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 ▎刘琳:减税措施落地,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

文摘   2024-11-15 14:18   北京  

我不是在劝你订杂志

是想跟你一起打开生活

点击订阅

编者按:11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在住房交易契税政策方面,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同时还明确了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政策。如何看待此次楼市税收优惠新政带来的利好?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杂志社智库研究院第一时间连线了多位智库专家就此进行解读,敬请关注。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 刘琳


11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大幅降低了住房交易成本,支持居民释放住房刚性需求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一是将享受契税优惠的住房面积由90平方米增加到140平方米,公告规定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无论首套还是第二套住房均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首套减按1.5%的税率、第二套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相比现行非普通住房3%的契税政策,此次契税政策优惠力度大,对促进居民住房消费将具有明显的积极作用。


二是明确个人购买住房申报缴纳契税、增值税的,即使在2024年12月1日前购买住房,只要在2024年12月1日后申报缴纳的,均按新发布公告执行,可以让更多人享受到政策红利。


三是明确一线城市同步实施税收优化政策。公告明确,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将降低一线城市住房交易成本,进一步巩固市场止跌回稳态势。

 者: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 刘琳

编 辑:王   越



建筑杂志社
住建部唯一直属期刊出版单位,是住建系统重要舆论阵地。 ■《城乡建设》杂志(半月刊,1956年创刊,邓小平同志题写刊名) ■《建筑》杂志(半月刊, 1954年创刊,朱德元帅题写刊名) ■《未来城乡研判》(内刊,不定期出版)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