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付比例】
(1)30种妊娠并发症住院医疗保险金、30种新生儿先天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一般医疗保险金(妈妈)、一般医疗保险金(宝宝):符合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部分赔付比例80%,1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比例30%,若被保险人以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投保,但未以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并结算的,1万元以上部分赔付比例48%,1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比例18%。附属被保险人为多胎新生儿的,30种新生儿先天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一般医疗保险金(宝宝)按照上述赔偿比例乘以多胎系数确定:为2胎时,多胎系数为0.5;为3胎时,多胎系数为0.3;为4胎及以上时,多胎系数为0.2。
(2)早产津贴保险金:出生时孕周28-29足周(28周+0天-29周+6天)的,按照保险金额的100%进行赔付赔付;出生时孕周30-31足周的(30周+0天-31周+6天),按照保险金额的70%进行赔付赔付;出生时孕周32-33足周的(32周+0天-33周+6天),按照保险金额的50%进行赔付赔付;出生时孕周34-36足周的(34周+0天-36周+6天),按照保险金额的30%进行赔付赔付。附属被保险人为多胎新生儿的,早产津贴保险金新生儿先天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按照上述赔偿比例乘以多胎系数确定:为2胎时,多胎系数为0.5;为3胎时,多胎系数为0.3;为4胎及以上时,多胎系数为0.2。
(3)产康医疗保险金:如已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保险人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则赔付比例为70%;如未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的,则赔付比例为50%。
(4)病理性黄疸蓝光住院津贴保险金:附属被保险人为多胎新生儿的,病理性黄疸蓝光住院津贴保险金须乘以多胎系数确定:为2胎时,多胎系数为0.5;为3胎时,多胎系数为0.3;为4胎及以上时,多胎系数为0.2。
(5)接种异常反应医疗保险金:附属被保险人为多胎新生儿的,接种异常反应医疗保险金须乘以多胎系数确定。为2胎时,多胎系数为0.5;为3胎时,多胎系数为0.3;为4胎及以上时,多胎系数为0.2。
【赔付范围说明】
1. 30种妊娠并发症、30种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疾病范围详见保险条款;
2.产康医疗保险金:保险期间内,主被保险人于生产后42天至180天,经公立二级(含)及以上医院普通区专科医生诊断必需接受约定的产康治疗的,对于主被保险人在公立二级(含)及以上医院普通区实际发生的、需被保险人个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产康医疗费用,按照约定进行赔付:
(1)腹直肌:若主被保险人经公立二级(含)及以上医院普通区检查腹直肌间距的距离DRA>5cm的,承担被保险人后续约定的腹直肌疗程的康复费用。如已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保险人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则赔付比例为70%;如未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的,则赔付比例为50%。最多不超过10次,最高保额5000元;
(2)盆底肌:若客户经公立二级(含)及以上医院普通区根据国际通用的会阴肌力测试法(general report revised urinary grade,GRRUG)由经过专科培训的医师进行临床查体并进行盆底肌力分级测试结果为0~Ⅱ级肌力异常的,承担被保险人后续约定的盆底肌疗程的康复费用。如已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保险人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则赔付比例为70%;如未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的,则赔付比例为50%。最多不超过10次,最高保额5000元。
注:上述康复治疗的治疗手段限手法治疗及电/磁刺激疗法,不含射频疗法;
3.紧急救护车保险金:限因羊水破裂或大出血导致的救护车费用,不包括医生诊疗费、医药费、出诊费、担架费和转院时发生的其他费用。
4.接种异常反应医疗保险金:接种的疫苗范围为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预防接种的疫苗类预防性生物制品,包括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