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一位“自议员”的高论

文摘   2024-11-30 08:33   湖北  

        还是很“佩服”一些自媒体“世事议论员(以下简称‘自议员’)”的话语术的。他或他们明明是不喜欢、反对某些事、某些主张的。但这些事、这些主张不便于公开唱对台戏,他们就转弯抹角从一个博眼球赚同情的方面切入,在冠冕堂皇的说辞掩护下,把自己不喜欢或反对的意思表达出来,还不露痕迹,让人抓不到把柄。

       这不,前两天,又看到一个自议员在那里说,当初主张“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时候,后面再加一句“不允许官员先富起来”才是。

       这话乍一看,确实没法挑毛病。不但没法挑毛病,还肯定会赢得一片赞同声。

      但若加以分析,就会发现这句话说的并不在点。

       首先,这句话的意思很明显,是在说由于主张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时没同时明确不允许官员先富,所以造成了有很多官员先富起来的不良后果。

       那么,他所说的富,指的是官员正常的工薪收入吗?

       应该不是。

       因为,按照官员正常的工薪标准来的话,官员可能会生活好些甚至还好些。但这样的好些和还好些,是够不上“先富起来”的标准的。

      所以,这位自议员指的应该是官员靠非正常收入的“先富起来”。

      那么,我就要问了,官员靠非正常收入先富起来,跟“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主张有必然关系吗?为什么一定要作为附加必要事项和这个主张一起说?这样把没有必然关系的两码事扯到一起,好像互相构成了因果关系似的,啥意思?是要把民众对官员贪腐现象的怨愤和痛恨,统统都给指到“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主张上吧?

       真是用心良苦啊。反对“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主张不明说,转这么大个弯来唱反调。

       那么,什么原因才是造成有那官员靠不正常收入先富起来的呢?决不是“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主张”,而是——权力,不受约束的权力。

       问一下这位自议员:党纪国法什么时候允许官员贪腐来着?不是有那么多必须承担责任的严法严规吗?怎么还有那么多贪官前赴后继?难道是因为主张“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时没加一句“禁止官员先富”吗?不就是在于还没有解决管住权力的问题吗?不从有效约束权力上找原因、下功夫,却说是主张“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时没有把官员排除出去,风马牛了。

       哦,这位自议员的意思是说,要专门就禁止官员先富起来立法?

      好像全世界都没听说有这样的立法呢。难道全世界都没有这位自议员有头脑?

       有人可能要说,不允许官员先富起来,作为一种要求一种境界,还是有必要倡导的。这位自议员就例举了一位高风亮节的村支书的例子来说事,说这才是官员应该有的样子。

       这样说,同样没毛病可挑。而且极其雄辩。

       但很可惜,这样提要求,同样有问题。

       前面已经说过,官员如果只靠正常的薪酬收入,是不至于先富起来的。而不正常收入的致先富,根本就和允不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主张无关。在这种情况下,还要特别要求官员不要先富起来,这不是莫名其妙吗?

       莫非,这位自议员认为正常收入就已经导致官员都先富起来了?

       那也跟“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主张没关系好不好?

       别把有人嫌官员正常收入也高了的注意力往“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主张方面引导好不好?

       盯着这个主张不放,是不是最终让谁也不能先富起来才放心?

       真的如此,就有共同富裕了?那还要改革开放干什么?继续搞平均主义大锅饭就是了。

       所以啊,要我看,绕来绕去,说来说去,这位自议员实际上就是在跟“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主张过不去。而这,其实是在跟改革开放唱反调。


        插图系AI绘。

荆郢豪客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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