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祥智 赵昶
一、引言
受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的委托,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合作社研究院组成了由孔祥智教授和7位博士、硕士研究生组成的调研组,在2018年9月-11月对山东、河北、浙江三省的供销社综合改革及其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的作用展开了调研。调研组认真研读了各省份相关的文件和材料,对河北省三县(市)以及浙江省三县(市)的供销社改革及其在乡村振兴中的带动作用进行了详细调研,在各县市级都召开了由供销社干部职工及部分农民成员参加的座谈会,获得了详实的一手调研材料。调研工作结束后,研究院组成了由多位教授、副教授、参加调研的博士生硕士生组成的课题组,经过多次研讨,并结合2017年对山东省十县(市)供销社改革和联合社发展的调研资料,撰写了本报告。
课题组认为,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总体成效显著,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以及健全农业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农村社会治理等方面具有重大理论与实践创新,形成了一整套规范化、成体系、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改革在各个省份呈现出不同的组织特点,山东省成立了以土地托管为核心的县乡两级联合社,河北省成立了由省到乡镇的四级联合社,浙江省成立了独具特色的四级农合联,这些都是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具体形式。总体来看,即使不同省份的供销社在综合改革中呈现出不同组织架构,但其本质都是为了资源整合,更好地为农服务,为乡村振兴服务,为小农户和现代农业之间搭建桥梁。通过综合改革,各级供销社在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的基础上,也发挥了在产业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方面的带动作用,构建了具有供销社体系特征的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体制机制。因此,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有利于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有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二、构建供销社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的理论分析
(一)供销社成立的目的和改革的目标就是民有、民管、民享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央政府面对最大问题的是1.2亿分散的小农户如何适应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的需要。为此,1950年7月,全国合作社工作者会议第一届代表会议在北京召开,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草案)》、《农村供销合作社章程准则(草案)》等文件,成立了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统一领导和管理全国的农业、供销、消费和城市合作社。1954年7月,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改名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并明确了后者在过渡时期的三项基本任务:通过供销业务,开展城乡物资交流,为农业生产服务,以支援国家工业化,并巩固工农联盟;根据国家计划和价格政策,通过有计划的供销业务和合同制度,引导小农经济和个体手工业逐步纳入国家计划轨道,并促进社会主义改造;在国营商业的领导下,扩大有组织的商品流转,领导农村市场。可见,供销社一开始就是为了保护农民利益、连接小农户与现代化大生产、促进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而出现的,并且基层社主要是由农民入股组成的,是农民自己的组织,当然代表农民利益。即使在1958年农村人民公社化以后,基层社改为公社的供销部,1960年2月,国务院批转商业部《关于改进农村人民公社商业管理体制的意见》,仍然强调供销部要挂两块牌子,一是供销部,二是供销合作社,并保留原供销合作社的民主管理制度。
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供销社改革的方向就是恢复原有体制、密切与农民的利益关系。1981年12月18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报送了《关于供销合作社改为集体所有制试点的报告》,提出通过试点恢复供销合作社的集体所有制性质,通过购销业务,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引导农民逐步实现新的联合。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农村供销合作社是城乡经济交流的一条主要渠道,同时也是促进农村经济联合的纽带。要恢复和加强供销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使它在组织农村经济生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1]1982年12月通过的《宪法》,正式确立了供销合作社的集体经济性质。1995年2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号),指出:“供销合作社的问题实质上是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提出了改革过程中必须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供销合作社集体所有制性质”“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办社宗旨”“坚持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199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9〕5号),指出:“基层社应直接体现为农服务宗旨和合作经济性质。……真正做到民有、民管、民享。” 提出要创造条件把供销社逐步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2009年11月1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要求供销社“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供销社改革和发展问题。2014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决定在河北、山东、浙江、广东四省开展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同意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河北等4省开展综合改革试点的复函》(国办﹝2014﹞37号)中对试点工作所提出了要求,即:“改造自我、服务农民”。前者指把自身改造为真正的合作经济组织,后者指在改革中构建为农服务体系。2015年3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以下简称“中发11号文件”),指出供销社改革的第一条基本原则就是“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做到为农、务农、姓农。”改革的目标是:“到2020年,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写入党章,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即要求加快供销社改革,要求“重点解决农产品销售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农产品产后分级、包装、营销,建设现代化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体系,打造农产品销售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
可见,无论从历史看,还是从改革的方向看,供销合作社都离不开农民,都是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民有、民管、民享”是其基本内核,成为为农服务的生力军是其改革方向。
(二)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供销社不可或缺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这是基于中国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而作出的正确决策,具有极其深远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按照十九大报告的规划,我国到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当然也包括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乡村振兴的题中应有之义。
根据统计资料显示,中国目前共有农业经营户2.1亿,不同类型的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作用机制也存在着差异。值得注意的是,当前中国农户分化趋势日趋明显,农业收入在其家庭总收入中占比很小(农业收入占比20%以下)的农村非农户,农业生产已被高度边缘化,成为周末农业、体验农业、休闲农业;二兼农户(农业收入占比20%-50%)的主要精力也不可能在农业上。这两类农户纳入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方式可能主要是土地流转、入股甚至退出,要帮助他们放手发展非农产业或者进城务工。对于那些农业收入占比较高的纯农户(农业收入占比80%以上)和一兼农户(农业收入占比50%以上),农业是其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产业。因此,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应该是分类指导、有序推进,而不是“一刀切”。
