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四川师大附中书院分校(成都十七中)全彩P2.5户外LED屏采购及安装项目比选邀请公告

文摘   2024-12-09 14:21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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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大附中书院分校(成都十七中)全彩P2.5户外LED屏采购及安装项目比选邀请公告

四川师大附中书院分校(成都十七中)拟采购及安装一块户外使用的P2.5全彩LED屏进行评选,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单位参加项目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师大附中书院分校(成都十七中)全彩P2.5户外LED屏采购及安装项目
2.比选人:四川师大附中书院分校(成都十七中)
3.最高限价:4.6万元。

二、工作范围及内容
四川师大附中书院分校(成都十七中)拟三色LED屏进行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章。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及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二)比选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原件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4.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5.提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6.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原件

7.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29日至20241211每天工作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内;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于文件获取时间内,前往成都市较场坝东街48号(四川师大附中书院分校(成都十七中)高中部)获取比选文件,获取比选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且介绍信中注明联系方式和邮箱)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比选时间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12161600(北京时间)

2.比选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较场坝东街48号(四川师大附中书院分校(成都十七中)高中部)总务处

3.本公告开始发布至比选截止时间止,凡参加比选的申请人,均视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比选时间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比选地点同比选申请文件文件递交地点。


六、发布邀请的媒介

本次比选邀请在四川师大附中书院分校(成都十七中)微信公众号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师大附中书院分校(成都十七中)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较场坝东街48号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28)84442186




四川师大附中书院分校(成都十七中)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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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王旨盼

审核 | 初审:叶科昕    复审:宋克林   终审:李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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