有秩和郡吏在题名前列,普通百姓位列其后。这种顺序或暗示属吏在立碑活动中起主导作用。其二,立碑者彼此相熟。《成阳灵台碑》讲述故廷尉仲定向朝廷建议修葺成阳灵台,本地(济阴)太守审晃、成阳令菅遵“各遣大掾,辅助仲君,经之营之,不日成之”。清人叶奕苞统计了此碑碑阴题名的姓氏:“仲氏门宗治黄屋碑颂三十一人,异姓四人,而吕长仲球出钱三万七千,巨鹿太守仲䜣出钱万,其余皆二千,较他碑出钱之数,无有多于此者,遂称美仲氏,夸而志之”。立碑者主体是当地的仲氏家族,东汉时期宗族发达,内部成员熟悉,所以很容易组织起来。且碑文所言“复帅群宗,贫富相均”,可视为宗族内部事务。相互熟悉的人共同立碑,也要遵循相应的规则。再以《成阳灵台碑》具体题名考察,包括纪念修治黄屋和立作石碑两份出钱名单,我们将修治黄屋出钱题名移录如下:司徒掾仲选……二千,巨鹿太守仲䜣……万,吕长仲球……三万七千,五官掾仲著……二千,从事仲谟……二千,督邮仲熊……二千,督邮仲鄷……二千,主吏仲浮……二千,主吏仲均……二千,主吏仲(缺)……二千,主吏仲耽……二千,主吏仲遐……二千,主吏仲昙……二千,主吏仲盖……二千,主吏仲福……二千,主吏仲焭……二千,主吏仲寿……二千,主吏仲年……二千,主吏仲璜……二千,督邮仲邵……二千,主吏仲调……二千,主吏仲客生……二千,主吏仲阿东……二千,主吏仲阿先……二千,主吏仲子林……二千,主吏仲阿先……二千,督邮外孙闾丘郴……四千,义民陈彦……二千。
从排序看,一是吕长之前的长吏和司徒掾,二是郡县属吏,三是外姓。立作石碑出钱名单人数少于修治黄屋者,排列原则一致。吕长仲球和巨鹿太守仲䜣出钱较之他人明显偏多,但司徒掾排在首位,巨鹿太守也排在出钱最多的吕长前。可见,即便是宗族内部,题名排序也是政治身份优于出钱数量,所以司徒掾秩级虽低于地方郡县长官,却因为是朝廷吏员而排在首位。从整个名单观察仲氏家族的秩序,捐钱立碑的家族成员均有官职,宗族秩序杂糅了官秩高低、权力大小等政治因素。程章灿分析《韩敕碑阴》立碑者的出钱规律,发现有官职身份的人出钱较多,几乎所有出钱过千的人都是官吏;出钱者异姓占多数,籍贯分布范围相当广,与《灵台碑阴》以家族为核心不同。两相比较,不同立碑群体内部有不同的秩序,因无成规,要互相熟识才可能实现。地方官吏立碑以秩级为基础,有严整的顺序。作为本地同僚,他们之间也自然熟识。汉碑题名中甚至记载属吏以立碑为媒介互相交结,在官场秩序之外结成亲密关系。如《童子逢盛碑》记童子逢盛为五官掾早夭长子;《逢盛碑阴》除标明4位“家门生”外,前面还有“右县中士大夫”数人,分别为2位五官掾和5位督邮。因为督邮为郡属吏,五官掾在其前,亦为郡属吏。结合“县中士大夫”可知,这几位应是在郡中任职的同县人。为同僚之子立碑,说明彼此关系密切,或如洪适所言“县中士大夫者,其父党也”。总之,民间自发集资竖立石碑的活动,是具有人际结合关系的群体通过协调、运作得以实现。因而立碑必然是相互熟悉、具有共同理念的一群人参与的结果。换言之,整齐、单调碑刻题名背后有潜在的人际网络,按照一定规则组合起来。立碑活动是展示人际关系的舞台。门生、故吏作为东汉时期重要的群体,依附于主人,深刻影响了当时政治、社会和文化。他们是东汉立碑的主要群体。东汉碑刻除展现门生、故吏与业师、府主之间紧密联系外,立碑者的横向联系也值得关注。前揭宗族、长吏主导的立碑显示,他们有较为明晰的社会关系并联系在一起。从这一角度考虑,门生、故吏共同立碑也是以业已形成的人际关系为前提。不过考虑到门生、故吏和主人的结合方式有时因时空错位,未必和属吏、宗族等群体一样具有稳定的人际联系,因此需要从其为主人立碑的角度,梳理人际网络形成途径、特点等。下面先从故吏谈起。