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Steam平台早已发展成了全球最大的数字发行平台,绝大多数人买游戏第一个想到的肯定是Steam。况且数字游戏比实体游戏更加便捷,新作发售当天就能第一时间下载体验,这种优势是实体盘永远也无法触及的。
不过话虽如此,现在还是有不少玩家坚持购买实体游戏。
特别喜欢的游戏可以用来收藏,不是很喜欢的游戏玩完了也可以卖掉回血,这些也都是数字游戏无法比拟的优势。当然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实体游戏买到手里就是真正的属于你自己了,换做数字游戏的话,你花钱购买的就只能是它的使用权。各大游戏厂商都有着明文的条款规定:消费者购买的数字游戏只有“使用权”,而并非是“所有权”。
诚如全球最大的综合数字平台Steam亦是如此,一切最终解释权在V社那边。后面如果产生利益纠纷的话,想起诉都没办法起诉,因为你在使用Steam前可是点头同意过条款的。诸如此类的“霸王条款”威慑让玩家苦不堪言,因为有不少需要强制联网的游戏被开发商肆意关停服务器,最后买了游戏的玩家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钱打了水漂。
好在事情到了今天出现了转机,玩家终于可以不用被厂商的“霸王条款”束缚了。9月25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州长「Gavin Newson」签署了一项全新的法案,该法案规定:任何带有误导性或虚假宣传的广告声明均属违法。Gavin Newson对此表示:随着实体媒体销售的减少,消费者在购买数字媒体时的权益保护将会变得愈发重要,AB 2426法案将会确保数字媒体卖家不会通过虚假和误导性广告向消费者传达他们已拥有这些商品。
在这条新法案当中,Gavin Newson特意强调了“今后在数字版商品的买卖中,卖方禁止使用‘购买’等相关术语向卖方推广和销售数字商品”。如果想要售卖数字商品就“必须向消费者提供清晰明显的警告标识”,因为这些数字商品的所有权不在消费者手中。据悉,这项法案的发起人是一名来自加州当地的议员「Jacqui Irwin」,而是他提出法案的契机则是源自索尼在去年下架的大量影视剧。
因为跟Discovery有线电视服务的合作到期的关系,索尼直接就把Discovery出品和发行的影视剧直接就在PSN商店进行了下架处理,即便用户此前已经进行过付费购买也依然不能在后续进行下载观看。除此之外,索尼也一并将用户在库中下载的相关视频给全部删除了。尽管后来经过用户的抗议后,索尼保留了用户观看下架视频的权利,但是此事还是对Jacqui Irwin产生了极大的触动。
而真正让她决定提交法案的原因则是今年4月份亲眼看到了育碧关停了《飙酷车神》的服务器,玩家至此之后再也没有办法登上这个没有离线模式的游戏了,官方任凭玩家再怎么反对抗议也无动于衷。后来有一部分忍无可忍的玩家试图将育碧告上法庭,但是发现因为“数字商品所有权”的情况来起诉都成了大难题,Jacqui Irwin这才意识到“数字商品买卖的所有权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权益。现如今有不少厂商都给自家的游戏搭载上了数字版权管理“DRM”技术,虽然厂商选择于此的初衷是为了防止盗版破解,但反馈刀用户这边就变成了每次启动游戏都要检测联网的麻烦事。
搭载了DRM技术的游戏确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盗版破解的风险,但是也会出现像《飙酷车神》一样没有“离线模式”就关停服务器导致再也无法启动游戏的情况发生,毕竟连不上网就肯定通过不了DRM的检测。新法案的出台势必会对现有的游戏市场造成冲击,玩家在购买游戏前会收到“使用权警告”的相关标识,而厂商在后续想搞些什么骚操作的时候也得掂量掂量自己有被起诉的风险。不过说了这么多,数字商品的根本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即“你所购买的商品只有使用的权利”。
新法案的出台只是给消费者提了个醒,告诉你“买的东西随时都有无法使用的风险”,并且厂商真要不讲理起来还真就那它一点办法没有(至少目前是这样的)。所以说想要真正从根本上数字商品的问题就只能返璞归真用“老方法”了,那就是直接购入实体版游戏,虽然这个老法子还是无法解决育碧这种撒泼打滚的无赖就是了。那么大家对待这项针对数字商品出台的新法案又有怎样的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畅所欲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