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子外的福尔摩斯
文摘
文化
2023-08-14 23:08
英国
说起著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肯定榜上有名,可以说,“咨询侦探”这一行当因为福尔摩斯而广为人知。很多人甚至知道福尔摩斯,而不知道他的创作者柯南·道尔。柯南·道尔写就福尔摩斯的时候,伦敦还没有贝克街221B,那一片如今建成了福尔摩斯博物馆,每天有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前来参观、拍照。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无疑是他的魅力之一。观察敏锐,逻辑严谨,有执行力,武力值高,能吃苦,有耐心,总之,具备侦探的一切素质。小说里设置了一个对比人物来说明侦探这一职业的要求,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哥哥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头脑和观察力和福尔摩斯一样敏锐,甚至比福尔摩斯更胜一筹。但他很懒,不愿实地调查,也就无法成为一名侦探。侦探其实是一个苦差事,不仅要到处跑,有时候还要蹲守一晚上。对这样的工作如果没有热情和追求是完全无法坚持下去的。福尔摩斯最大的兴奋点就来自于工作,破案带来的乐趣本身是对他最好的回报。福尔摩斯有一个著名比喻:人的大脑像一座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放置家具,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一股脑儿地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和其他很多东西掺杂在一起,需要的时候就很难取用。因此,一个人要非常慎重地选择要把哪些东西装进阁楼。不要认为这间小阁楼的墙壁富有弹性,总有一天,当你增加新知识的时候,你就会把以前所熟悉的东西忘了。所以最要紧的是,不要让一些无用的知识把有用的挤出去。这个理论同样可以治疗“内耗”:不要在意太多东西,把宝贵而有限的精力放在值得的事情上。福尔摩斯本人也是这么做的。例如,他关于天文学的知识很浅薄,用他的话说,知道地球绕着太阳转对他的生活有影响吗?然而跟探案相关的知识,他都非常精通。如分辨不同地区的土壤,几百种烟草,种种中毒迹象等等。华生说福尔摩斯丝毫不掩饰对智商不如他的人的不耐烦,然而只要想的话,就能赢得任何人的好感。这不仅体现在他能乔庄成不同身份的人卧底打探信息,甚至能让女仆爱上他和他订婚(虽然为了查案欺骗人感情非常不对)。很多时候委托人要以身犯险,不然罪犯就无法漏出“狐狸尾巴”。这个时候福尔摩斯都会事先给委托人打气,称赞他们的勇气。还有他对待朋友的忠诚和他偶尔的温情,都让这个看似冷酷的侦探多了一些不易觉察的人情味。这样一个形象自然是影视的宠儿。在柯南道尔在世的时候,福尔摩斯的很多故事就被改编成舞台剧,在英国,美国等的演出都大受欢迎,改编版权收入也构成了除小说外道尔财产的重要来源。电影出现后,福尔摩斯也走上了大荧幕。不过福尔摩斯的故事影视化有很多难题。一方面是情节。毕竟柯南道尔的小说属于早期侦探小说,除了几个长篇,其他小说篇幅上都不适合改编成电影,而且还有情节雷同的情况,这一点对比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经典,就很明显。 