郡县长吏离任或属吏升迁,他们之间就变成举主或府主与故吏的关系。故吏在东汉时期具有依附身份,与举主或府主有“君臣之义”。汉碑题名中出现的故吏名单,就是上述关系的反映,所谓“下有述上之功,臣有叙君之德”。如果将目光聚焦到汉碑记载的故吏群体本身,可以清晰地看出他们之间结成人际网络的动因和方式。故吏题名主要出现于功德碑和墓碑,在这两类汉碑中,故吏立碑的目的、形式存在一定差异。故吏所立功德碑的碑主是地方长吏,主要内容是当地吏民记述其在任职地作出的贡献。曾经的属吏已成故吏,是立碑的重要群体。《杨统碑》记载,杨统为沛国相,任上“遭贵戚专权,不称请求。考绩不论,征还议官”。杨统历任郎中、常山长史、楗为府丞、鲖阳侯相、金城太守、车骑将军从事、议郎、五官中郎将等官职,但篆额题为《汉故沛相杨君之碑》,强调沛国相身份,表明他与沛国的联系。其中原因可从碑阴题名看出:故(缺三字)郎中令(缺)戴(缺)字叔(缺)、故吏怀陵圉令相蒋禧字武仲、故吏宜禄长萧刘瑞字仲祐、故吏孝廉杼秋刘旭字子明、故吏大官甘丞谯曹臻字建国、故辞曹史郸公孙银字山、故门下书佐丰韩纯字子敬、故门下书佐丰毕珮字广世、故门下书佐郸孟纵字河雒、故决曹书佐郸公孙畼字元畼、故吏赞陈俊字仲显、故吏蕲夏阳字仪公、故吏蕲儿银字伯玉、故吏杼秋刘顺子选、故吏沛周仪字帛民。
这份题名人物的籍贯为相、萧、杼秋、谯、郸、丰、赞、蕲、沛,皆为东汉沛国属县。按照汉代地方官府属吏任职地籍贯限制,他们是杨统担任沛相时的属吏。其中有些人已升任郎中令、宜禄长、大官甘丞等外地长吏,但题名还是强调其杨统故吏身份。程章灿认为,碑额写作沛相是因为后来所任金城太守与沛相同为二千石,以及立碑人皆为沛人的原因。但从《李孟初神祠碑》看,应该只是立碑人皆为沛人的缘故。《李孟初神祠碑》虽无碑额,但碑首题“故宛令、益州刺史、南郡襄阳李(下阙),字孟初神祠之碑”。李孟初所历官职不按秩级高低排列,对此清人赵绍祖认为:“孟初官至益州刺史,而以故宛令先之者,必宛人思其德,建祠立碑,以报之也。”宛人立碑,将其担任过的宛令居首,而非秩级更高的益州刺史。可以看出,一方面,故吏在立碑时强调长吏在时任地点的功绩,表现出强烈的地域观念;另一方面,立碑的同地故吏因升迁等原因虽天各一方,但还有相熟的人际网络。东汉和帝以后因政局陵替,地方长吏任期较短。崔寔评论时政说,“近日所见,或一期之中郡主易数二千石”,也就意味着参加立碑的属吏曾同时任职地方官府,是比较熟悉的同僚。除功德碑外,故吏也为长吏立墓碑。《荆州刺史度尚碑》记载,“于是故吏感清庙之颂,叹斯父之诗”而立碑。这些故吏有的来自同一郡国,如《孔彪墓碑》题名,钱大昕总结道:“元上(孔彪字)自博陵太守迁下邳相、河东太守,以病去位,建宁四年七月卒。碑为博陵故吏崔烈等所立,故额题《故博陵太守孔府君碑》,文亦但述博陵治迹而已。下邳、河东故吏当别有碑,今失其传矣。”这与德政碑题名记载本地故吏一样,强调孔彪在博陵的治绩。碑阴题名皆为博陵籍贯的故吏,或为司徒掾、乘氏令、司空掾、外黄令、白马尉,或为本地属吏等。他们有的身在外地,但因同为孔彪故吏的缘故结合到一起。同样的例子还有《景君碑》,所载故吏籍贯皆为北海国的属县,碑文也强调景君在北海国的经历。同地故吏为长吏立墓碑目的与立功德碑一样,是他们关注本地、重视桑梓的表现。在墓碑题名中曾经的同僚,尽管因升迁而散落各地,但现在依然处在同一关系网络中。不过,和本地故吏所立功德碑不同,还有异地故吏为长吏共同竖立墓碑的现象。洪适《隶续》收录2篇《刘宽碑》的碑阴题名,一为门生,一为故吏。洪适云“刘公两碑俱有阴,此则门生所刻之阴也”,表明二者各自独立存在。