长期来看,一部分小农户会继续兼业工农,往返城乡,他们需要质优价廉的社会化服务;一部分有条件又比较“决绝”的小农户有可能彻底放弃土地迁入城镇,他们正在寻求更高的价格以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一部分市民化能力不太强或比较“审慎”的小农户在进城后可能更愿意保留农村土地作为“退路”,他们主要看重租金收益以及可否随时收回土地;一部分善于经营农业的小农户可能会选择接收其他小农户的土地发展成为规模经营主体(大农户),或者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支撑下演变为能够从农业经营中获得与外出务工经商相近收入的专业化、职业化农民,他们需要稳定的土地经营权或者农业社会化服务。
概括起来,可以总结为两大方面:
一是从农户分类看,纯农户与一兼农户通过农产品市场体系、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方式实现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二兼农户与非农户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入股、土地退出以及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二是从产品分类看,以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生产为主的农户倾向于采取利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距离市场较近)和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纵向协作形式。以土地密集型农产品生产为主的农户倾向于采取加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协作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也是社会化服务主体)。
在上述连接机制中,农民合作社处于中间环节,起到支撑作用。这是因为,第一,从长期看,小农户连接市场的发展方向必然是合作社,这是由国内外经验所证明。第二,尽管目前土地流转率已经达到35.1%,但远没有形成足以抵御市场风险的经营规模格局,小规模依然是中国农业经营的基本特征。即使在这个过程中形成的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依然需要联合起来,或者领办合作社,或者加入合作社。第三,龙头企业自己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越来越少,其主要任务是加工或者销售农产品,实现价值增值,其基础当然是生产领域的农户。这样,构建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利益连接机制是至关重要的。实践证明,这个机制就是合作,即“企业+合作社+农户”,或者企业的合作社化,少数企业已经出现了这样的趋势,如广东温氏集团和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等。
但应该看到的是,截至2018年6月底,全国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10.2万家,平均每个村3家以上。笔者调查过一个人口不过几十万人的中等县,合作社数量达到了3000多家。数量尽管多,但平均每个合作社的成员数却很少,全国平均大约60人左右,很多为20人左右,很难真正发挥作用。这也是一些业内人士批评合作社“空壳社”的原因之一。
2017年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十周年,这部法律对于合作社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如果说前十年主要推动合作社在数量上的发展,那么进入第二个十年以后,合作社的发展应该以提质增效为主要目标,即提升合作社发展质量,增加合作社给成员带来的实际经济效益。怎样才能实现这个目标呢?课题组的看法是:再合作。
再合作的途径有二,其一是扩大成员数量。从现实中看,这个途径难度很大,调查中发现,大部分合作社都保持办社初期的规模,只有少数经济效益较高的才有可能扩大规模,而且非常缓慢。因此,再合作主要依靠第二条途径,即联合,在合作社基础上成立联合社,原合作社继续保持独立经营状态。合作社之所以倾向于成立联合社,是因为联合社能够为它们带来制度净收益。如果这个净收益为零或者为负,或者需要成员社负担较大的成立联合社的交易费用甚至财务费用,那么,这样的联合就会趋于失败。相反,若通过联合降低了生产成本,减少了交易费用,并促进了产品的价值增值甚至品牌溢价,切实提升了农户的利益,那么联合便带来了制度净收益。因此要促使再合作实现正向制度净收益,进而在联合的过程中保障农民的利益。
应该说,修改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适应了合作社在第二个十年发展中“再合作”的要求。新法专设一章(第七章)规定了联合社发展问题。其第五十六条规定:“三个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以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第五十七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领取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第五十八条还规定了联合社和成员社之间的财务关系,即:“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其全部财产对该社的债务承担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成员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承担责任。”在这样的制度框架下,联合社和成员社都是独立经营单位,有利于提高合作社自身组建联合社或者加入现有联合社的积极性。
当然,在现实中,并不是有了制度框架,合作社就会自然而然的联合起来,而是要有外力的推动。其中,最有效的外力就是市场压力。从合作社发展的历史上看,农民愿意组成合作社,是因为市场压力,即合作起来闯市场,实现合作共赢的目标。而合作社之间的再合作,即成立联合社,也是因为市场压力,即联合起来闯市场。当然,由于两次合作或者联合的层次不同,面对的市场规模以及要实现的目标也差异很大。不仅合作社之间可以联合,联合社之间同样也可以联合为更大的联合社。通过不同层级的联合,联合社规模会越来越大,对市场的影响也会越来越大。在许多欧洲国家,一个国家的某一农产品主要由一家大型合作社控制,这样的合作社大多为联合社,只是由于联合社运作时间过长,最低层次的合作社有的已经自动失去了独立经营职能。
中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才刚刚起步,积累的经验不多,出现的类型也极为有限。现实中,主要是同业联合,即同一行业的合作社联合在一起共同面对市场,目前最成功的就是奶业联合社,其主要原因是乳品加工企业的垄断程度高,全国乳业被少数几家大型企业所垄断,这就不可避免地损害奶农的利益。当奶农组建合作社以后,发现单个合作社仍然难以抗衡乳品企业,于是只好再合作,即成立联合社。当然也有异业的联合,即处于产业链不同环节的合作社联合在一起,这种类型联合社的存在大多基于产业链延伸而带来的制度性净收益。
然而,无论哪种联合方式,合作社之间的联合或再合作都需要支付一定的交易成本。如果这个交易成本过大,则联合就不会成功。这就存在着市场失灵问题。市场失灵需要政府力量进行弥补,但合作社之间的联合是市场行为,靠政府机构进行“撮合”是不合适的,并且实践证明大多不能成功。而供销合作社是集体经济组织,同时又可以承担一定的政府职能,在农民眼里,供销社在某种程度上是政府的代表。尤其是县级以上合作社,由于参公管理,实际上具备了政府机构的某些特征,可以承担政府交办的行政事务。也就是说,供销社既可以行使一定的政府职能,又具有市场主体的性质,尤其是基层社更是如此,因此,在合作社再合作的关键时期,供销合作社能够发挥独特作用。河北、山东等试点省的经验表明,供销社正是在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再合作过程找到了“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连接点,找到了与农民利益密切连接的路径,从而找到了回家的路。
三、密切供销社与农民利益联结的路径分析
中发11号文件指出,要把供销社打造成为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作更有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因此如何密切供销社与农民利益联结,使其重归为农、务农、姓农的原点,打造以农民为主体的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是供销社改革所必须解决的问题。
2019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提出“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客观要求”,要“提高小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并“健全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进而实现规模化经营。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过程中,供销社发挥着桥梁与纽带的平台助推作用,在促进农户联合生产、合作社联合经营的同时,更加密切与农民利益的联结。
