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视域||吴秀明:当代文学史“下限”及其相关史料问题研究

文摘   2024-11-14 00:00   江苏  



吴秀明,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文学院博导。在《文学评论》《文艺研究》《文艺理论研究》《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等刊物上发表文章近300篇,出版著作20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6项,获国家和省部级教学科研奖10余项。为国家教学名师、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


内容提要:“下限”问题反映了当代文学史带有永恒和宿命性质的本体性矛盾。它的提出及划分,不仅关涉对正在行进中的当代历史作如何截断众流的断代处理,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带有时间节点的断代处理体现了文学史家怎样的立场和观念。因此,一直成为半个多世纪以来当代文学史及研究中的一个重要和核心问题。21世纪以来,由于当代文学不断学科化、专业化、历史化,这个问题更是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当然彼此也存在着不尽相同的认知。“下限”范畴史料,主要由综合性史料和作家作品史料两部分组成。它虽然带有相当的不确定性,但却自有其意义和价值,有必要给予重视。
关键词:当代文学史“下限”    学界认知与观念解读    相关史料存在与表现

一、“下限”问题提出及其历史溯源
“起点”(或“上限”)与“下限”是最近几年流行的一个概念,并且与文学史及史料研究联系在一起,开始较多地出现在人们面前。如严家炎的“《黄衫客传奇》(1890)起点说”、范伯群的“《海上花列传》(1895)起点说”,一直影响至今。又如,通常以为,胡适1916年创作的新诗《蝴蝶》被视为中国第一首白话诗,但四川大学项楚等二十年前出版的《唐代白话诗派研究》著作,通过详实搜集隋唐前至晚唐时期游离于主流诗歌之外的多篇白话诗,打破了人们对于白话诗的传统认知。1当代文学稍有不同,虽然洪子诚、陈晓明等把文学史源头上溯至延安,但就总体而言,将1949年新中国成立作为“起点”,已成为大家可以接受的基本共识。难点及歧义所在,主要是“下限”,它“意义重大,而难度极大”2
何为“下限”?下限是指某种事物的最低限度,通常解作为时间最晚或数量最小的限度,不能超过规定的下限。文学研究领域的下限,则是指文学从A到B区间的末端,它不可避免地带有文学史意义上的分期或分段之含意。法国学者普洛斯特指出,历史分期“让人能同时思考延续和断裂,它首先把延续和断裂划给不同的时刻:在各时期内部是延续,在各时期之间是断裂。时期一个接着一个,一个与一个不同;进行分期也就是确定断裂之处,对于改变的内容亮明态度,定下改变发生的日期,并对其进行初步界定”3。詹姆逊在2002年出版的《单一的现代性》一书中,从“时间现代性”的角度,论述了历史连续性与断裂之间的辩证关系,指出现代与现代性条件总会带来一些断代史的逻辑,在断代时,原先体制中旧的因果关系被新的文化逻辑所替代,因此,它不仅催生和拓展一个新的历史时期的到来,而且还可有效地凸显研究者的自我意识或曰自我反观理论。故而不应对断代表示不安,关键在于对历史、现实与未来的一份责任。于是,这位推崇整体性和辩证法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大家宣称:“我们不能不断代”,并将它当作现代性的四个标准的“第一个标准”提出。4当代文学是正在行进中的文学,它只有起点而没有终点。尽管我们知道,对其分期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工作,因为它的发展变化不一定都要等到某个交界点上,很多现象并非截然分明,重叠和衍射情况明显。然而,出于后设研究的需要,我们在文学史写作时是完全可以对连绵不绝、逝者如斯夫的过往历史作“截断众流”的断代处理。从当代文学走过的七十多年的跨度来看,从当代作家代际起伏盛衰、主题思想运演更迭、艺术表达的刷新变化来看,都还是会有些草蛇灰线,聊备一探。此所谓断代,也就是下限,它意味着对当代文学的断裂和延续进行判断,并在此基础上找到一个足以标注断裂的节点来确定它的终点,同时确定下一个时期的起点。这也是文学史与批评的一个重要区别。
当代文学史的下限划分,其特殊和难度在于,它不仅是正在行进中的当代史,而且还是“作为具有国家性质的文学,它仍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政治体制下不断生长,这就导致我们之前以政权更替等重要事件作为文学分期依据的做法无法奏效,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我们很难再找到像五四新文化运动、第一次文代会那样公认的既有标志性和象征性,又有历史决定性的时间节点”5。尽管1990年代以来,以邓小平南方讲话为标志,逐渐形成了“党的领导、文艺家的创作实践、文化产业资本的介入,三维之间营造了丰富的运动张力和滋润的生态环境”。而在21世纪以来的二十年间,当代文学又形成了主旋律文学、精英文学、市场文学并存的“三分天下”的态势。