从题名看,《刘宽碑》碑阴所书故吏数十人,籍贯有河南、齐国、山阳、南郡、东莱、巨鹿、南顿、平原、下邳、南阳等郡国,和功德碑及部分墓碑故吏题名集中在长吏任职地不同。这与碑主仕宦经历有关,从《太尉刘宽碑》碑文看,刘宽历任侍御史、梁令、议郎、司徒长史、侍中、尚书、东海相、南阳太守、太中大夫、屯骑校尉、宗正、光禄勋、太尉、光禄大夫、卫尉、永乐少府等官职。正因为他任职多地,也做过朝廷公卿,所以立碑故吏遍布各地。这些籍属异地故吏是否有联系?从与实际应有故吏数量对比看,立碑故吏只占其中很少一部分。碑刻中也有实例,如《景君碑》,钱大昕云:“右碑阴题名,一十八行,每行三列,凡五十四人。而下云行三年服者,凡八十七人。则故吏之行服而不列名碑阴者尚多也。”选择性地列出立碑故吏,说明其间存在必要的协调,至少部分人是熟识的。碑刻题名有严整的规则,故吏捐钱立碑,要有联系才能有效组织起来。特别考虑到碑主已亡故,更需要故吏自发联系。因而刘宽死后,故吏也借立碑的机会,展示超越地域界限的人际网络。《胡太傅碑》记载:“于是掾太原王允、雁门卑整,属扶风鲁宙、颍川敦历等……相与累次德行,撰举功勋,刊之于碑。”由“相与”一词可知,碑文内容是王允等来自不同郡的故吏共同协商的结果。《汉太尉杨公碑》则具体描述立碑过程:“惟我下流二三小臣,秽损清风,愧于前人。乃纠合同僚,各述所审,纪公勋绩,刊石立铭,以慰永怀。”东汉长吏和属吏有君臣之义,故立碑者在碑文中自称“小臣”,他们当是杨赐的故吏;“纠合同僚”则是集合其他故吏;“各述所审”是集思广益。故吏立碑是几位故吏纠合其他故吏,共同商议的结果。回到传世文献,也能发现故吏共事的例子:“(赵咨)将终,告其故吏朱祇、萧建等,使薄敛素棺,籍以黄壤,欲令速朽,早归后土,不听子孙改之……朱祇、萧建送丧到家。”赵咨曾为敦煌太守、东海相,故吏朱祇、萧建应为当时的属吏。二人从东海国送丧到家,是一段较长时间的共事过程。横向的异地人际关系与故吏和长吏、同地故吏之间的联系相比,不可同日而语,但也是观察官僚士大夫阶层人际网络不能忽略的方面。门生与业师在东汉时期也存在依附关系。业师拔擢门生,门生效忠业师的例证比比皆是。二者由经学传授而结成人际关系,与属吏或部分故吏来源于一地不同,他们跨越了地域。与出自一地的属吏或故吏交往相比,门生交结难度更大。揆诸传世文献,却能发现门生交往的实例。儒生求学固然是为了研习经学,但交游同好也是目的之一,比如李固“少好学,常步行寻师,不远千里。遂究览坟籍,结交英贤”。“究览坟籍,结交英贤”是李固寻师求学的两个愿望。门生业师之间与属吏同长吏相处方式不同,有时相处时间较长。业师转徙,一部分门生相随,如承宫“经典既明,乃归家教授。遭天下丧乱,遂将诸生避地汉中”。门生与业师长时间朝夕相处,意味着门生之间也有深入交往的机会,形成跨地域交结。《水经注·湿余水注》引司马彪《续汉书·卢植传》,“植字子干,少事马融,与郑玄同门相友”,直接点明门生有同门相友的现象。甚至业师不在场时,门生仍然会以业师为纽带产生联系。杨震被宦官陷害,“顺帝即位,樊丰、周广等诛死,震门生虞放、陈翼诣阙追讼震事”,是门生共同为业师申冤。东晋次总结儒生跨地域求学导致的结果:“因诸生游学盛行而引起的这种师生关系的扩大、叠层,与全国范围内扩展开的诸生间交友关系结合在一起,超越了家族生活、乡里社会的空间,在整个东汉社会扩张、浸透了家族制式的社会关系。”汉碑题名因体例所限而无法描述门生之间的动态联系,但如果分析碑文,还是能够看出他们交往的痕迹。《鲁峻墓碑》云“于是门生汝南干□,沛国丁直,魏郡马萌,勃海吕图,任城吴盛,陈留诚屯,东郡夏侯弘等三百廿人……乃昭告神明,谥君曰忠惠父”,可知这些门生以私加谥号的形式纪念业师。