具体来看,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组织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土地流转,也就是通过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实现一定程度的规模经营,包括出租、入股、转让、代耕代种以及土地退出等。另一种是“小规模+社会化服务”,也就是在现有小规模经营的基础上,通过社会化服务实现规模化。在这两种形式的衔接过程中,供销社作为重要的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各种途径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包括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组建农合联或联合社,改造基层社,搭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新型庄稼医院,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等方式,对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具体来看,各种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的路径都在不同层面上解决了与农民利益切实相关的问题:
1.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产业农合联),搭建上下贯通的三级农民合作组织体系, 解决农民种什么、怎么种的问题
我国的农户的特点是小而散。根据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显示,截止2016年底,全国共有农业经营户20743万户,但是其中成规模的农业经营户只占其中的1.9%。这种分散耕种的经营方式造成了农民单打独斗的局面。单个农户信息获取渠道较为闭塞,个人掌握的农业种植技术相对落后,大部分农户都是凭老一辈的经验和自身的感觉去种植,完全是传统的靠天吃饭。农民种什么、怎么种的难题是保证农民利益所必须解决的根本问题。
针对这些情况, 搭建“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县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上下贯通的体系建设,真正使供销社通过联合社(农合联)这个组织体系,把广大农民群众组织起来,联系在一起,实现规模化生产和经营,使农民在生产生活中离不开供销社,供销社也离不开农民,解决农民种什么、怎么种的问题,进而实现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供销社得效益的工作目标。政府—农民—供销社三方中,供销社既是政府服务于农民的直接组织,又是农民所需要的支撑。供销社有熟悉农业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员,有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有雄厚的资金保障,焕发出自身强大的辐射功能和联结功能。
以山东省供销社为例,按照强化合作经济基本属性和农民主体地位的原则推进自我改造,通过大力领办农民合作社,依托基层社、县级社自下而上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推进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与基层社、县级社融合,吸纳了全省192.9万户农民入社。这种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的组织方式和为农服务中心利益联结机制的精巧设计,极大密切了供销社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在村级层面,通过党建带动社建村社共建,领办创办了一批依托当地特色农业产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了农民增收、村集体经济壮大、供销社增效、精准扶贫、社会稳定等“多方共赢”。在乡镇层面,以领办创办的农民合作社为核心成员社,联合本区域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了一批实体性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在工商部门登记为合作社法人),实现了镇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供销社基层社和为农服务中心“三位一体”,彻底重构了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工作机制,全面强化了基层社“为农”“务农”的服务功能,使其再一次焕发了生机与活力。在县级层面,通过发挥县级社的牵头作用,引导县域内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其他产业型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再联合,打造县域综合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一般在编制部门注册登记为事业法人,与县级供销社“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可见,山东省供销社通过综合改革,采取村、乡镇、县(市)三级联动的方式建立了一套垂直运作体系,在各个层级都切实保障了农民耕、种、收、售等各个环节的利益。
浙江省则是通过建立农合联组织体系来密切与农民的联系。浙江各地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浙委发〔2015〕17号”文件的精神,引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各类为农服务组织(企业)联合起来,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农合联是以生产、供销、信用、服务功能为基础,具有对农民生产生活综合服务功能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实行农有、农治、农享,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接受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管理。农合联按行政层级设置,以县、乡两级为重点,逐步形成省、市、县、乡镇四级组织体系。各地农合联都建立了会员大会及理事会、监事会,县级农合联都组建了以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依托的农合联理事会执行委员会,选举政府分管领导为农合联理事长,聘任供销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为农合联理事会执委会主任。县乡两级农合联广泛吸纳区域内的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行业协会、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和为农服务组织、涉农企事业单位等为会员,这使农合联不仅有自有集成、自育新生的服务功能,而且有外部转入、协作覆盖的服务功能。各地供销社还根据承担农合联理事会执委会的要求,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和人员力量配备。因此,浙江省农合联通过发挥自身强大的资源整合优势,形成了各自领域范围内的销售服务网络,使得农民不再为农产品的销售问题困扰,搭建了供销社与农民之间有形的利益联结桥梁。
2.发展土地托管服务,搭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解决农村土地谁来管、老幼谁来养问题
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出,土地撂荒已经成为普遍问题。针对农村缺少劳动力、土地撂荒突出的经营模式,供销社实行“保姆式”全托管以及半托管的方式,对耕、种、管、收、加、储、售等生产环节提供全方位服务,降低生产成本,解决土地无人种的问题,同时促进农民收入增加。
具体来说,供销社以土地托管为核心,以社会化服务促进规模经营,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按照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的原则,以为农服务中心为纽带强化产权、服务和利益联结,保证了为农服务中心的可持续运行,同时在“服务农民”方面,探索以土地托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化服务模式,通过服务规模化逐步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从而保证规模效益、促进农民收益的提升。以山东省为例,在供销社改革的过程中主要形成了两种托管模式:一是全托管服务,又称“保姆式”托管服务,主要是为农户提供所有生产经营环节服务。一般情况下,委托和受托双方签订服务协议,事先确定种植作物及产量、服务项目、托管费用等信息。全托管服务对服务主体的能力和实力有较高的要求,需要整合农资、农机、农技等各类生产要素,对农民节支增收效果明显。二是半托管服务,又称“菜单式”托管服务,主要是为农户提供耕、种、管、收、烘干等某个或某些生产经营环节的服务,按实际作业项目结算服务费用。半托管服务相对灵活,也是托管服务的主要方式。随着土地托管模式的成功推广,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加快推进“两个延伸”、“两个提升”,服务对象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向分散经营农户延伸,服务领域由大田粮食作物向山区、丘陵等经济作物延伸;服务手段由机械化服务向全产业链科技进步提升,服务方式由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向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
