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催生的新群体,他们在城乡之间流动,用辛勤付出改变了个人和家庭的命运,也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2024年7月,国务院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以进城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为重点、兼顾城市间流动人口,在稳定就业、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社会保险等方面作出了部署。2024年1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0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工作。目前我国还有1.7亿进城农民工和随迁家属,长时间在城镇就业、生活,但尚未落户城镇。因此,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在所就业城市获得公平的就业与社会保障,建立起对所就业城市的归属感、安全感,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色水平极为重要的一项标志。
相比上一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的“进城倾向”更重,且呈现出从个体化谋生变为家庭化迁移,在工作、住房、教育等方面的需求更具多样性,其就业地和职业选择与教育环境、公共服务完善程度等息息相关。然而,目前围绕迁入地、迁出地以及农业转移人口自身因素仍存在一系列的堵点与困境。
公共政策缺乏家庭视角,随迁家属城市融入亟须系统性支持。农民工市民化不是简单的户籍变化与人口有序流动的问题,还要有支撑从乡村到城市生活场景转换的体制机制。一是公共政策缺乏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长期政策和制度安排。针对随迁家属缺乏有效的政策优惠条例和帮扶措施,使得农民工举家迁移的流动成本更高,呈现出“1+1>2”的困难处境。二是家庭政策的对象具有局限性且存在跨部门协作难题。现有政策主要针对“五保户”“失独家庭”等特殊群体,而涉及家庭的公共政策内容复杂且政策实施涉及多个部门,执行中往往缺少牵头部门负责、跨部门协同。
教育机会与质量的差异使得随迁子女的流动难度进一步增强。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子女随迁进入城市,但他们往往面临着入学不易、升学更难的困境,严重影响到他们的受教育权和社会的公平和谐。一是随迁子女存在入学升学门槛。在部分城市的积分制入学制度下,随迁子女主要面临有无居住证、能否办理流动人口积分和积分值三道门槛。同时,超大城市为达成控制本地人口和保障本地儿童升学基本权利,通过设定比同级别城市更高门槛的异地中考政策来限制异地高考。二是教育分层现象突出。农民工子弟学校或生源较差的公办学校教学质量偏低,阻碍了随迁子女自身的发展与城市融入。
县城建设品质与公共服务有限,对产业和人口的吸纳集聚能力不强。县城地处“城尾乡头”,是协同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载体。然而,部分县城公共服务供给短缺,综合承载能力明显不足。一是县城的产业基础薄弱、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完备。“人情社会”和交易环节中的运输成本对企业的进入形成一定制约,提供就业岗位能力有限。部分县城将重心放在产业调整转型等方面,在人口天然不足的劣势之下,无力在新发展背景下提高流入人口的生活质量。二是县城公共资源供给与实际人口需求存在失衡。单一化的普惠性公共服务难以满足个性化、多样化的养老抚幼公共服务需求,导致了公共服务覆盖面广而差异性弱的尴尬局面,削弱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定居吸引力。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当前,全国各地积极瞄准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市民化的新需求,并针对“经济性接纳、社会性排斥”而导致农民工“半城市化”的普遍性突出问题,从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角度予以完善。这不仅是解决我国现阶段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城市融入“困境”的客观需要,也是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内在要求。
完善公共政策家庭视角,提高农民工及随迁家属家庭融入积极性。农民工既是稳就业的重点群体之一,也是市民化的主力。如果说,广大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彰显了“流动中国”的旺盛活力,那么,众多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则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内生动力,他们的劳动权益理应得到更好的保障。一是制定农民工家庭友好型政策。推动次级劳动力市场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农民工休假制度,特别关注女性农民工合法权益。二是着力提升家庭政策的整体性与普惠性。积极构建农民工家庭信息数据库,洞悉家庭化需求,优化家庭政策的对象认定标准,制定灵活认定机制,拓展政策涵盖面。三是建立农民工家庭政策的专业管理部门。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资源整合的核心作用,在基层建立家庭综合服务平台,为提高政策实施效率提供重要支撑。
政府与学校协同赋权增能,深化农民工随迁子女多维度融入。随迁子女面临的一个很突出问题是城市生活的适应与融入,他们在城市中有着很明显的“边缘化”特征。对于这个特殊的群体,需要给予更多的关注,使他们在城市中能获得更多平等的机会。一是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完善义务教育公办入学比例的考核机制。二是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重点加大人口净流入集中的城市高中学校的供给力度,优化高考报名条件。同时,加快推动因地制宜落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三是鼓励学校为农民工随迁子女给予功能性支持。学校作为随迁子女的重要场域,应帮助建构与城市子女交往的社交网络,弥补家庭关爱缺失。
聚焦农民工家庭市民化需求,提升县域公共服务质量与公平程度。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应以提升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为重点,进一步落实落细农民工市民化相关政策,增强县域农民工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一是推动基本公共服务高水平均等化。加快基本公共服务保障“钱随人走”,鼓励各类经济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基本公共服务补充供给,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基本公共服务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二是提高县域公共服务品质。加强县城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的动态监测,发挥转移性支付最大化效用,实施公共服务薄弱县提升工程。三是从需求侧出发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深化数字技术在交通、教育、医疗、文化、社保、养老等方面的精准服务、高效服务、智能服务,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