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无证贩烟,李某出狱一年后又领“牢饭”3年3个月

文摘   2024-11-13 23:43   湖南  

生活中总有人想“走捷径”

整个“一夜暴富”

例如自作聪明无证贩卖香烟

以为事无大碍

结果,直接领取真“刑”牌牢狱套房!

常德90后男子李某

刚刚刑满释放一年

又因非法经营入狱

一步错步步错

请看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公布的一起案例

基本案情



无业青年李某曾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又因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2023年1月13日刑满释放。当年八月,李某在未取得烟草专营许可的情况下,从郑某、刘某某处购买黄芙蓉王烟、和天下烟多次分别向几家茶楼销售,合计销售金额为222910元,从中获利约20000元。
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李某于2024年2月26日被常德市公安局德山分局刑事拘留。案发后,李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并退缴违法所得20000元。

法官说法



李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规定,未经许可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李某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退赃情节,可从轻处罚。李某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李某经民警电话通知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认定为自首,依法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酌情从轻处罚,其违法所得依法应予没收。

判决结果



李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李某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0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官提醒



烟草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的专卖商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运输、储存、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打击制售假烟行为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广大卷烟零售业经营户要依法经营、守法经营,拒绝销售假冒伪劣卷烟。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香烟时,应前往持有烟草专卖许可的正规商家购买,若发现假冒伪劣卷烟,请及时向当地烟草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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