为增强土地托管能力,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还建设为农服务中心,在保证土地有人管的基础上,通过提供完备的社会化服务来降低成本,最大化土地托管的收益。按照最佳效益规模,经过反复实践探索,在平原丘陵地区以大田作物托管服务为主的为农服务中心,一般占地20亩左右,服务半径3公里,辐射面积3-5万亩,形成“3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重点开展测土配方和智能配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烘干贮藏或冷藏加工、庄稼医院、农民培训等服务,并为涉农部门设立服务窗口;在山区以林果等经济作物托管为主的为农服务中心,以山体自然形成的小流域为基本单元,服务半径约6公里,辐射面积约10万亩,大致形成服务圈。两者均与2001年合并前的乡镇建制区域基本吻合。在建设主体上,为农服务中心由县级农业服务公司联合镇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共同建设和运营,每处投资大约500万左右,山东省各级财政扶持30-50%,剩余部分由县农业服务公司和镇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自筹。本着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的原则,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对为农服务中心的出资比例作了设定,原则上县级农业服务公司不超过30%,镇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不低于70%,其中镇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中农民合作社的出资比例不低于80%,这样就保证了农民社员在为农服务中心中的持股比例最低为56%,体现了农民的主体地位,进而密切了与农民的利益联结。
总之,土地托管之所以深受农民的广泛欢迎,关键在于它不触动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不涉及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重大转变,而是通过服务规模化解决了家庭经营的细碎化问题,开辟了一条土地流转之外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新路径,丰富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内涵,为中国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探索提供了“山东方案”。通过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托管模式,既解决了农村土地撂荒和“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的问题,也促进了各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大力发展特色、高效的农业产业化规模经营,实现了农业生产现代化,服务规模化。
3.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搭建供销社特色的合作金融体系, 解决农民资金少、发展难的问题
制约农民发展规模化的最大问题便是资金问题,因此从农户的利益出发,解决农民的核心需求问题、破解经营主体融资难的问题是供销社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所必须要面对的问题。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首次提出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综合合作。因此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创建具有供销社特色的合作金融体系是“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要求,供销社不仅要在生产、销售等环节给农民带来切实的好处,还应扩大服务范围,在信用、金融等方面破解农民的关键难题。比如,浙江省各地在组建农合联时,都要求农信机构加入农合联,为农合联会员提供授信服务,为农民资金互助会提供“账款分离”的运行服务。浙江瑞安的兴民互助社,是于2015年浙江省供销社“三位一体”改革中建立的,由中国保监会正式批复、以服务农业生产财产险为主的农村保险互助社。它采用互助合作机制,由瑞安市马屿镇2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3552名农户自愿筹资组建,注册资本100万元,营运资金500万元,为入社社员提供保险服务。此次战略合作,意味着今后太平洋产险瑞安支公司将为兴民互助社开展的种植保险、农产品货物运输保险、农户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提供分保服务,并帮助开发针对农户生产、销售、金融信用等方面的保险产品。课题组在调查中发现,通过互助社的“货物运输保险”业务,马屿镇柴下村村民郑某种植大棚番茄,此前一旦遭遇冻害就会损失惨重。投保之后,只需每亩交108元保费,就能最高获得1200元赔偿金,对他来说,一旦作物遇灾,这些赔偿金就是来年再投入生产的本钱。因此,各个联合社在供销社的支持下开展各类信用保险项目,切实解决了农户的核心需求,从根本上密切了供销社与农民群众的关系。
4.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加强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解决农民销售难的问题
创新流通方式,推进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从而解决农民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供销社成立联合社(农合联)的重要任务之一是与企业联合,组建农业服务公司,建设电子商务平台。比如县级农业服务公司应该作为全县为农服务体系的龙头,统筹推进县域农业社会化服务,发挥承担、承接政府惠农政策和购买服务、农资仓储服务、大型农机具服务、对接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关键技术培训、分享创新成果等功能。各地联合社(农合联)应该把构建服务链和产业链不同环节主体之间的合作制联结机制作为推进全产业链发展的核心,努力形成“层层向上参股”的利益共享机制和“层层向下参股”的经营指导机制,打造纵向合作、一体经营的利益共同体。各地联合社(农合联)在组建日用品和农产品销售服务体系时,要引导供销社、超市企业、消费合作社、农民合作社等参股组建连锁配送公司,同时引导连锁配送公司分别与农民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建立按交易额返利的机制,形成生产者、流通者、消费者的利益共同体,在销售环节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比如河北省供销系统在搭建“三位一体”(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供销集团)、“五级联动”(省市县乡村)的全新供销合作社组织架构时,以各级社供销企业集团为支撑,推进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整合,促进资源共享、上下贯通的合作经营服务体系的建立,使得农产品的流通实现了全省范围内的整合流动,解决了农民销售难的问题,极大地保障了农民的利益。
5.推进供销社基层社改造,实现农民得实惠、基层社得发展的双赢
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还要脚踏实地从最基层的组织抓起,加快推进基层社的改造,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方面,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山东省供销社正是在正确认识这一现实的基础上,以“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与农村基层党组织紧密合作,共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以及各类农业生产项目,通过“输血”“造血”等方式为农村培养干部队伍,不仅促进了农民收入的提高,同时促进了村集体收入的提高。在此基础上,供销社基层社在农业生产经营和农村生活服务两个方面都实现了覆盖,延伸了供销社业务,使供销社从最基层实现了“姓农” 的要求。同时,通过共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使农民在各个主要产业上实现了合作,为服务规模化奠定了基础。
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当地优势产业开展系列化服务。比如,浙江省在基层社的改造中,以为农服务为宗旨的农合联综合服务体系是一大亮点,充分发挥供销社优势而形成的服务功能和服务体系作为建设生产服务功能和生产服务体系的重点。一是构建以庄稼医院为基础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按照“农资配送中心、农技植保专业合作社、庄稼医院”“三位一体”的思路,通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用药、植保门诊、处方供药 和农机种收“一条龙”服务,向农民宣传推广高效优质的新产品、传授生产实用的新技术,积极开展试验示范,组织科技咨询、测土配方施肥用药、植保门诊、处方供药和农机种收等服务,为农民提供全程系列化服务,帮助农民增产增收;二是建设“智慧农资”和“网上庄稼医院”;三是构建特色产业服务体系;四是整合品牌资源,构建品牌体系,着力培育和打响一批以省农合联、省行业协会为载体的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整合和减少县域品牌,支持龙头企业打造自身品牌,形成“区域公共品牌+县域品牌+企业品牌”的体系。
四、供销社改革服务乡村振兴的实践
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期农业农村发展的指导方针。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供销社作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在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上发挥巨大的作用,因此供销社必须抓住这一重大机遇,参与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过程中。通过综合改革,供销社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下,发挥了在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方面的作用,试点省份均根据自身条件形成了不同模式。
(一)供销社改革与产业振兴
