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海就老师是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教授,也是国内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研究的代表人物之一。本文是朱老师的一篇思考,他认为现代思维的核心在于认可自发秩序,相信社会问题应由个体行为自然形成秩序来解决,而非强加计划。
近期,合禾学堂邀请朱海就老师一同推出了经济学通识课——《经济学的视角》。经济学不只是一门有关经济活动的专门学科,更是一种根本性的思维方式,我们可以由此理解社会运行的逻辑和趋势。感兴趣的书友可点此了解详情。
注:本文转载自奥地利学派经济学评论公众号。
“传统思维”与“现代思维”:根本区别在哪里
文/朱海就
传统思维与现代思维的区别在哪里,也许会有很多回答,但是,经济学会为我们提供一个非常独特的答案。下面,我们将根据“是否认可自发秩序是解决经济社会问题的根本途径”,来区分传统思维与现代思维。
在社会中,每个个体都是有自己目的的人,他们在法律所确定的范围内行动,这种行动产生自发秩序,斯密称之为“看不见的手”,他认为我们有面包吃,有衣服穿,都是这一看不见的手的作用的结果。这种自发的秩序,具有公共福利效应,它“自发”地解决了人们的衣食住行问题。
对此,有一个著名的“门格尔之问”:如果没有一个共同意志致力于建立它们的话,那些服务于公共福利并对公共福利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意义的制度怎么能够形成呢?这种解释性策略,后来被称为“自发秩序理论”,霍维茨称这个问题为现代奥地利经济学的核心。门格尔用自发秩序的思想解释了货币的演化形成过程,法律,道德与语言等等,都是以这种自发的方式产生的。
哈耶克在门格尔基础上,进一步从信息或知识的角度说明自发秩序的问题。他说,“社会的经济问题通常不会由某个人刻意去研究数据的所有含义来解决,因为没有人掌握所有的数据。要解决这个问题,不是像解决技术问题那样,由某个人事先制定一个全面的计划,然后每个人都按照这个计划行事,而是由个人相互调整自己的行动,从而形成一种秩序。”
在这段话中,哈耶克明确区分了技术问题与经济问题的不同性质。对技术问题来说,人们可以掌握其数据与具体的因果关系,从而给出确切的解决方案,但是社会是复杂现象,人们只能知道“一般性的”因果关系与一般性的事实,而不知道具体的因果关系与具体的事实,因此不能采取类似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法那样,采取具体的政策去解决经济问题。
社会的独特性在于它的自发性,解决经济社会问题,更多需要借助于社会自发成长的力量。因此,解决经济社会的一个大忌,就是不能正确理解社会的性质,以为可以像解决技术问题那样,来解决社会问题。
这方面,计划经济、人民公社与大跃进,就是试图采取具体的策略来解决经济问题例子。决策者认为,采取这些制度的或技术的策略,将会促进生产力的提高,因为他们认为生产力与这些策略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这种思维,正是没有认识到社会的自发秩序特征,以人为的政策与制度去取代社会的自发性,也破坏了社会自发的合作机制,结果造成对生产力的巨大破坏。
改革开放很大程度上是让社会恢复自发秩序,是对之前人为地干预社会的纠正,结果带来了生产力的巨大进步,使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普遍的改善,比如“贫困”这样的问题,并不是政府有意采取什么政策解决的,而是在自发秩序的成长过程之后自发解决的。
但是,尽管我们已经取得了如此大的发展,但是我们对取得这种发展的原因,却没有正确的认识,也就是说,我们没有认识到,我们取得的发展是通过自发秩序的恢复实现的,而不是通过人为的、集中控制的方式实现的。决策部门、学术界或理论界,对于社会的自发秩序性认识不深刻,甚至仍然把社会视为一个可以随意塑造的对象。这种认知上的滞后,使自发秩序的扩展受阻,也极大地阻碍了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这种认知上的偏差,与现代主流经济学有很大关系。现代主流经济学,尤其是宏观经济学是从“经济总量”的角度理解经济,并把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等作为手段。显然,在这一思维中,是没有“有目的的人的行动”所产生的自发秩序概念的,相反,它把“经济”视为一个可以进行调控,从而实现某个想象中的最优的事物。
在这种自发秩序的思维中,经济——个体需求的更好满足——是最为重要的,因此,政治只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也就是说,政府与其他的制度安排,都不能与使个体需求得到更好满足的原则发生冲突,或者说,不能凌驾于这些原则之上,而是要服从于这些原则。这样就实现了“祛魅”,就是说,任何一种制度或谁的统治,都不能被想当然地接受或被认为是合理的或必然的,而是要看它是不是符合上述原则。
经济学的一个最为重要的价值,正是在于说明社会的自发秩序性质并给出使自发秩序得以可能的理论或原理。人们认识与遵循这样的原理,是使一个社会走向自发秩序,从而走向繁荣的根本条件。
我们看到,由于人们对这样的原理无知,经济社会的发展出现停滞或退步,其根本原因在于,即便已经到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即便改革已经发生了四十多年,大部分人仍然把集中的权力视为解决经济社会问题的办法,他们不是指望自发秩序的力量,而是指望能干的官员来解决经济社会问题,认为能干的官员出台一个好的政策,问题就解决了。这种思维停留在几百年前或两千年前。由于寄望于集中的权力来解决经济社会问题,因此它也构成了专制的根源。
正确地认识到社会的自发秩序特征,且把使自发秩序得以可能的原理视为社会繁荣的条件,我们把这样的思维称为现代思维。之所以称之为现代思维,主要是因为它在逻辑上的确切性,还因为它是几百年来经济学,尤其是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发展的成果。
正是这种思维,构成了一个社会走向法治的前提条件。因为法治,其实就是要求权力服从于使自发秩序得以可能的原则,使权力在这些原则之下,为自发秩序的扩展服务。具有这种思维的人,才有理由被称为现代人。
相反,对社会的自发秩序性质无知,仍然指望集中的权力解决经济社会问题的思维,是传统思维,具有这种思维的人,尽管生活在现代,但仍然是古代人,他们也会把现代社会拉回到古代。社会的进步还是退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现代思维能不能战胜传统思维。
近期课程
与朱海就老师一起学习经济学
从新的角度理解社会发展的逻辑
更科学地认识社会形势与趋势
加入读书会
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助教
(xiaoxueren9517)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