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赚“快钱”
“三哥”带你飞
走高速还是走钢丝
都不是
而是直通法网
请看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公布的案例
案情简介
2023年底,为了多赚点钱过年,武某便主动联系“三哥”,表示愿意运输走私香烟。随后,武某在明知运输销售的物品系假冒卷烟的情况下,先后两次到指定地点驾驶指定越野车装载假冒卷烟送往湖南武冈、怀化等地。武某行驶至武冈市高速路时被武冈市烟草专卖局和武冈市公安局查获,武某弃车逃跑。车辆共装载南京(炫赫门)、芙蓉王(硬)等假冒卷烟3477条。经鉴定,查获的香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货值金额626140元。武某从中非法获利4000元。
裁判结果
法官说法
烟草制品属于国家管控的专卖专营商品,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非法生产、运输、买卖烟草制品的,都构成犯罪。本案中,被告人明知是假冒伪劣卷烟,为获取利益仍然实施运输行为,其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破坏了诚实守信的良好营商环境,同时也侵犯了企业知识产权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受到刑罚。
来源:武冈法院 作者:黄志光、周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