推进乡村振兴伟大战略,产业振兴是基础。党的十九大提出“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相衔接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土地流转的形式让“小农户”实现“大经营”,二是通过加入农民合作组织,例如合作社、联合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实现为小规模农户提供统一的社会化服务。可见,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在产业振兴中发挥着核心作用。通过供销社改革,有利于发挥规模经营主体在为农服务中促进现代产业发展的作用。
1.河北省:实施龙头企业带动,引领现代农业发展
河北省供销社通过强化各级联合社分工协作,统筹社有企业、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服务资源,形成了供销社为农服务的规模优势。供销社通过引领并培育多元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构建起了新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集“生产、供销、信用”于一体,提供“三位一体”综合服务。通过提供社会化服务,农业要素市场突破流动壁垒,产业结构随着要素禀赋的流动而实现重组,使得农业产业化进程不断推进。随着城乡要素结构交换程度的加深,不同领域产业在农村范围互相渗透,最终推动了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的进程。在农业服务业发展过程中,物流产业、互联网产业、金融产业等农村服务业也得到了充分的发展,这些产业与农业生产行业结合起来形成了农村的新产业、新业态,促进了农村三产融合的实现,提升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活力。另一方面,在供销社带领下,唐山蓝猫、天成,枣强欣苑等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入社入团”的方式加入到供销社为农服务的过程中,加快推进涉农企业与农业经营主体走向集团化,为农村三产融合的实现注入经济活力。
案例1:河北政麟食品有限公司
(1)发展现状
河北政麟食品有限公司是曲周县供销社社属全资控股企业,也是河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政麟公司先后获得河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河北省著名商标企业、河北省明星企业,邯郸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邯郸市食品工业优秀企业,被河北省企业联合会评为河北省明星企业,2016年被河北省品牌节组委会评为“河北名片”等荣誉。
政麟公司主要生产速冻甜玉米、菜花和水果、蔬菜罐头等有机产品。公司金日牌甜玉米、小杂粮、挂面等产品连续三年在中国(廊坊)农产品交易会上被认定为名优农产品,“金日”商标被河北省工商局评为河北省著名商标。近年来,按照“公司+基地+专业社+农民”的模式,构建了集“种植、加工、仓储、物流、销售”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条,实现了产供销有机衔接,走出了一条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路子。目前,已经形成“果疏速冻、冷链物流、有机粗粮加工”三大支柱产业,建成种植基地8个,发展合作社26个,辐射带动原料种植12万亩,增加农民收入1.5亿元。同时,注册成立了河北曲辰食品有限公司,总投资5亿元,打造首农有机食品曲周产业园,主要产品为绿色毛菜、净菜、速冻果蔬等,涵盖根茎类、叶菜类、瓜果类、菌类、芽类共50多个品种。目前净菜加工车间已竣工投产,将实现从种子到筷子,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食品安全模式,成为华北南部直供北京、天津的农产品供应基地,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带动引领曲周县现代农业发展的新格局。
(2)努力创新生产,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一是创新技术。牢牢树立“技术立企”理念,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在政麟公司成立技术研发部,开展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研发。通过改造升级农产品加工设备、农业服务设施,增加科技农业技术含量和水平,发展科技农业示范项目,提升农业产业附加值。刘大寨小米专业社开展菠菜示范种植,采取“示范基地+合作社+龙头企业+连锁商超”模式,发展菠菜种植基地3000亩,实现了从菠菜的种植、加工、销售“一条龙”,远销国外。
二是创新新产品。先后开发了甜玉米粒、速冻甜玉米、速冻菜花、速冻菠菜、速冻食用菌、水果罐头、蔬菜罐头、冻干蔬菜等有机产品等,并对产品包装设计不断改进,各具特点,受到消费者欢迎。公司生产的60000公斤速冻蔬菜通过海运打入美国市场,摆上美国市民的餐桌,使供销社的企业品牌在国际市场闪耀。
三是注重科技培训交流。组织专业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观摩学习,让先进典型现身说法,交流经验。同时,公司与各种植大户建立了技术服务制度,跟踪指导。多管齐下,确保了农产品从种到收的精细化作业。
四是打造科技种植示范基地。以中国农大为技术依托,在富仓公司种植基地采取育苗移栽,多茬种植模式种植甜玉米,即从年初开始以大背陇小株距的方法播种,进行多茬间作,按照统一整地播种、统一肥水管理、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病虫防治、统一机械收割的“五统一”生产模式,促进良种良法、农机农艺有机结合,加快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步伐,实现了甜玉米一年三熟,产量由1.2吨增加到3.6吨,增产增收效果显著,极大调动了农民种植积极性。目前,一年三熟种植模式已发展到9000多亩,受益农民达2000多户。由公司引领的甜糯玉米种植已经成为冀南的一大特色产业,正逐渐成为当地农民致富的一条有效途径,实现了科学种植,实施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依靠科技创新促进钱粮双增收。
(3)运用营销手段,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一是注重品牌效应。按照“创立一个品牌,带动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百姓”的发展思路,大力建设名牌龙头企业、培育名牌合作社和创建名优农产品,积极探索规模化经营新模式,多措并举,增强市场竞争力。目前,“金日牌”甜玉米、“阁韵牌”有机蔬菜、“嫁惠”牌种苗等10余种企业产品畅销全国各地,在北京、天津、太原、济南、石家庄等地市场深受消费者欢迎。其中,金日牌甜玉米、小杂粮、挂面等产品,连续三年在中国(廊坊)农产品交易会上被认定为名优农产品,“金日”商标被河北省工商局评为省著名商标。
二是积极对外宣传。积极参与各类产品交易会,洽谈会,广泛宣传供销社的产品,扩大产品的市场影响力,金日牌甜玉米先后被省经贸委评为农业名优新产品,连续三年在中国(廊坊)农产品交易会上被认定为名优农产品,连续两年被中国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评为全国百佳农产品品牌,在中国(沈阳)国际农业博览会上获得名优产品。
三是发展物流配送,拓宽分销渠道。公司建立了农副产品配送中心,根据市场运营情况,制定了“巩固华北、东北市场、开拓华东市场,推动国际市场”的销售战略,加强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销售触角不断延伸,逐步形成了信息整合、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模式,带动甜玉米、糯玉米、毛豆角、小杂粮、蔬菜、水果种植面积达12万亩、专业合作社26家、受益农户农户3326户,户均增收5100元,社会效益显著。构建大型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网络,研发生产的高端有机鲜食速冻蔬菜,畅销周边省市,并成功打入美国市场,累计出口速冻蔬菜5000余吨。依托县农资公司,构建农资流通网络,发展农资连锁店、农资服务站、经销点等销售网点275个,遍布全县80%以上行政村。
(4)不忘为农初心,提高企业为农服务水平
一是帮助农民销售。依托社属农产品龙头企业政麟公司,开展订单式服务,创新服务新体系;2017年,依托社属企业政麟公司与农户签订了3000亩的“托管订单”。2018年7月以来,大名县大蒜严重滞销,价格暴跌,蒜价也由寻常年份的每公斤10元左右一下子狂跌到三四毛钱都卖不出去,广大蒜农望菜兴叹,苦不堪言。曲周供销积极发挥龙头企业的信息优势联系外销,同时,龙头企业政麟公司推出大蒜代储任务,为蒜农代储大蒜200吨,减少蒜农损失。与美食林等12家大型超市达成了“产销对接”合作,将商品配送到城乡超市、酒店、小区等需求终端。大力开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地理标志性农产品“三品一标”创建活动,实现年销售收入300万元。
二是开展农民合作。主办了穗丰园甜玉米专业合作社,参股了曲周县龙昇种植专业合作社、曲周县阁润蔬菜专业合作社等3个专业合作社,领办了曲周县耕兴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23个专业社;并依托曲周县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与全县26家农民专业社合作社建立了8个生产基地,总面积12000亩,走出了一条“公司+专业社+基地+农户”的联农机制。
案例2:河北曲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发展现状
河北曲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是曲周县供销社直属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是一家集基地建设、蔬菜加工、果蔬速冻、物流配送为一体的大型农业现代化企业。旨在打造北京首农是食品曲周产业园。公司坐落于中原经济圈中的邯郸市曲周县,曲周县是一个典型的平原农业县,位于漳河冲积平原,属黑龙港流域。先后获得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全国输惨产业重点县、中国甜玉米之乡等多项国家级荣誉。
公司占地面积180亩,总投资3.6亿元,建有净菜加工、芽苗菜智能化生产、鸡蛋自动化清洁、食用菌工厂化生产等项目内容。公司以现代化建设标准,引进世界一流设备,拥有国内一流的追溯、检测、物流三大中心。公司建有保鲜库10000余方,冷链配送车20余辆,拥有完整的冷链物流体系。公司自建产品全程可追溯系统,扫描二维码便能查询每一个环节,让消费者了解产品信息,放心食用。
