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文学印象】那座小说里的城市——伦敦
文摘
文化
2023-09-29 20:21
英国
读英国小说的时候,天气和伦敦是两个令人很感兴趣又困惑的地方。
小时候喜欢《简·爱》,已经记不清读了多少次,但对里面有些细节不太能理解。简爱说六月是最可爱的季节,男主人公罗切斯特先生对她的表白就发生在夏天,晚上九点钟,月亮升起来了,简爱为了确证罗切斯特的心意,让罗切斯特转过来,面对她看着他的脸。当时读到这里有些疑惑,简爱的时代还没有路灯,为什么都已经九点了,简爱还能清晰地看到罗切斯特的表情?后来才知道,英国的夏天白天如此漫长,九点天还亮着,夏令时的时候要十点才日落,月亮只是浅浅在天边一个印记而已,看清人脸太正常了。相似的困惑还出现在读福尔摩斯系列的时候。早上七点,华生惊讶于福尔摩斯冬天里早起去查案。要知道上学的时候七点都到学校上早自习了,七点算早起吗?也是很久之后才体会,伦敦的冬天,8点以后才日出,七点的时候天还黑着,这种感觉就像我的室友冬天五点天不亮就把我叫起来,难怪华生还在睡觉。都说法国人的“地域歧视”是按照巴黎划分的,巴黎的人瞧不起“外省人”。其实伦敦作为英国的经济、政治中心,同样也是文化符号,在英国小说里存在感极强。比如,简爱里,罗切斯特为了迎娶简爱,特意去伦敦订了新马车。简爱的舅妈病危,简爱向罗切斯特请假,提及自己的一个表妹乔治安娜,罗切斯特评价说乔治安娜的美貌在社交季的伦敦大受赞赏。勃朗特三姐妹生活在人少的小镇,她们第一次来伦敦就被伦敦的车水马龙惊呆了,只过一个马路就到的出版社,她们足足走了十五分钟。伦敦社交季在多部英国小说,以及英国电视剧都能看到,比如《唐顿庄园》。工业革命之后英国迅速发展,也带来了严重的污染,特别进入夏季,空气污浊,贵族绅士纷纷迁移到乡下别墅避暑,直到圣诞节之前才重返伦敦,圣诞之后贵族绅士们留在伦敦处理政务,为了丰富精神生活,举办宫廷舞会、晚宴、慈善活动、赛马会、球赛等等庆典,由此产生了“伦敦社交季”。进入19世纪,伦敦空气质量改善,社交活动就挪到了英国每年天气最好的时候:4月到8月。在乡下度假的绅士名流也会赶回伦敦参加各种盛举。简·奥斯汀把社交季比喻成“婚姻市场”,《傲慢与偏见》里面女主角伊丽莎白的父母就急于把女儿们推给年轻贵族。一战之后,社交季随着传统贵族地位的没落也慢慢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它留下的遗产还在,那就是在夏季举办的各种艺术节、网球赛、展览、音乐会、舞会、赛艇等等。伦敦“雾都”的称号也很出名,人们熟悉的狄更斯的小说《雾都孤儿》就取自当时伦敦的别称,其实原版小说只是用了主人公的名字作为标题,Oliver Twist。伦敦的雾霾混合了烧煤的味道,特别呛。在狄更斯故居闻到“同款”味道,很难想象当时的人们如何在这种环境中生活。当时的人们并不知道这种雾对人有害,很多人以为仅仅是味道而已,多喷香水、芳香剂就好了。而人们戴的“口罩”其实就是面纱,于事无补。狄更斯的《雾都孤儿》《大卫科波菲尔》《双城记》等等,都有关于伦敦的描写,里面也不乏对雾的描写。他的《荒凉山庄》更是开篇就描写了伦敦的雾:Fog everywhere. Fog up the river, where it flows among green aits and meadows; fog down the river, where it rolls defiled among the tiers of shipping and the waterside pollutions of a great (and dirty) city.
