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金融机构处罚(中行湖南分行、工行南阳)

2025-01-04 06:49   中国香港  

1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因八项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99元,罚款147.7万元。罚单涉及违法行为类型如下:

1.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2.未按规定收缴假币;

3.未按规定将假币解缴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4.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

5.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

6.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7.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8.开展数据处理活动时,未按规定加强风险监测。

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公司金融部副总经理杨某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款2.8万元。

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个人数字金融部总经理方某、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银行卡部总经理黄某龙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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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南阳市分行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因多项违规行为被重罚。具体违规行为包括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以及占压财政资金。因此,该行受到警告并被罚款59.3万元。

同时,该行结算与现金管理部经理王某军因对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2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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