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请确认被保险人是否存在下列问题。请按实际情况投保,否则将对您的理赔权益或合同效力产生影响。
特别提醒:不符合健康告知不能投保,您可以使用智能核保系统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了解被保险人是否可以投保。曾患有如冠心病、心梗、脑出血、脑梗死、恶性肿瘤、颅内或脊髓肿瘤、肾功能不全、肝硬化等将不予承保;曾患有如甲状腺结节、乳腺结节、乙肝、急性肾小球肾炎、高血压、糖耐量异常等可进入智能核保告知。
1.【就医行为和保险情况】
1)被保险人过去1年内是否曾有检查结果异常(检查项目包括:CT、核磁共振、内窥镜、组织或细胞病理学检查、骨髓穿刺、血管造影、血液、心电图、B超、X线、肿瘤标志物,前述检查不含已排除疾病原因复查正常的情况);过去2年内是否曾手术、住院?
2)被保险人过去2年内投保人身保险或健康保险时,是否曾被保险公司拒保、延期、加费或者附加相关条件承保?
2.【职业】
被保险人目前是否专职或兼职从事属于《众安保险特殊职业类别表》中所列种类的职业?(详细请查询投保须知第十条《众安保险特殊职业类别表》)
3.【健康状况】
1)被保险人目前或曾经是否患有下列疾病
• 肿瘤:良、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交界性肿瘤或动态未定性肿瘤、原位癌、癌前病变;
• 肿物与息肉:甲状腺结节或肿块、乳房结节或肿块、肺部肿块/结节/阴影/磨玻璃影、胃息肉、肠道息肉或肿物、肝脏结节或肿块(不包括肝血管瘤或肝囊肿)、肾或肾上腺肿块或占位(不包括单纯性肾囊肿)、颅内占位、胰腺占位、盆腔占位、宫颈或子宫内膜息肉或赘生物、卵巢包块;
• 高血压:2级或以上高血压(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00mmHg)
• 高血糖:糖尿病或空腹血糖>6.2mmol/l;
• 心血管疾病:冠心病、心梗、心肌病、风湿性心脏病、心瓣膜病、严重心律失常、心功能不全二级(含)以上;主动脉瘤、主动脉夹层;
• 脑血管疾病:脑卒中(含脑梗,脑出血)、颈动脉瘤、颅内血管瘤/畸形;
• 神经系统及精神疾病:脑炎或脊髓炎及其后遗症、脑和脊髓的损伤、多发性硬化、重症肌无力、帕金森氏病、阿尔兹海默症、智力障碍、癫痫、精神类疾病;
• 肾脏疾病:慢性肾病、肾功能不全、肾病综合征;
• 消化系统疾病:肝炎或肝炎病毒携带者、酒精肝、肝硬化、肝功能衰竭、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或克罗恩病;
• 血液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
• 风湿免疫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
• 呼吸系统疾病:间质性肺病、支气管扩张、慢性阻塞性肺病(含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呼吸功能不全;
• 其他:先天发育异常或畸形、遗传性疾病、HIV阳性、法定传染病(包含甲类和乙类)、瘫痪 、严重视力障碍或严重听力障碍、中重度残疾、接受过组织或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
2)被保险人1年内是否曾经患有下列症状
• 进食梗噎感或吞咽困难;黑痣增大,不明原因持续或反复发热(超过2周),淋巴结肿大,皮肤或粘膜的溃疡久治不愈;
• 不明原因皮下出血点、咳血、呕血、便血(非痔疮出血)或黑便、中重度贫血(Hb<90g/l);
• 不明原因的持续或间歇性疼痛(超过1个月);
• 不明原因持续消化不良、黄疸;
•浮肿、血尿、蛋白尿;
• 抽搐、进行性加重的震颤、肌肉萎缩或肌无力、运动功能障碍;
• 消瘦(非健身、非控制饮食原因所致的6个月内体重减轻5公斤以上);
• 阴道异常出血?
3)适用于女性被保险人
• 是否曾患葡萄胎或其他妊娠滋养细胞疾病、宫颈上皮内瘤变或TCT检查异常(不包括炎症)、多囊卵巢综合征?
4)适用于2周岁(含)以下被保险人
• 出生时体重是否低于2.5公斤,是否早产、窒息、发育迟缓、脑瘫?
下述情况,仍可正常投保(但不承担投保前所患疾病引起的治疗费用):
(1)妇产科:怀孕、分娩(含顺产、剖宫产)、宫外孕已治疗结束、流产(除葡萄胎以外)、上环/取环、结扎、避孕、不孕不育、阴道炎;
(2)呼吸科:感冒、急性支气管炎、支气管肺炎及大叶性肺炎(已治愈);
(3)消化科:急性肠胃炎、幽门螺旋杆菌感染(无任何不适症状,无胃炎)、急性阑尾炎、胆囊结石或胆囊炎、胆囊息肉(无症状且最大直径<1cm)、肝脂肪浸润或轻中度脂肪肝(血脂血糖肝功能无异常)、肝血管瘤(无症状且最大直径不超过4cm)、痔疮;
(4)骨科和外科:上/下肢骨折且已痊愈、意外受伤住院不超过5天且已痊愈(无后遗症或器官缺损)、软组织损伤;
(5)泌尿科:前列腺炎、腹股沟疝、鞘膜积液、精索静脉曲张、包皮手术;
(6)皮肤科:痤疮、湿疹、荨麻疹、皮炎、皮下脂肪瘤、皮肤血管瘤、皮脂腺囊肿或粉瘤、脂肪瘤切除且病理良性(无异型性或不典型增生)、美容;
(7)五官科:牙周炎、牙龈炎、龋齿、鼻/咽炎、鼻窦炎、咽峡炎、急性扁桃体炎、慢性扁桃体炎或扁桃体肥大、腺样体肥大、屈光不正(近视度数小于800度)、沙眼、睑腺炎(麦粒肿)、霰粒肿;
(8)儿科:婴幼儿黄疸且已治愈(未被诊断为病理性黄疸)、手足口病且已痊愈(未被诊断为重症手足口病)、疫苗接种。
投保人应在对所有被保险人健康、职业、历史投保记录等以上情况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承诺完全知晓所有被保险人以上情况。若被保险人实际情况与上述告知内容不符,本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若在合同解除前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有权不退还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