公司自有、合作果蔬基地5万亩,以全球领先技术优化土壤、管理种植,从根本上保证产品质量。主要销售的产品为绿色毛菜、净菜、速冻果蔬等,涵盖根茎类、叶菜类、瓜果类、菌类、芽类共50多个品种,产品以绿色蔬菜为原料,经自动化加工,可直接烹食,具有安全(无农药残留、无重金属)、营养、新鲜、卫生、方便等特点。公司以完善的设施和健全的制度确保卓越的产品质量,致力于成为国内一流的农业现代化龙头企业。
公司坚持“为农、务农、姓农”理念,带动全县26家专业合作社,带动蔬菜、水果种植面积12万亩。探索“公司+基地+农户”四位一体的“订单式”农业发展的新路子,打造集“种植、加工、仓储、物流、销售”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条,实现产、供、销有机衔接,融合发展。公司建有农技农机服务中心,拥有各类农业机械100多台套,为农民开展系列化、专业化、规模化托管服务。
(2)服务理念
质优价惠的健康服务。通过严格的全流程质量控制,持续改善每一个环节,旨在能为百姓日常生活提供质优价惠、绿色健康的蔬菜产品,为加强食品安全、提升居民健康付出不懈努力。
绿色增长保护环境。采用先进技术,优化解决方案,要求自身在种植、加工、配送、销售等环节保护好土壤、不断降低对能源和水资源的消耗,发展循环农业。净菜产品的推广,还将有效帮助城市减少蔬菜垃圾和用水浪费。
带动农民致富,参与精准扶贫。通过规模化、一体化、现代化的生产经营模式,发挥区域农业资源优势,提供创业创新平台,带领农民致富。积极参与政府精准扶贫计划,为贫困户提供场所设施、工作机会、技术培训等。
提供援助,支持公益。将积极应对地区发生的灾害,提供力所能及的人道主义援助。准备与素质教育、医疗健康等方面的优秀NGOO(非营利公益组织)深度合作,努力成为负责的企业公民。
2.山东省:以土地托管为核心,探索农村现代流通服务新模式
(1)开展土地托管,打造三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
土地托管是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在综合改革中,立足于人多地少的基本省情农情和以家庭承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探索出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新模式,是以服务规模化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路径创新。在实践中主要形成了两种托管模式:一是全托管服务,又称“保姆式”托管服务,主要是为农户提供所有生产经营环节服务。一般情况下,委托和受托双方签订服务协议,事先确定种植作物及产量、服务项目、托管费用等信息。全托管服务对服务主体的能力和实力有较高的要求,需要整合农资、农机、农技等各类生产要素,对农民节支增收效果明显。二是半托管服务,又称“菜单式”托管服务,主要是为农户提供耕、种、管、收、烘干等某个或某些生产经营环节的服务,按实际作业项目结算服务费用。半托管服务相对灵活,也是托管服务的主要方式。随着土地托管模式的成功推广,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加快推进“两个延伸”、“两个提升”,服务对象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向分散经营农户延伸,服务领域由大田粮食作物向山区、丘陵经济作物延伸;服务手段由机械化服务向全产业链科技进步提升,服务方式由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向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
案例3:莒南县洙边为农服务中心——粮食托管收益显
莒南县洙边为农服务中心是莒南洙边供销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下的为农服务平台,主要是由丰禾农业服务公司、洙边供销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以及博丰家庭农场按照3:5:2的出资比例建设的。洙边为农服务中心占地20亩,总投资500万元(上级政府扶持资金300万,自筹资金200万),其中建设性投资320万元,设备投资180万元。洙边为农服务中心的建筑面积共有4200平方米,晾晒场7600平方米,购置农机具20多台套。为农服务中心的经理是博丰家庭农场的农场主庞立虎。博丰家庭农场成立于2013年7月,最初是流转土地种植小麦和玉米;后来由于流转土地比较困难,庞立虎便开始与洙边镇基层供销社合作,开展土地托管服务以顺应当地农民保留土地经营权的需求,同时也减轻了家庭农场流转土地的资金和经营压力。
洙边为农服务中心设置有测土配方、智能施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存放维修)、粮食烘干贮藏、庄稼医院(视频对讲系统)、农民培训等六大服务功能。同时,中心还整合农业、气象、农产品检测、农机等涉农部门入驻,形成了“一站式一个窗口”的全程社会化服务中心,服务半径3公里,服务耕地面积达5万亩,服务人口5.2万。
半托管目前是洙边为农服务中心主要的托管方式,托管环节集中在耕种和收获两方面。因此,整合农机具是非常重要的——这可以降低中心自购农机具的资金压力,分散风险。由服务中心联系作业,便于土地连片,降低农机路耗,提高作业效率,同时也省去了农民和农机手之间的交易成本。因此,通过为农服务中心接受的农机服务,其价格都要低于市场价。关于中心和农机手之间的农机服务费分成,如果农机具持有者自己作业,则其在分成中占大头;如果农机具持有者只提供农机,农机手由服务中心雇佣,则其在分成中占小头。此外,为农服务中心还会对农机手进行技术培训以提高作业质量。
毋庸置疑,洙边为农服务中心的社会化服务收益是非常显著的。2016年,服务中心检测土壤面积3.7万亩,智能配肥1400吨;实施大田作物托管5.04万亩,其中小麦2.56万亩,花生9300亩,玉米1.55万亩;承接政府购买小麦一喷三防1.6万亩;烘干小麦1000吨、玉米500吨。最终实现农资销售收入308万元,土地托管服务费收入320.3万元,利润合计79.5万元,节省农民生产成本133.5万元。下面以小麦为例,来说明洙边为农服务中心提供土地托管服务的增效情况。如表2-3-4所示,土地托管的亩均成本可以比农民自己种植节约47元/亩,亩均产量能够增加100斤/亩,共计可以比农民自己种植,增收172元/亩。
表1 洙边为农服务中心小麦托管与农民自己种植的效益比较
项目 | 农民自己种植 | 土地托管种植 | 土地托管增收 | |
亩均成本:元/亩 | 种子 | 50 | 45 | 5 |
播种 | 60 | 50 | 10 | |
化肥 | 160 | 150(配方肥) | 10 | |
打药 | 90 | 78 | 12 | |
收获 | 80 | 70 | 10 | |
合计 | 440 | 393 | 47 | |
亩均产量:斤/亩 | 800 | 900 | 100 | |
销售价格:元/斤 | 1.25 | 1.25 | 0 | |
亩均纯收入 | 560 | 732 | 172 |
粮食作物土地托管成功后,山东省供销社又向其他作物和畜禽养殖领域进行了拓展。比如,山东省昌乐县供销社与河北双星种业公司合作建设为农服务中心,在两个镇托管甜瓜基地3000亩,开展了种子供应、技术指导、产品销售、品牌建设等服务,使亩均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农民得到了实惠,企业得到了效益,为设施农业托管服务趟出了一条新路子。山东省蒙阴县岱崮为农服务中心主要以果品种植户为服务对象,为果农提供品种更新、施肥用药、喷灌浇水、剪枝整形、疏花蔬果、套袋采收、分级冷藏、运输销售等一条龙服务,托管面积3万多亩。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供销社依托鲁盛养鸭专业合作社,建设肉鸭养殖服务中心,采用“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养殖农户”模式,形成覆盖种鸭养殖、鸭苗孵化、饲养技术、疫病防治、饲料供给、屠宰加工等全过程的肉鸭养殖规模化经营服务体系,延长了肉鸭养殖产业链。该区供销社还建立了为农服务中心与龙头企业对接机制,探索肉鸭养殖与粮食作物规模化服务对接,农民种植的粮食作物收获后,经为农服务中心烘干,直接供给临沂六合配合饲料有限公司(区供销社社属企业),用于生产鸡鸭鱼猪及特种动物配合饲料,实现了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服务业的融合发展。目前,该产业链条每年肉鸭加工能力达到2000万只,年饲料生产能力60万吨,每年可为60万亩粮食作物提供包括有机肥在内的规模化服务。可见,托管和服务规模化领域的拓展是无止境的。
案例4:鲁盛养鸭专业合作社——托管服务领域向养殖业扩展
鲁盛养鸭专业合作社是依托河东及周边地区肉鸭养殖的资源优势,由河东供销社发起,吸收农民养殖户于2014年10月组建成立,成员出资总额216万元,其中供销社出资75.2万元,占34.81%。合作社现有员工53人,社员326户,发展养殖户820户。。合作社充分利用六和品牌优势,组织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的肉鸭生产经营,提供种苗孵化、合同订购、资金支持、饲料供应、技术指导、卫生防疫、回收加工、市场销售等服务,形成了上联生产基地,下联养殖农户的标准化生产经营服务体系。目前合作社有员工46人,社员326户,服务车辆10余台。
肉鸭规模化经营服务体系如图2,2007年到2009年,为解决鸭苗质量不稳定问题,合作社投资建设了2处种鸭养殖场,并配套建设了鲁盛鸭苗孵化厂。在解决种苗问题的同时,鲁盛养鸭合作社继续深入对接区供销社组建的肉食、饲料加工龙头企业,不断延伸服务产业链。以合作社为纽带,实现了与年肉鸭加工能力1500万只的六和鲁盛食品公司、年产能均为30万吨的2家六和饲料公司、年产能4万吨的盛宏动物油脂公司的业务对接:饲料公司以优惠价格向合作社提供饲料,由合作社以垫付的方式连同防疫药品、优质鸭苗等一起,配送给养殖户;合作社回收的成鸭,直接供应给六和鲁盛食品公司;此外,六和鲁盛食品公司生产过程中的鸭板油等,又可供应盛宏油脂公司,用于生产饲料用油脂,循环供应给饲料公司。
图2中的5个龙头企业、1个合作社组成了河东区供销社肉鸭养殖服务中心平台。整合了种鸭养殖、鸭苗孵化、此料加工、肉食生产、合作社养殖服务等全过程的一条龙服务。其中种鸭场成立于2007年,总投资510万元,养殖基地2处,种鸭存栏量5万只,均为英国引进的父母代樱桃谷鸭。孵化场成立于2007年,总投资320万元,根据合作社的养殖量和订购合同采取自行孵化和市场购销相结合的方法,保证种苗供应。六和饲料厂是供销社与六和集团共同投资建立的股份制企业,以优惠价格向养鸭专业合作社提供科学配置的饲料。鲁盛食品厂世由河东区供销社、山东六和集团、台商三方合资建设的股份制企业,每年加工肉鸭2000多万只,解决了养殖户肉鸭的销路问题,同时肉鸭产品统一纳入六和集团销售网络,出库的同时就完成了销售,促进了养殖标准化与规模化。