该碑碑阴有出钱立碑者题名,出现的门生只有37人,参与命谥的320位门生绝大多数没有位列其中,甚至碑阳记述参加命谥的陈留诚屯也未在出钱立碑的37位门生行列。这反映出进入碑刻题名是有意识选择的结果,中间需要交流。门生立碑过程也与故吏立碑相似,如《文烈侯杨公碑》云:“于是门生大将军何进等瞻仰洙泗公丧之礼,纠合朋徒……授之方策,则是门人二三小子所特贯综。敢竭不才,撰录所审,书于碑。”这是何进牵头,门生立碑,过程和前述《汉太尉杨公碑》近似。有的门生题名还标注出钱数目,且按照一定规律排列,说明他们内部比较熟悉,可比拟《成阳灵台碑》仲氏宗族捐资记载。在《杨震碑阴》和《杨著碑阴》中,杨统门生参与立碑活动也可以说明这一点。《杨震墓碑》碑文云:“(杨)统之门人汝南陈炽等,缘在三义一,颂有清庙,故敢慕奚斯之追述,树玄石于坟道。”杨统为杨牧之子、杨震之孙,墓碑是杨统门生为杨统祖父杨震所立。而从《杨著碑阴》题名标注看,该碑为杨著季父杨秉和从兄杨统之门生所立。其中杨统门生籍贯、姓名皆完整者,有8人也出现在《杨震碑阴》。门生不止一次共同为主人家族成员立碑,他们之间自然不会形同陌路。那么碑主的门生和故吏之间是否也能建立起联系?一般来说,有的碑主身兼业师和长吏身份,相应的故吏、门生都要为之立碑。有分别立碑者,已见前揭。亦有两者合作立碑,如《汉故廷尉仲君之碑》云,“于是门生、养徒、故吏、乡党刊石勒铭,树碑表道焉”;《光禄勋刘曜碑》载,“于是故吏阳安……门生房(缺)等,(缺)其徒(缺),乃共立碑刊石”。门生、故吏本来多半不能产生交集,但有时二者所处同一地域,也不排除一部分门生、故吏结识。如《孔宙墓碑》记载立碑者的籍贯,来自都昌的故吏4人,门生1人。史书中明确记载官吏在任时也传授经学,“(鲁丕)拜赵相,为政尚宽惠礼让,虽有官,不废教授,门人常有数百,关东号曰‘《五经》复兴鲁叔陵’”。他们接触的方式或如蒋晓亮推测,门生经常出入官署,具备与当地势力及老师僚属熟识的条件。史籍中也有他们产生交集的记载。明帝“元和二年,东巡狩,幸东郡,引酺及门生并郡掾吏并会庭中”。张酺时为东郡太守,门生与郡掾吏(即后来的故吏)并会庭中,或成为以后门生、故吏联系的契机。碑文中也有门生、故吏联系的明确记载,如《凉州刺史魏元丕碑》云:“于是故吏茂才云中太守汉阳(缺)胄,从事(下缺)威较琰等,不远万里,断制䙑裳,感恩奔哀,乃与门生平原曹穆等(缺)山(缺)石。”异地故吏远道而来奔丧,和门生共同立碑,其间自然会有联系和沟通。不过按照汉制,地方长吏不能擅自离界,表明正常情况下任职外地的故吏无法出现在立碑现场。但据蒋晓亮考证,汉代属吏可以代替长吏完成跨区域的非公务交际,并非个案。也就是说,已升任长吏的故吏无论是否在立碑现场,也不影响与包括门生在内其他立碑者联系。身份不同的两个群体“共立碑刊石”,已经突破各自身份和地域限制,因碑主而结成新的人际网络。《孔宙墓碑》碑阴更有明确的《门生故吏名》篆额,后面列有详细名单。按欧阳修《集古录跋尾》统计的具体数字:“今宙碑残缺,其姓名邑里,仅可见者才六十二人。其称弟子者十人,门生者四十三人,故吏者八人,故民者一人。”这几位故吏籍贯为北海昌都和泰山郡,是因为孔宙历任昌都长和泰山都尉。同时,这些故吏与籍贯分属巨鹿、东平、魏郡、东郡、甘陵、济南、安平、任城、陈留等地的门生构成超越地域的关系网。豪族是汉代社会的重要群体,其势力在东汉时期进一步扩张。他们在经济、政治和文化方面占据优势,与东汉立碑活动密切相关。崔向东根据获取权力大小和通经与否,将豪族内部分成不同层级,既有郡县乡里豪族,又有官僚化豪族与权力相结合形成的世族。碑刻题名对不同层级豪族具有不同意义。郡县乡里豪族除了自身的立碑活动,还参与长吏立碑。