到处都弥漫着浓雾。浓雾飘荡在河上游的绿色小岛和草地上;浓雾翻滚在河下游一排一排的船只间,翻滚在这个大而脏的城市的河边污染物间。
算是那个时代对伦敦的雾最生动的描写了。伦敦的雾霾也给狄更斯的健康带来了影响,不到60岁就去世了,还留下了未写完的侦探小说《德鲁德疑案》,成为永世遗憾。说到侦探小说,福尔摩斯的名字不能不提。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也住在伦敦,大名鼎鼎的贝克街221B。柯南·道尔写福尔摩斯的时候,贝克街还没排到两百多号,根本不存在221B。事实上今天贝克街的门牌号不是数字+字母的组合,街道一侧是单数,一侧是双数。按照这个顺序,即使发展到两百多号,贝克街只有221,而没有221B。福尔摩斯的时代有了火车还有地铁,福尔摩斯经常去滑铁卢(Waterloo)乘坐火车去乡下办案。而当时伦敦的雾也出现在福尔摩斯系列小说里。比如《血字的研究》,柯南道尔写的第一篇福尔摩斯的小说,就写到“这是一个阴沉多雾的早晨,屋顶上笼罩着一层灰褐色的帷幔”。《铜山毛榉》里开篇,初春早晨,福尔摩斯和华生坐在炉火边,“一阵浓雾滚滚而来,弥漫在成排的暗褐色房子之间。对面的窗户在这深黄色的团团浓雾里,隐约成为阴暗的、不成形状的一片模糊不清的东西”。记得当时读的时候,很少看见大雾的我甚为不解:这得什么样的雾是深黄色的,连对面窗户都看不到了?隐藏在雾中的犯罪更给福尔摩斯的侦探行为增添了氛围感,而福尔摩斯就像浓雾中的一道光,给人希望。在《最后一案》里,柯南道尔铁了心要写死福尔摩斯,这个案子里福尔摩斯自我剖析的内容特别多,简直是话痨了。最违和的是福尔摩斯对华生说:“我的存在让伦敦的空气更清新(香甜)”(The air of London is the sweeter for my presence). 柯南·道尔当时对福尔摩斯这个角色一定厌烦到了极点,否则不可能让主人公自己说出这么难堪的完全不符合人物性格的话,只有当作者急于摆脱一个人物而给他盖棺定论,才有如此直白的人物对话。不过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当时伦敦的空气得什么样能让福尔摩斯说出这句话,如果通常空气都很好,也无需用空气来比喻福尔摩斯的作用了。直到20世纪,伦敦的雾才正式被人们认可为一种需要解决的环境问题。于是关于煤炭燃烧、排放的种种措施出台。一战之后伦敦的雾已经少了很多,在20世纪作家的作品里就很少看见关于伦敦的雾了。但伦敦的影子依然无处不在。比如伍尔夫的《达洛维夫人》,大本钟的钟声就像“锚”,敲响一次视角就转向不同的人物。很多年之后我才知道,当年我们学校的下课铃声就是大本钟的钟声。主人公达洛维夫人住在威斯敏斯特宫多年,她的聚会能邀请到首相参加,在威斯敏斯特宫这个英国议会所在地居住,自然是政治上层的圈层。而参加过一战的士兵赛普提姆斯和妻子雷琪雅并不属于达洛维夫人的社交圈,如果按照传统叙事,必须有一个视角串联起来这些不同的人才行,要么是作者直接出现全知全能视角,要么是其中的一个人物和两边有交集。但伍尔夫运用了一种跟电影镜头一样的叙事技巧,讲述了发生在同一天的故事,大本钟敲响的时候,人们都在聆听,每一次钟声响起,都是一次“转场”,叙事视角聚焦在不同地点却都听着钟声的人身上,以此串联起来本来没有交集的人物,而实现了作者的隐身。伦敦和纽约很像,繁华的背面是犯罪,光鲜的另一面是肮脏。地铁、人少杂乱的街道,总让人想起犯罪现场,似乎百年前开膛手杰克真的活跃于此。但大侦探福尔摩斯并不这样看,他觉得“即便是伦敦那些最底层、最卑贱的小巷所呈现的犯罪记录,也不会比这片明媚美好的乡村更为可怕。”(出自《铜山毛榉案》)“The lowest and vilest alleys in London do not present a more dreadful record of sin than does the smiling and beautiful countryside.”
福尔摩斯觉得城市里公众舆论的压力能做到法律做不到的事情,让罪犯有所顾忌,但人迹罕至的乡村,更容易发生犯罪行为而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可惜,如今伦敦的治安并没有比百年前好多少,天黑之后去公园是非常危险的,抢劫行为时有发生,不知道福尔摩斯如果穿越到现在会作何感想,是会觉得罪犯们太“堕落”只能粗暴抢劫,还是为没有大案子只有小偷小摸而无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