另一方面是人物塑造。本来一个善于推理和观察的高智商人物,在表演上就容易给人傲慢的感觉。影视毕竟和文字不同,文字没有给出的,会由演员直接给出来。柯南道尔为了塑造这个人物,凸出了他理性的一面。尽管福尔摩斯也会拉小提琴,欣赏音乐演出,但令人印象更深的是他沉浸在自己思绪里拉的不成调子折磨华生的耳朵。加上对感性的排斥态度,认为感情是一粒沙,会损害大脑这台精密的仪器。福尔摩斯从不掩饰他对智商不如他的人的不耐烦。而普通观众恰恰就是智商不如福尔摩斯的那些人。因此这样一位高智商人物,演不好就很容易让人觉得傲慢、刻薄。近些年的影视作品对这类人物的处理容易往高智商低情商方向发展。类似天才科学家却不通人情、不善交际的路数,以此制造笑点和冲突。福尔摩斯的演绎也不例外,有些影视作品走人物“成长”路线,让福尔摩斯从最初的不近人情随着剧情发展变得开始理解、珍惜人与人之前的感情等等。就像古龙里面的侠客,无论是小李飞刀李寻欢还是盗帅楚留香,出场就是成名的人物,并没有“拜师学艺”的过程。福尔摩斯出场就是一个成熟的侦探。柯南道尔写的是同一人物不同情节的“系列小说”,也就是说福尔摩斯不是连续剧,而是系列剧,不同案子之间并没有关联,除了最后一案和空屋这种有承接关系的,需要复活福尔摩斯之外,其他案子都是没有影响的,也都没有什么先后顺序。所以才有了“福学”家来整理福尔摩斯的生平和这些案子的时间线。福尔摩斯这个形象在不同作品里有变化,一方面是因为柯南·道尔本人对这个角色的矛盾态度。虽然这个形象让他收入颇丰,但也同时挤占了他的创作空间。道尔因为一战的贡献授勋也被认为是“复活”福尔摩斯的功劳,可以说个人一辈子活在这个角色的影响下,因此他对福尔摩斯是又爱又恨,很多时候不愿意写福尔摩斯,却又不得不写,导致有时候人物塑造方面没那么用心,前后有了出入。另一方面是因为华生对福尔摩斯的了解深入了。毕竟柯南·道尔是通过华生的视角写福尔摩斯(除了后期两篇福尔摩斯第一人称叙述的故事外),华生看到的东西就影响了读者的判断。比如华生刚认识福尔摩斯的时候,以为福尔摩斯对文学并不了解,但后来发现福尔摩斯经常引用莎士比亚、贺拉斯等人的作品,文学知识算广博了。比如他叫华生起床去查案的时候说“有事情发生了”(The game is afoot),就出自莎士比亚的《亨利四世》,足见其文学素养。这并不是说福尔摩斯“成长”了,开始读文学经典了,而是华生一开始看不到而已。因此对于一个不是成长型角色的人物,如何演的不讨厌而又突出福尔摩斯本人的特点,是需要演员下功夫的。杰瑞米·布雷特(Jeremy Brett)的父亲非常反对他从事表演事业,认为这会让家族蒙羞,因此杰瑞米不能用家族的姓氏Huggins,而是在商店品牌里随便挑了一个Brett当做姓氏,从此以“杰瑞米·布雷特”的艺名活跃在舞台上。演员和角色总是相互成就的,如果没有福尔摩斯,杰瑞米最多是一个演技很好也能演音乐剧的小有名气的演员,远远谈不上如今的知名度。1982年格林纳达要拍摄福尔摩斯,制片人去找杰瑞米。杰瑞米本人的性格更像华生,也曾因为担心演不好福尔摩斯而拒绝出演。后被制片人的诚意打动,愿意尝试,于是最贴近原著的福尔摩斯诞生了。杰瑞米自身的气质为福尔摩斯这个角色增色不少,书里福尔摩斯很绅士,这是华生视角得出的判断。但这个判断要变成观众自己的认知,需要一个转化,不然也不会出现原著小说里潇洒的角色,在影视作品里平平无奇,甚至猥琐的现象。毕竟“潇洒”不是标签贴脑袋上就行了,是需要演员表演出来让观众认为这个角色潇洒的。杰瑞米把福尔摩斯的绅士经过他的演绎呈现给了观众。书里的描写需要转化成表演,比如福尔摩斯从沙发上一跃而起,这是怎样的场景呢?是鲤鱼打挺吗?还是从沙发上快速站起来?杰瑞米的表演是从沙发上起身径直跳过沙发背,尽显福尔摩斯身姿矫健与精力旺盛,又不失优雅。同样不容易还原的是人物的神情。文字可以描写当福尔摩斯对案子感兴趣的时候,眼睛放光。但影视作品不能在人物脑袋上贴个标签“此处眼里有光”,而是需要表演出来,否则观众感受不到。最典型的是《斑点带子案》镜头推进特写的时候,福尔摩斯的兴趣和兴奋都在眼神里。