这是因为当时已获得经济实力的豪族修习儒学风气的普及、推广,造就了豪族出身的诸生、儒生辈出,他们垄断了郡县的掾史职位。换言之,此时郡县属吏已成为豪族在地方官府的代表。他们参加立碑活动可以认为是代表了地方豪族意愿。下面对这两者立碑活动的讨论不作区分。地方豪族在立碑场合与地方长吏交结,间接反映出他们与东汉政权的关系。从西汉武帝时期开始,郡国守相职权得到强化。东汉时期地方行政重心上移至郡,属吏增多,郡守事权增大,对属吏和地方社会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因为立碑纪念的目的是颂扬碑主,因此任职地吏民所立纪念碑中,太守多以循吏形象示人。太守多出现于主持辖地神灵祭祀、修葺庙宇等活动的场合。本地吏民对此予以迎合,参加立碑的吏民不乏地方豪族。《苍颉庙碑》所记录整齐划一的属吏出钱名单,固然有太守对地方官吏威权所致的因素,而属吏捐资赞助长吏倡导的立碑活动,也可视为当地豪族积极支持本地长吏,努力与其建立起和谐关系。豪族参与立碑活动,主要是出于维护本地利益的考虑。崔向东提出汉代豪族具有地方性特点,其含义之一就是豪族从乡里社会中产生,以乡里为根基,拥有地方势力。长吏对本地神灵格外关切,亲自祭祀,并刊石纪念,地方豪强则抓住机会,重拾这些神祇作为地方的精神符号,使其成为连接本地民众的精神纽带,以巩固豪族在本地的势力。在《崤坑君神祠碑》题名中,既有属吏,又有普通编户。属吏在其中起主导作用,将百姓组织到祭祀地方神灵活动中。在纪念地方神祇的场合与本地长吏交结,作为与地方长吏接触的一条途径,显示豪族在地方场域中的支配地位。就豪族个体而言,与长吏交接也关涉其切身利益。《南阳太守秦颉碑》题名中有孝廉12人,上计吏5人。孝廉是属吏察举后的身份,上计吏也有被皇帝选中并晋升的机会,因而郡守在这些人仕途初始阶段起到决定作用。他们集中立碑,说明与其利益攸关,长吏为其进入全国范围的政治空间提供了通道。地方豪族与长吏交往是双向的。《成阳灵台碑》记载的修治灵台黄屋和立碑活动由本地豪族主导,但太守主动“各遣大掾,辅助仲君”。论者将这种活动看成地方长吏与豪族的合流。碑文对长吏功德的赞美和仲氏宗族贡献书写到一起,展示了地方长吏与属地豪族交织而成的关系网。《曹全碑》描述了地方吏民给长吏立德政碑前后的具体交往过程。曹全任郃阳令之后的施政活动有:遂访故老商、俊艾王敞、王毕等……大女桃婓等,合七首药神明膏,亲至离亭,部吏王睾、程横等,赋与有疾者……是后,旧姓及修身之士,官位不登。君乃闵缙绅之徒不济,开南寺门,承望华岳,乡眀而治,庶使学者李儒、栾规、程寅等,各获人爵之报……门下掾王敞、录事掾王毕、主簿王历、户曹掾秦尚、功曹史王颛等……乃共刊石纪功。
这段话提到的几个人物也出现在碑阴题名:县三老商、征博士李儒、故门下掾王敞、故门下议掾王毕、故功曹秦尚。三老身份比较特殊,在地方社会与国家之间,具有独特的媒介、缓冲和沟通功能,并拥有很高的声望。因而长吏初到任职地,需要造访这些人。王敞前称俊艾,也是曹全咨政对象,后来成为属吏。曹全“闵缙绅文徒不济,开南寺门,承望华岳”,清人张德容认为是堪舆之说。故在时人眼中,李儒等因被征为博士,亦受长吏恩义,反映出长吏与地方豪族结交的过程和利益纽带。此外,题名中还有处士和义士,顾炎武认为:“处士者,德行可尊之人;义士,则但出财之人而已。”他们皆非普通编户。也就是说,除了属吏之外,其他豪族也与长吏交流互动。地方豪族出于维护本地和个人的切实利益,积极参与长吏的立碑活动或立碑纪念长吏。长吏出于地方治理的需要,也支持地方豪族立碑等活动。这与东汉时期地方治理模式变化的整体趋向一致。