在规模化肉鸭养殖的同时,为解决资金制约的问题,合作社还开展了内部的信用互助,汇聚社员入股资金,入社社员可以向合作社申请小额互助金,享受优惠利率和便捷手续,用来建设标准化鸭棚、扩大养殖规模等,有效解决了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资金难”问题。
合作社提供技术指导,农户按照合同标准化养殖,不受市场波动的影响,每只肉鸭可以获利2到3元不等。目前,该产业链肉鸭存栏量保持在60万只,一期养殖小区建成后将实现120万只左右,合作社对养殖户的垫付资金保持在1000万元左右,年助农增收达2000万元以上。鲁盛养鸭专业合作社运用“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养殖农户”的模式,形成了一条较完整的肉鸭全程养殖服务产业链。
(2)升级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打造全省供销“一张网”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按照“适度规模的众多市场经营主体与构建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供全渠道服务相结合,是山东供销流通现代化重要路径选择”的顶层设计,整合系统网络资源,大力实施“农村现代流通创新工程”,以“互联网+流通”为实现形式,积极探索“前台多样化、中台模块化、后台一体化”的电商模式,促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具体做法是:首先,建立省级综合性电商平台。省社出资2000万元成立山东供销综合服务平台有限公司,并与京东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成立山东供销京东农贸发展有限公司。目前已有93个县(市、区)接入山东供销e家,开设B2B/B2C县(市、区)分站180个,实现了全省县域电商“一张网”。其次,支持县域电商“多样化”发展。县级供销合作社灵活运用微电商、自媒体等手段,积极尝试社区配送、O2O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形式。全系统已开设各类县域电商平台137个,有53个县级供销合作社列入当地政府电子商务领导小组,22个市县供销合作社成为领导小组牵头单位。目前电商交易额已达152.6亿元,同比增长4.7倍。再次,“模块化”构建供销电商生态圈。依托浪潮集团的技术优势开发编程,将各地多样化经营的“成功要素”转化成标准化的信息功能模块,研制了山东供销e家模块。目前已在山东供销e家平台建立“集采平台、农超对接、为农服务”等7个模块,开展日用品统采、农资统采、农产品上行等业务,大幅降低采购成本,保证产品质量。最后,“一体化”统领系统电商发展。通过构建省级综合性电商平台,提升“中间服务”能力,免费提供标准化的交易、结算、仓配等电商模块产品,统一县域电商交易平台,使之在同一平台分区运营,促进网上互联互通、共享共赢。流通体系的建立健全,使农产品流通更加通畅,反过来促进了土地托管的深入开展。
案例5:东阿县合作社联合社——“两条线一大片”的服务运营机制
东阿县合作社联合社由东阿县联创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和盛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两大公司参股支持,由十个乡镇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共同参与组成。其中两参股公司分别引领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与农村现代化流通服务体系两大线路,为下属“一大片”的十个乡镇联合社成员提供服务,联合社再进一步服务于下属专业合作社,最终实现惠农利农。具体的业务开展情况如图3所示。
社会化服务体系由县级为农服务公司联创公司引领下属乡镇为农服务公司,乡镇为农服务公司由下向上参股,已建成的五家为农服务公司已经实际入股25%,其余正在建设中的为农服务公司也参与了剩余部分股份。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以为农服务公司为运作枢纽,县级联创农业服务公司作为龙头企业,承接各项政府购买服务和公益性活动,而各乡镇服务开展以各自为农服务公司为依托,以大田土地托管为切入点,在耕、种、管、收、储、售等主要环节提供全程社会化一条龙服务,开拓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渠道,打造既能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综合性、规模化服务,又能体现国家意志和政策导向的服务队伍。
在县级服务公司联创公司的领导下,各乡镇为农服务公司旨在打造农资直供、农机服务、农民培训、测土配方与智能配肥、庄稼医院与统防统治、烘干仓储(冷藏加工)、综合服务等方面的全方位一条龙服务,开拓3~5公里托管服务圈,托管服务面积3~5万亩,以达到助农增收、助村集体壮大、合作社得发展的显著效果。2015年以来,东阿县供销社已先后建成了大李东来顺、大桥田园牧歌、刘集盛欣、关山乐农、牛店飞翔等5处为农服务公司,高集金腾、杨柳合利、姜楼农裕、铜城浩泽等4处为农服务公司正在建设过程中。按照省社2020年实现为农服务中心镇域全覆盖的要求,县社制定了到2018年实现为农服务公司(占地20亩左右)乡镇全覆盖的发展目标,拟在陈集、单庄、黄屯、大桥4乡镇再建设4处为农服务中心。目前已完成选址工作,正等待土地规划调整批复,努力争取政府的扶持政策,最大限度地解决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中的土地手续、资金困难等问题。截止2016年,全县已实现土地托管服务面积30亩,完成五处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同比增长25%,新添智能配肥设备五套,配肥面积七万亩,测土配方面积五万亩,植保飞机配备增加17台,飞防面积达到10万亩。
现代化流通服务体系是以东阿盛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依托,以乡镇综合服务网点为各自的分平台构建的。通过流通服务体系,将传统网络信息化,建立县社主导、盛佳电商公司企业化运营下的“供销E家东阿运营中心+十个乡镇、一个园区综合服务网点”运营模式。融合东阿县内外资源,将已租赁或已承包的原基层社网点中属于流通类的一并纳入现代流通服务体系中,强化供销E家东阿运营中心的创新孵化能力。目前县级供销E家电商平台正在建设中,十个乡镇供销社传统网络信息化改造和电商网络中心预计在2018年年底完成并实现对接工作。依靠已租赁承包的基层社网点和现有的盛佳电商平台,东阿县2016年实现了3000万元的电子交易额,农村服务社共计715个,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完成两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完成两处,填补了以往在实体性流通方面的空缺。东阿县供销合作社发挥流通网络覆盖城乡的优势,加快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开拓农村市场,促进了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
(3)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山东省各级供销合作社充分发挥合作经济组织的优势,打破一二三产业条块分割、信息不对称等壁垒,打造创新链,提升价值链,拉长产业链,让农民群众在三产融合发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高密市孚高农业服务公司借助土地托管形成的新优势,与山东望乡食品有限公司联合组建了山东望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专用小麦订单生产和深加工,共同打造从粮食生产到餐桌的完整产业链;还与正大集团合作,推动由玉米订单生产、饲料加工向养殖业发展;已带动当地订单小麦、玉米种植面积10万亩。枣庄市山亭区店子供销合作社,围绕当地大红枣特色产业,组织农民成立枣店香大红枣专业合作社,改良旧品种,引进新技术,实施精准施肥智能化,加工产品多样化,市场销售品牌化,托管的6万亩大枣价值大幅提升,产值由原来的亩均不足3000元,提高到8000元以上。法国罗盖特、美国国民淀粉、泰国正大、中粮集团等国内外大型企业,以及当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纷纷与供销合作社联合合作,实现了共建共享、多方共赢。
3.浙江省:做大做强社有企业,建设农合联龙型大产业
浙江省引导农合联成员利用农合联组织网络优势,拓展产业发展范围,做大产业规模;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业层次;推进同行一体经营,减少无序竞争。支持较大规模和较强实力的成员企业利用这一优势,充当行业龙头企业。
(1)面向市场需求,打造产业体系
强化贸易龙头作用,带动精深制造业、高端服务业发展和特色种养业提升,推动“以贸为主”的供销社产业结构向“贸工农服一体”的农合联产业结构转变,形成龙型产业链。通过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升级进行综合改革,主要内容有:①培育和壮大一批龙头企业,在农资和农产品流通领域确立主导地位,浙农集团已经成为全省农资领域的行业龙头;②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形成为农服务导向明确、主业突出、有限多元的发展格局;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进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商业模式创新。同时大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比如,曹村镇与中青旅、浙江绿城两大集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投入50亿元以上,依托天井垟万亩良田,建设草花基地、彩色稻田,打造环境美、观赏性强、功能配套的田园综合体。同时,依托全镇18个村整体开发建设,打造集农旅、文旅、康养为一体的特色田园小城镇。又如,南滨街道美丽田园综合体项目,已完成一期土地流转500亩,建设草花基地、彩色稻田,打造环境美、观赏性强、功能配套的城郊湿地型田园综合体。
案例6:普惠蔬菜专业合作社联合——供销社参与服务规模化
