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爷:医生,我每次放疗只有十几分钟,但是我家离医院路程遥远,太麻烦了,我可以一次性放疗完吗?
王阿姨:只安排我周一至周五放疗,周末两天休息,为什么周末不能连着继续治疗呢?
不少人跟病友张大爷、王阿姨一样,对“放疗为什么不能一次性做完”心存疑虑。要想回答上面的问题,首先需要了解放射治疗。
放射治疗(放疗),是利用放射线治疗肿瘤的一种局部治疗方法。在给定合适的剂量后,放射线可以破坏肿瘤细胞,导致肿瘤细胞死亡或减慢肿瘤细胞生长。当受损的肿瘤细胞死亡,它们会被人体的自然过程分解和清除。约70%的癌症患者在治疗癌症的过程中需要接受放疗,40%的癌症可通过放疗实现根治。近些年,随着领域内技术与设备突飞猛进的发展,放疗在癌症治疗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
是不是放疗的剂量越高越好呢?
理论上有一定道理,但由于肿瘤与周围的正常组织互相“纠缠”,想要在放射线照射肿瘤的同时实现正常组织的零剂量照射,几乎是无法实现的。尤其是单次过高剂量的照射会对周围的正常组织造成更严重的损伤与毒副作用。因此,放疗的原则是在正常组织耐受的剂量前提下,肿瘤细胞受到尽可能高剂量的照射。
放疗多采用分次进行而不是一次性完成,是因为肿瘤组织和正常组织对放射线的敏感性是不一样的。
一方面,分次放射治疗在逐步增加肿瘤细胞累积损伤的同时,使正常组织细胞有足够的时间进行修复。另一方面,让处于静息状态和乏氧状态的肿瘤细胞,在放疗休息期间转变为增殖状态含氧量高的肿瘤细胞,进而提高其对放射线的敏感性。
总之,分次照射治疗作用的产生是由许多生物及物理因素相互作用而产生的效应累积,既起到了保护正常组织的作用,又能保证一定的肿瘤细胞杀灭率,从而提高治疗疗效,利于患者病情的恢复。
第一例单纯采用放疗治愈的肿瘤患者是一位49岁的鼻根部基底细胞癌妇女。治疗开始于1899年7月4日,共照射了99次。治疗30年后也没发现残余病灶的证据,说明分次放疗完全治愈。
20世纪30年代以来,以临床实践经验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分次照射治疗方法(5次/周,1次/日,2Gy/次)已被认为是标准方法。长期大量的临床实践表明,该方法基本符合大多数情况下正常组织和肿瘤组织对放射线反应差异的客观规律。
由于肿瘤临床情况的复杂性,放射线治疗肿瘤的最佳方法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在具体针对某一病例制定放疗方案的过程中,实际的总剂量和分次方式会因病情和病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对于放射高度敏感肿瘤,例如淋巴类肿瘤、精原细胞瘤、肾母细胞瘤等,需照射20~40Gy;对于放射中度敏感肿瘤,例如大多数鳞癌、脑瘤、乳腺癌等,需照射60~65Gy;对于放射低度敏感肿瘤,例如大多数腺癌,需照射70Gy以上。
图文:杨婧
审核:严森祥 陆中杰 孙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