东晋次认为,从东汉中期以后,豪族逐渐在地域社会中确立了其规制力,地方官员通过与辖境内豪族合作以巩固地方统治。层级更高的豪族(即世族)多以碑主身份出现在碑刻中,题名者为门生、故吏。这些立碑者的行为扩大了世族的社会影响。与地方豪族不同,世族拥有更广泛的政治和文化影响力,“门生故吏遍天下”是重要的表现形式。其发生机制是以师生或长吏与属吏关系为纽带,形成牢固的联系。官场内互相扶持提携,门生、故吏报恩主人。此关系不仅发生在单个家族成员与各自的门生、故吏之间,而且门生、故吏也要对主人的其他家族成员履行同样的义务。《杨震碑阴》和《杨著碑阴》所记杨沛门生为杨震和杨著立碑即是如此。杨联陞据此认为,“门生不止是一个人的门生,并且是一家人的门生……这正是杨氏所以为‘东京名族’的一大理由”。这仍是以主人为核心的纵向关系。毫无疑问,这些都是讨论门生、故吏与主人关系的不易之论。不过,门生、故吏刊石立碑,作为宣扬业师或府主名望的重要手段,是主人不在场时,门生和故吏通过彼此间的人际网络自发组织起来。他们以石碑为载体,称颂碑主功德,夸赞碑主的祖先世系辽远、出身高贵与家族昌盛,希望世族的声望、事迹传播久远。因此在府主、业师与故吏、门生之间的显性关系之外,门生、故吏之间的横向联系也是需要注意的方面,这些群体依靠自身的人际网络活动同样帮助世族扩大了声誉。豪族势力发展是东汉社会历史的重要特征之一。不同层级的豪族在碑刻内容中扮演了不同角色,成为东汉社会群体流传至今的固化记录。回到立碑的历史现场,立碑活动也可视为立碑者主动建立与碑主的联系,积极参与塑造社会规则的一种途径。通过集资刊石、颂扬碑主或参与碑主主导的立碑活动,密切了与碑主及立碑人之间的交往,巩固了以各层豪族为核心的社会关系。士大夫群体是东汉政治舞台上一支重要力量,与外戚、宦官集团对立,是政坛的一股清流。经师与门生、府主与故吏等以儒家经义为理想,是士大夫阶层重要的连接纽带。学界观察东汉政治领域依附关系时,门生、故吏是主要着眼点。上文已证明门生、故吏在立碑场合连接成人际网络的可能性,横向的人际网络也并非仅仅因为任职、学习经学而被动形成普通人际关系。门生、故吏通过参与立碑,建立起比同僚、同学关系更为密切的联系。东汉立碑的主要目的是纪念碑主,主旨是向世人展示立碑人与碑主的密切关系。就刊石立碑者而言,除对碑主的情谊外,他们还有相近的价值观念。郭太卒后,“四方之士千余人,皆来会葬。同志者乃共刻石立碑”。同会葬者相比,立碑者更强调“同志者”,自然是深入了解、彼此认同的结果。从碑刻题名者的数量看,只有碑主的部分门生、故吏能跻身其中。比如前述《景君碑》碑阴题名54人,而行三年服者87人。行服体现的是行礼如仪一面,为表现尊卑关系的标志性礼仪;立碑则是彼此更为熟识,相互了解,有共同志趣使然。如果把眼光放到其他立碑者,也可以找到旁证。察举制度中存在同岁关系,阎步克认为这是特殊的亲密关系,它和门生、故吏共同构成官场和士林中的私属关系网。对于同岁立碑,阎氏引用《柳敏墓碑》所言:“建宁元年,县长同岁犍为属国赵台公,愤然念素帛之义,其二年七月甲子,为君立碑,传于万基。”阎氏从“素帛之义”考证出同岁还有《同岁名》的书面形式,认为他们会一直保持联系。然而,同岁也有势同仇雠者。《后汉书·李固传》云:“先是颍川甄邵谄附梁冀,为邺令。有同岁生得罪于冀,亡奔邵,邵伪纳而阴以告冀,冀即捕杀之。”同岁既有相互提携者,又有投奔权势告密者。同岁只提供了立碑机缘,共同立碑则是因同岁之间情谊较深。史籍也有门生之间关系密切的证据。《后汉书·王丹传》记载:“丹子有同门生丧亲,家在中山,白丹欲往奔慰。”同门生能够吊祭其亲,可见交谊之深。即使业师不在场,也有门生自行结合。虞诩与中常侍张防发生龃龉而蒙冤,“于是诩子顗与门生百余人,举幡候中常侍高梵车,叩头流血,诉言枉状”。