嵊州市蔬菜产业农合联于2017年8月在嵊州市蔬菜专科医院在普惠蔬菜基地成立,由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家庭农产农技服务站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事业单位组成,现有会员98个,其中单位会员93个,个人会员5个,单位会员中包含联合社1家,专业合作社63家,家庭农场23家,涉农企业7家,成员覆盖全市主要乡镇(街道)。蔬菜产业农合联依托蔬菜专科医院和蔬菜产业农合联办公室为服务平台,开展蔬菜产业全程社会化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科学育苗、种植管理、产品加工、品牌营销、产业融资“蔬菜贷等,覆盖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截至2018年4月,累计完成种子种苗服务850多万株,提供各类种子可播种面积12000亩左右;销售蔬菜1417多万斤,同比增长11.5%。
嵊州市现代农业特色明显。全市现有各类蔬菜基地12万亩种植规模较小且分散。市农合联立足蔬菜产业发展存现状,引导同业专业合作社、相关经营主体组建产业农合联,并以产业农合联为载体,配备蔬菜专科医院,整合服务资源,增强服务功能,构建专业性服务体系。
A组建蔬菜产业农合联。蔬菜产业农合联由普惠蔬菜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嵊州市蔬菜产业协会、城关供销社牵头,组织蔬菜产业会员参与成立。蔬菜产业农合联负责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本行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协调解决会员生产经营中的矛盾和问题向政府部门反映本行业意见要求,争取扶持政策;开展专业技术培训,组织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推广与研发等。下设服务平台为产业办公室、蔬菜专科医院,负责具体产业服务的实施,提供科学育苗、种植管理、产品加工等生产性服务为主,配备基地统购统销、产业融资等特色供销、信用服务。蔬菜产业农合联为会员提供优质种苗,实现“浙蒲6号”蒲瓜苗、“浙椒3号”辣椒苗、“浙茄3号”茄子苗等多种作物全市统一供育苗,全市86家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纳入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省级家庭农场3家,惠及农户3000余户。
B标配蔬菜专科医院。探索“一个产业农合联标配一个作物专科医院”的专业性服务模式,按照“六大统一、八大功能、三大监管、产销贷联动”标准建设蔬菜专科医院,开展技术指导、测土配方、农资供应、品牌营销等服务,成为产业农合联专业化运作的主要抓手。与蔬菜产业相结合,建设专业化服务平台。以蔬菜产业为导向,根据“邻村、便民、近基地”的选址要求,建设具有供销标识特性、互联网特征、嵊州文化特色、农合联特点、蔬菜产业特质的三星级作物专科医院。发挥会员单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作用,由嵊州市蔬菜产业协会副会长汪江宁担任蔬菜专科医院院长,外聘省农科院技术专家、草根医生等组建技术团队,负责专科医院具体运作。与“三位一体”农合联服务职责相匹配,增强服务功能。蔬菜专科医院作为蔬菜产业农合联的服务机构,提供科学育苗、种植管理、产品加工等生产性服务为主,配备基地统购统销、产业融资等特色供销、信用服务。与“共同富裕”基本原则相统一,推动利益联结。以“品牌发展、销售先行”为目标导向,建立“产一销一贷”良性循环运作机制。销售带动生产,把控质量安全放心关。庄稼医院与蔬菜产业农合联会员签订统购统销合同,提供种子秧苗,全程指导生产种植,按照技术标准统一收购,日销蔬菜8000公斤以上。销售生成信用,提供“蔬菜贷”信用服务,蔬菜产业农合联会员可享受3000万元免担保低息贷款。
C强化产业特色服务。根据蔬菜产业特殊服务需求,发挥市镇两级农合联通用性服务的辐射带动作用,促使服务纵向专业化延伸,横向全产业链拓展。科技辅导与蔬菜产业相结合,更好实现生产协作精准化。聘请高校、科研机构技术专家与本地能手组成专家团队,制定茭白、儿菜等6类作物标准化种植技术。产品营销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更好实现供销协力品牌化。建立区域品牌和产业自有品牌相结合的“母子品牌”精品化,发挥农合联公共品牌“吖吖蔬蔬”带动作用,“吖吖蔬蔬”茭白在2017年浙江精品果蔬展销会上获金奖。资金信贷与产业需求相结合,更好实现信贷协同个性化。农业银行针对蔬菜种植需求,推出3000万元“蔬菜贷”,利率较低至市场同类产品的35%。
(2)整合组织资源,优化组织体系
浙江各地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涉农行业协会,切实改变了一些地方农民合作社、农产品加工流通主体数量多、秩序乱、相互竞争过度的状况。全省供销社系统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已达到176家,它们积极引导农合联成员企业和供销社社有企业推进资本运作,打造行业龙头企业。按照“全省一盘棋”的要求,推进经营主体一体化,形成以行业龙头企业为主导、涉农行业协会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为协调、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为基础的经营组织体系,着力克服恶性竞争。
案例7:瑞安市花椰菜产业农合联——组织体系的优化
瑞安市花椰菜产业农合联,是在瑞安市蔬菜产业协会的基础上,吸纳瑞安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销售商、农资供应商、电子商务、金融机构、物流等组织组建起来,是一个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统一服务的社会团体,属瑞安市农合联派生机构,也是农合联组织服务农民的重要载体。瑞安市花椰菜产业农合联按照“三位一体,服务三农”的要求,通过基地种植、技术指导、生产供应,产品加工、品牌销售、资金互助等规模化运作,为会员提供以下六方面的服务:一是及时提供信息。二是组织指导生产。三是积极开拓市场。四是发展农村互助金融。五是做好会员培训。六是加强典型宣传。初步形成了合作与联合为纽带、强强联合的格局,成为浙南地区最有影响力的花椰菜基地之一。瑞安市花椰菜产业农合联现有会员43名,涉及上望、莘塍、汀田、塘下、飞云等乡镇,花椰菜生产基地5万多亩。2017年花椰菜总产量达3亿,农产品销往北京、山东、辽宁、重庆、上海等地。
(3)整合品牌资源,构建品牌体系
浙江省着力培育和打响一批以省农合联、省行业协会为载体的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整合和减少县域品牌,支持龙头企业打造自身品牌,形成“区域公共品牌+县域品牌+企业品牌”的体系。目前,全省供销社系统已有中国驰名商标8件,省茶叶集团的“骆驼”牌商标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天香”牌九曲红梅成为G20会议红茶。
萧山市开展“一村一品一合作社”的建设工作(表2),打造瓜沥镇兴围村萧山传统萝卜干品牌村、进化镇吉山村萧山青梅品牌村、益农镇三围村芹菜品牌村、河庄街道新围村白对虾品牌村、戴村镇南山村粮油品牌村和宁围街道宁东社区花卉苗木品牌村等6个农产品品牌村,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为推进“一村一品一合作社”建设,区供销联社还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对品牌村建设的扶持。具体有1生产加工补贴,包括种子种苗补贴,免费提供萧山传统萝卜干和芹菜种子,粮油种子实施零差价供应,青梅、杨梅和花卉苗木种子种苗实施优惠价供应,具体来讲,农户种植一刀种萝卜在市场价的基础上每500克补贴0.1元,农户向加工企业投售粗加工萝卜干的,在市场价的基础上再每500克补贴0.5元。加工企业加工萧山传统萝卜干的,在销售价的基础上再每500克补贴0.5元;设备设施补贴,对每个品牌村建设投资额在5万元(含)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给予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工资性补贴,组建品牌村建设加工技术团队,特别是组建土专家团队,加强生产加工环节的技术指导,并给予土专家团队以工资性补贴。2品牌创建奖励。对每个品牌村当年成功申报农产品品牌和产品认证的,省部级奖励5万元,市地级奖励3万元,县区级奖励1万元。3工作绩效奖励。对推进“一村一品一合作社”建设工作有力、成效明显的企业和个人,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一次性奖励。
表2 萧山市“一村一品一合作社”工作情况
品牌村 | 标准 | 负责的基层社 | 生产的合作社 |
萝卜品牌村 | 种植萝卜在1000亩以上,其中种植萧山传统“一刀种”萝卜面积在200亩以上, 加工成品萝卜干在20万公斤以上,且无公害产品率达到90%以上 | 萧山区供销联社合作部、瓜沥供销社 | 杭州萧山党山萝卜干专业合作社和杭州萧山钱江蔬菜有限公司 |
芹菜品牌村 | 种植优质芹菜面积在500亩以上,其中设施种植在200亩以上,总产量500吨以上,且无公害产品率达到95%以上 | 瓜沥供销社 | 杭州萧沙蔬果专业合作社 |
青梅品牌村 | 种植青梅面积在1000亩以上,总产量在100万公斤以上,且无公害产品率达到95%以上 | 临浦供销社具体 | 杭州吉山青梅专业合作社 |
粮油品牌村 | 优质粮油面积在1000亩以上,产量在1500吨以上,且无公害产品率达到90%以上 | 萧山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杭州广农粮油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
白对虾品牌村 | 养殖面积达到500亩,产量250吨,产值500万元。且无公害产品率达到90%以上 | 义盛供销社 | 杭州钱塘水产专业合作社 |
花卉苗木品牌村 | 种植花卉苗木面积在300亩以上,产值在800万元以上 | 城厢供销社 | 杭州城厢花卉苗木专业合作社 |
数据来源:调研资料整理所得。
* 孔祥智,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二级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合作社研究院院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合作经济、农业政策;赵昶,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合作经济、农业政策。
[1] 由于各种文件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查阅,因此,本报告不予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