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命金 | 人命的“价格”
文化
历史
2024-07-08 10:00
辽宁
上期说到,公元4世纪起,罗马帝国放弃了不列颠行省,大量日耳曼人迁移了过来。他们的到来破坏了这里的经济结构,不列颠的土地等财富都将重新洗牌,并最终落入日耳曼人之手。
这个过程当然不会温情脉脉,其中肯定充满暴力和血腥。尤其是对罗马的大地主,日耳曼人确实不用客气,完全可以明抢。可问题是,早在日耳曼人到来之前,罗马的中央军就已经提前撤离了,所以各个大庄园的地主便进入了“结寨自保”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日耳曼人太野蛮,一路烧杀抢掠,那这些散碎的力量就会人人自危,拼死抵抗。这样就算日耳曼人能击败本土势力,生产生活也将遭到彻底破坏,不利于他们将来的统治。日耳曼人是“蛮族”,但不是傻瓜,他们肯定不会这样鲁莽。事实上,不仅是日耳曼人,即便是更“野蛮”的匈人都不会这么做。匈人在建立帝国时,也没有大开杀戒,被征服的部落保留了完整的自治权,只要服从匈人统治,派兵参战就行,至于生产生活,匈人是不管的,更不会主动破坏。既然匈人明白这个道理,那日耳曼人就没道理不明白。可日耳曼人辛辛苦苦跨海来到不列颠,肯定不是来这里“请客吃饭”的,而就是来谋夺本土资源的,既然暴力不能滥用,那怎么办呢?偿命金(Weregild),从字面就能了解它的含义,那就是一个人被杀后,对方要赔偿多少钱来抵命。或者说:人命价值几何。当然,赔偿金并不是只有发生命案时才有效,而是一种赔偿标准,当发生侵害时,对方要按照这个标准适当赔付。而日耳曼人占领不列颠后,自然是他们的赔偿金高,原住民赔偿金低,这样一来,即便双方受到同等伤害,那不列颠人也要赔钱给日耳曼人。这其实是一种“变相抢劫”,按照这种制度,日耳曼人统治的时间一长,罗马人的财富就会慢慢流入他们的口袋。不过,这套制度要想长期生效也不容易,比如,如果日耳曼人娶了本地罗马人为妻,那他们的儿女该如何计算赔偿金呢?是按照日耳曼人的标准,还是按罗马人的标准,抑或是取平均值?其实,不管采用哪种方式都要有个前提,那就是都要等日耳曼人站稳脚跟,建立稳固的统治后,才能确定下来。因为像这样细致的问题,只能靠法律来规范,而在不列颠,最早的法典也要等公元7世纪才会出炉,比如《伊尼法典》是西撒克逊国王伊尼在位时颁布的,而那时已经是公元688年了,不列颠早就完成了“日耳曼化”。可我们现在讨论的并不是日耳曼统治的成熟阶段,而是讨论早期财富是如何流入日耳曼人手中的。而那时社会动荡,战乱不断,日耳曼人还在攻城略地,肯定没精力搞这么细致的规定,那偿命金制度是如何发挥作用的呢?只能“一刀切”,严格划分阶层,不让阶层流动,这样就能以阶层为标准来确定偿命金,而这从不列颠语言的演变就能看出端倪。不列颠原住民的语言主要是凯尔特语,而日耳曼人也有自己的语言,比如盎格鲁-撒克逊语。可随着日耳曼人统治不列颠,他们的语言并没有受到本土语言的“污染”,比如盎格鲁-撒克逊语依然保持原来的样貌,并没有引入凯尔特语的词汇。这说明原住民没有混入日耳曼人的阶层,至少没有混入精英阶层。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是:原住民改变了文化传统,学会了说日耳曼语。这样他们就有机会跻身精英阶层,加入日耳曼人的圈子。但如果真是这样,那他们其实就已经是日耳曼人了,至于他们身上到底留着谁的血液反而不重要了。也就是说,在征服不列颠的过程中,日耳曼人严格区分阶级,用这种办法一点点榨取原住民的财富,并最终将“罗马不列颠”彻底变成了“日耳曼不列颠”。不过,这虽然不像明抢那么血腥,但对不列颠原住民来说依然十分残酷,那他们就这样默默忍受,等待被日耳曼人慢慢宰割吗?当然不会,大部分人都会奋起反抗,所以这一时期才留下了那么多不列颠传奇故事,比如亚瑟王的传说。不过,反抗其实是“徒劳”的,因为罗马人是孤军奋战,罗马帝国不会再派兵支援了,但日耳曼人却会不断从海峡的另一边迁徙过来,所以最终定会淹没不列颠上的罗马人。而反抗失败后,大部分罗马人只能接受现实,成为被统治者,当然,肯定也有人会逃跑,那能逃到哪里呢?很多人向西逃,逃到了威尔士或康沃尔地区,但还有一部分人反而向东逃,跨过英吉利海峡,逃往了高卢。于是,此时不列颠出现了一种不寻常的现象——反向移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在此之前,都是从高卢向不列颠移民,不管是早期罗马人征服不列颠,还是后来日耳曼人征服不列颠,都是从高卢出发,跨海去往不列颠,这才是“正常移民”。可现在不列颠岛上的罗马人生活不下去了,想逃往对岸的高卢,所以得算反向移民。不过这倒也能理解,毕竟高卢也是罗马人的“故乡”嘛。但问题是,日耳曼人就是从高卢跨海入侵不列颠的,这说明高卢的情况不妙,怕是已被日耳曼人占领了,那他们逃向高卢,不是“才出狼窝,又入虎口”吗?那高卢现在的情况到底怎样了,这些不列颠人能在那里找到安身立命之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