演员需要进行二次创作,并不是完全按照原著演绎才是最还原作品的。比如六座拿破仑半身像那个短篇里,凶手打碎好几座拿破仑半身像,还引出了命案。凶手落网后,福尔摩斯买下最后一个半身像,在警官雷斯垂德和华生的见证下,打碎半身像,找到了里面的黑珍珠。这一幕在小说里非常精彩,因为在此之前没有迹象表明凶手是为了珍珠而打碎半身像,这是福尔摩斯推理的高光时刻,也展示了他难得的中断理性思考而享受人们赞美的感性的一面。原著里福尔摩斯是从抽屉里拿出一块白布,铺在桌子上,然后在上面砸碎了半身像,找到了黑珍珠,收获了华生和警官的赞叹。剧集里增加了对福尔摩斯仪式感的展示,杰瑞米的福尔摩斯魔术师一样抽掉了餐桌上的红色桌布,桌子上的餐具却毫发无损。接着铺在另一张桌子上作为舞台,正好对应了后面华生赞扬福尔摩斯像伟大的魔术师,整个动作一气呵成。镜头透过福尔摩斯手里的黑珍珠给到华生和警官,二人的赞叹也就水到渠成,完美还原了原著的气氛。此外,杰瑞米自己也对这个角色做了很多考证和理解。他追求的是还原柯南道尔笔下的那个福尔摩斯,也就是忠于原著的福尔摩斯。例如对福尔摩斯服饰的研究。杰瑞米依据福尔摩斯所处时代的服饰习惯提出了衣着建议。维多利亚时期的绅士有着一定的着装规矩,一般在城市里戴礼帽,而去郊区、乡下才会戴猎鹿帽。于是剧集呈现出来的是福尔摩斯在城市里穿着礼服,戴筒型礼帽,而去城外庄园查案的时候才会穿旅行斗篷,戴猎鹿帽。杰瑞米的表演还有很多细节,比如微表情,一闪而过的得意眼神,隐藏不住的调皮笑意,都让福尔摩斯这个人物距离观众更近,他好像真实存在过,比书里的描写更绅士、更优雅,也更帅气。正如柯南道尔对福尔摩斯的矛盾态度一样,杰瑞米对福尔摩斯也是情感复杂。他明明在音乐剧、舞台剧、电影中塑造了多个形象,饰演福尔摩斯获得认可之后就被绑定,拍摄了七季电视剧,连同福尔摩斯的话剧。即使后期身体原因不能胜任,也因为观众强烈要求而继续饰演,让他一度对福尔摩斯这个角色很厌倦。拍摄完全部福尔摩斯系列电视剧之后,去世之前,杰瑞米又接拍了改编自笛福作品的美国电影Moll Flanders (《凤舞红尘》),故事发生在十八世纪的伦敦,饰演男主的父亲,与福尔摩斯的形象大相径庭,能看出演员展示角色多样性的尝试。不知道经典的角色之于演员,和经典的著作之于作者,是不是有某种“天命”的意味:某些人生来就是要做某件事的,而这件事既是成就,也是束缚,关闭了这个人人生其他的可能。总是在想,如果杰瑞米在演完三季福尔摩斯之后停演,转而去饰演别的角色,会不会有其他为人熟知的形象出现?如果这个系列火了之后制作方没搞那些骚操作,让第四季到第七季的质量大不如前,而是老老实实拍摄,会不会有更精彩的福尔摩斯故事?如果第三季剧终,杰瑞米没有带病出演后面的剧集,也许不会因身体负担过重而早逝?可惜,没有如果。无论杰瑞米·布雷特演出多少角色,他最经典的银幕形象永远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但这些都不重要了,借用古龙楚留香系列《兰花传奇》的结尾,因为他来过,活过,爱过——无论对任何人说来,这都已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