在为业师申冤的行动中,门生之间自然也要深度沟通。传世文献虽没有直接例证说明故吏之间的提携,但前揭《童子逢盛碑》中几位郡中属吏的亲密关系,或许为他们日后交往奠定了基础。参加立碑的门生、故吏已经超越普通同学、同僚关系,对东汉政治产生一定影响。门生、故吏是东汉官僚的重要来源,与此时官吏选任制度密切相关。一是察举制度下,郡国守相在辖区内举孝廉,属吏是廉吏的主要来源。如果转任各地,其故吏亦多。胡广死后,“故吏自公、卿、大夫、博士、议郎以下数百人,皆缞绖殡位,自终及葬。汉兴以来,人臣之盛,未尝有也”。参与会葬的一些故吏必然会被立碑者熟识,因其已经进入官场的不同位置、层级,他们疏密不一的关系,也会影响到政治生态。二是从东汉官吏出身看,主要有文吏和儒生两类,王充云:“科用累能,故文吏在前,儒生在后,是从朝廷谓之也。”在东汉儒生和文吏融合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儒生进入官场,所谓“春秋会飨,设置三科,以第补吏,一府员吏,儒生什九”。进入官场的儒生也不乏同一经师的门生,其中亦有交谊颇深者。具有官吏身份且情谊深厚的故吏和门生,亦可将业已形成的人际网络放到官场。侯旭东根据简牍记载,将汉代官场交往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属于同一官府内部属吏之间的往来;二是依靠原先同乡、同事等关系,在互不统属、相距甚远的不同官府官员之间构建关系,利用已有关系扩展新的关系。《北堂书钞》引谢承《后汉书》云:“卫良字叔贤,拜尚书令。每当选举……州里同郡,虽有佳者,避远嫌疑,犹后他州也。”这虽是赞扬卫良选贤避亲,但也说明州里同郡关系会影响到选官结果。除同僚、同乡等关系外,在盘根错节的官场关系背景下,门生、故吏也成为其中一个环节,并互相提携,提供帮助。《后汉书·桓荣传》载:“会《欧阳》博士缺,帝欲用荣。荣叩头让曰:‘臣经术浅薄,不如同门生郎中彭闳、扬州从事皋弘。’”桓荣将补缺博士的机会让给同门生,结果使同门生得到迁转,“因拜荣为博士,引闳、弘为议郎”。这是门生之间互相关照,共同升进。《后汉书·寇恂传》记载建武初年,寇恂竭力保障军粮供给,刘秀“数策书劳问恂”,恂“同门生茂陵董崇”则提醒其“以此时据大郡,内得人心,外破苏茂,威震邻敌,功名发闻,此谗人侧目怨祸之时也”。此为同门生为官场生存出谋划策。故吏—故吏、门生—门生、门生—故吏几类组合,形成联系密切、志同道合的人际网络。它们放到一起,还有可能构成更大的关系网络。一是同一家族内不同成员的门生关系,如前揭杨氏家族两通碑刻所显示的情况,特别是杨秉门生和杨统门生共同为杨著立碑,两者门生之间据此建立起联系。二是碑主在不同地方任职,会形成多个府主—故吏组合。碑主除在任职地招纳门生,还有出仕前在家乡的门生投奔,他们之间也有了跨地域联系。此外,还要考虑到故吏有进一步仕进的机会,因为籍贯限制必须走出家乡,四海为官。门生则没有地域局限,加之明经入仕是东汉时期选官的重要途径,他们同样也会通过仕宦而分散各地。这些复杂的组合关系遍布官场各处,成为东汉官僚体系的底色之一。门生、故吏构成的横向人际网络投射到东汉官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时的政治生态。我们再回到门生、故吏立碑活动,观察其政治意义。门生与业师、故吏与府主的依附关系盛行于东汉时期,并因他们之间的法律连坐得到国家事实上的认可。不过,当面临现实的政治压力时,这种关系也表现出一定的弹性。李固被诛后,“(梁)冀乃封广、戒而露固尸于四衢,令有敢临者加其罪。