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地公布3起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文摘   2024-11-10 22:23   湖南  

湘潭市市场监管系统2024年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发布





湘潭市市场监管局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积极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氛围,现发布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4年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湘潭高新区某拉面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4年8月19日,湘潭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湘潭高新区某拉面馆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亦未主动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湘潭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当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湘乡市东山办事处某酒楼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4年10月22日,湘乡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制止食品浪费专项执法行动时,执法人员发现湘乡市东山办事处某酒楼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该餐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湘乡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雨湖区某饭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餐饮浪费标识案

2024年10月25日,雨湖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制止餐饮浪费执法专项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雨湖区某饭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餐饮浪费标识。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相关规定。雨湖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来源: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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