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准预防
① 术前宜了解患者血源性传播疾病相关的检测结果。
② 进行可能接触患者的体液(血液、组织液等)、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的操作时,应按照WS/T 311-2023的规定佩戴手套。
③ 手部皮肤如有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患者的体液(血液、组织液等)、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的操作时,应按照WS/T 311-2023的规定佩戴双层手套。
④ 为有明确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患者进行操作时,应佩戴双层手套。
2、 工具选择
① 宜选择安全型器具,包括安全型采血针、安全型留置针、安全型输液港无损伤针、有自动回缩功能的注射器、带有尖峰保护器等安全装置的输液器等。
② 宜在输液和注射过程中使用无针系统,包括使用无针的输液接头、连接器等。
③ 应选择防渗透、防刺穿、贴有警示标识的一次性利器盒。
3、规范操作
① 手术中传递锐器时,应采取无接触式传递。
② 使用针具后,应避免回套针帽;若必须回套针帽,应单手回套。
③ 应使用工具拾取掉落的锐器。
④ 对不能主动配合的患者进行有创操作时,宜有他人协助;对躁动患者应在有效控制躁动后实施操作。
4、 医疗废弃物处理
① 应将利器盒放置在高度适宜、开口易可见、方便可及的安全位置,保持利器盒直立。
② 在将锐器放入利器盒之前,应确认利器盒的规格、开口及填充状态。
③ 应将使用后的锐器直接放入利器盒中,按医疗废物管理要求处理。
④ 应避免徒手拆卸或二次分拣使用过的锐器。
⑤ 应在盛装物未超过利器盒最大容量的3/4前及时关闭封口。
5、针刺伤发生后的处理
5.1 伤口处理
5.1.1 应立即取出或移除伤口处的锐器。
5.1.2 应在伤口旁由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出损伤处的血液。
5.1.3 应使用肥皂液等碱性溶液和流动水冲洗,之后用75 %乙醇或0.5 %碘伏消毒伤口,必要时包扎。
5.2 报告、登记与反馈
5.2.1 伤口处理完成后,应按所在医疗机构管理流程逐级报告。
5.2.2 应在事件发生24 h内填报职业暴露发生报告表(附录A)。
5.2.3 由于设备或工具等原因造成的针刺伤,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
5.3 评估、处理与监测
5.3.1 应尽快根据患者的血源性检测结果、发生暴露的护理人员的免疫状况等信息评估暴露情况。
5.3.2 根据不同血源性病原体的暴露情况,应按照GBZ/T 213的规定进行针对性处理。
5.3.3 应根据感染性疾病专家建议进行血源性和体征性追踪监测。
6、随着针刺伤预防与处理团标的发布,我院高度重视针刺伤给医护人员带来的伤害,特颁发《工作人员锐器伤预防处置制度》。我科作为重点科室,积极响应。全科人员参与了针刺伤应急预案演练,严格按照团标规范落实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