固弟子汝南郭亮,年始成童,游学洛阳,乃左提章钺,右秉锧,诣阙上书,乞收固尸”;杜乔因开罪梁冀而死,“乔故掾陈留杨匡闻之,号泣星行到洛阳,乃著故赤帻,托为夏门亭吏,守卫尸丧,驱护蝇虫,积十二日,都官从事执之以闻。梁太后义而不罪。匡于是带锧诣阙上书,并乞李、杜二公骸骨”。范晔写这两个例子是为突出李固、杜乔的门生、故吏不顾梁冀的威胁而收葬其业师、府主,成为史家论述东汉君臣之义的典型例证。但是检视前文,这是在“家属故人莫敢视者”背景下发生的。反过来看,包括门生、故吏在内的故人忌惮于国家权力,不会选择与控制国家权力的当权者正面对峙。文中门生郭亮、故吏杨匡等人的激烈反应,反倒成了一种特例。与直面抗争相比,门生、故吏的立碑活动表现出不同特点。赵明诚言:“自东汉以后,一时名卿贤大夫,死而立碑,则门生故吏往往寓名其阴,盖欲附托以传不朽尔。”“欲附托以传不朽”,是立碑者的个体愿望。但立碑题名反映的是主人不在场(迁任或故去)时,立碑者基于共同政治理念自愿选择的结果。这也意味着门生、故吏身份是其结合的基础,却又不止于此,而是这些身份的二次组合,是立碑者以此为纽带组成的共同体。由此,立碑活动及铭文显示出双重意义:其一,勒石纪念是立碑者有意识的集体行为。从立碑目的及碑文形式看,主人固然是立碑所要彰显的主体,但从立碑行为的角度,门生、故吏题名者,在不触及国家法律的前提下,通过书名于碑的特殊方式宣示了一个个以主人为圆心的政治群体。其二,立碑是政治关系的仪式化表达。与业师、府主扶持门生、故吏,后者反馈报恩这些现实的运作规则相比,一群志同道合的门生、故吏,通过石刻载体,永久、醒目地呈现其人际联系。他们以共同的政治利益、志趣为出发点,相比于现实、具体的政治活动,以合法、平和的形式长久地展示其政治交结,甚至政治倾向。东汉勃兴的立碑风尚是当时政治、社会现实的反映。除立碑者与碑主这层主要关系外,不同身份立碑者之间也存在疏密不等的人际网络。书于碑石的人际网络与现实社会有密切联系。地方豪族将立碑活动作为交好地方长吏的手段,并以此巩固在地方的权势。世族的门生、故吏是立碑的主要群体。作为官员或官员的可能候选人,除了与碑主结合,他们还以碑石为媒介,同气相求,将关系网络放置于政治领域,互相奥援。因而东汉后期普遍存在的立碑活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政治、社会中的集权力量。尽管皇权作出必要的反应,但制度设计的内在矛盾,以及社会俗尚影响,还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此问题。到了魏晋时期,国家推行碑禁政策。徐冲认为其针对的是“门生、故吏这样的非血缘性政治团体不经朝廷批准擅自立碑”,目的在于“要在‘重器化’石碑的基础上,将互为表里的二者制度性地纳入皇帝权力结构之中,成为精英阶层可操控的政治资源”。结果导致立碑权力上移,树立碑刻不再是门生、故吏以及地方豪族构建人际网络的场域。(作者沈刚,系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协同攻关创新平台教授)《历史研究》投稿系统已进行全面安全升级,升级后登录域名变更为https://lsyj.ajcass.com/。可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关注中国社科院学术期刊官方微店,订阅《历史研究》《历史评论》和《中国历史研究院集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