但前后之间仍有不可忽视的一贯性、承续性,“周扬曾经把五四运动、延安整风运动、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思解放运动,列为三大思想解放运动,透过三个时间节点,他把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发生——毛泽东思想的确立——邓小平理论的实践连接起来,构筑起较为完整的中国共产党的文化建设体系”6。往深处说,这也是为什么在十多年前,国家最高决策层面提出的辩证地看待和评价改革开放前后历史时期之间的关系,即“不能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也不能用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7。这亦是在告诉我们,当代文学下限看似是文学史分期问题,其实它已超越了文学史分期乃至文学本身,包含了更丰富复杂的内容,其划分及如何划分,面临很多棘手或不好解决的“问题与方法”,简单套用西方常用的分期或断代理论,很有可能失效。“从中国历史的断代传统来看,我们既然承认中国共产党经过革命所建立的政权是正当政府,就会顺理成章地认同我们现在仍在本代之中,而国体、政体并没有改变。那么新中国成立以降的文学史作为当代文学史,之所以被称之为‘当代’,实际上含有现政权、本代之意。”8这是有道理的。
众所周知,当代文学史分期问题,一直是当代文学研究的重要问题。从1950/1960年代起到1990年代形成高潮的当代文学史写作,学界对其下限划分一般都采用与当代文学批评基本同步的方式。如1962年华中师院主编的国内第一部《中国当代文学史稿》,其下限一直写到1960年;1980年代出版的《中国当代文学史初稿》(郭志刚等主编)和《中国当代文学史》(二十二院校编写组)两部文学史,下限为1970年代后期的新时期;1999年出版的洪子诚的《中国当代文学史》和陈思和主编的《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它们的下限则延至1990年代后期。除去编写的时间,这些文学史可以说是基本上跟着时间脚步了。这里的原因,倘若细究,也许与没有走出“20世纪”,与批评占主导的语境及其影响和辐射有关。是故,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当代文学对下限往往采取可塑性较大的“移动”处理,是比较随意或随机的,并没有所谓的下限意识,人们似乎也没有急于给它画句号的意思。因为“20世纪中国文学”大框架尽管隐含着让人不快的等级制之感——即用“现代文学”标准来治史,打通并整合“现代文学”与“当代文学”关系,但它毕竟完全可以让当代文学直接融入其中,成为其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果不拘泥于这次讨论,再超越一些,从更为宏阔的视野来看,实际上,1980年代中期在讨论当代文学史可否编写时已隐显不同地涉及下限问题。如唐弢1985年在《当代文学不宜写史》中,考虑当代文学“尚未成熟”而又“不断演变着”事实的本身,主张用“当代文学述评”代替“当代文学史”9。施蛰存在同年撰写的《当代事,不成“史”》一文,呼应唐弢的观点,也认为“当代文学不宜写史,因为一切还在发展的政治、社会及个人的行为都没有成为‘史’”。他进一步解释说:“并不是说当代文学不应该做记录和评述。所以有详细的记录,但都只是史料;可以有评述,但都只是一家之言,不成定论。史料和一家之言,都不是‘史’。”10特别是王瑶,他在1986年《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长文《中国现代文学史的起讫时间问题》,将现代文学的起点设在1919年,终点则定为1976年“文革”结束。王瑶着重强调指出:“就目前而论,经过拨乱反正和否定‘文化大革命’的讨论,我们现在有可能从历史的角度来研究一九七六年以前的文学了,而且它的许多重要现象都是要从五四以来的历史进程来加以阐述的,因此它可以而且应该纳入现代文学史的范围。”11他们上述有关主张,其实已暗含了相当明晰的文学史下限意识。
颇有意味的是,早于唐弢等讨论的半个世纪前,即1930年代,胡适在为《中国新文学大系·理论建设集》撰写导言时,就持此观点。他是这样说的:“中国新文学运动的历史,我们至今还不能有一种整个的叙述。为什么呢?第一,因为时间太逼近了,我们的记载与论断都免不了带着一点主观情感的成分,不容易得着客观的,严格的记录。第二,……一个文学运动的历史的估价,必须包括它的出产品的估价。单有理论的接受,一般影响的普遍,都不够证实那个文学运动的成功。所以在今日新文学的各方面都还不曾有大数量的作品可以供史家评量的时候,这部历史是写不成的。”12胡适明白宣示,没有足够的时间积淀,只能进行初步的史料整理,而不能写出信史。而事隔半个世纪以后,即2023年,王瑶的弟子陈平原在谈及“现代文学”与“当代文学”划界及其异同关系时,其观点与其导师王瑶及唐弢、施蛰存也颇有某种惊人相似之处。他在有关现代文学史料学的一篇文章中,主张将“近十年”的作家作品列为“当代文学批评”,而把“十年前”及一直上溯到晚清作家作品和思潮现象统称为“现代文学研究”,指出:“学现代文学出身的,往往偏重于史学;而从事当代文学研究的,则更注重批评。应该说,二者都有其合理性。史学寂寞,需要下苦功夫;批评热闹,更依赖个人才气。我的立场有点特别,认定关注近十年作家作品的,属‘当代文学批评’;谈论十年前的作家、作品、思潮、现象的,可一直上溯到晚清,统称为‘现代文学研究’。”13
从第一代学者胡适,到第二代学者唐弢、施蛰存、王瑶,再到第三代学者陈平原等有关“现代文学”与“当代文学”的界限划分,在现代文学领域是很具代表性的。对此,当代学界虽有不同意见,但我们却不得不说,它是有其自身历史和内在逻辑的,至少为我们如何从较长的百年时段审察“当代文学”提供了一种观照方式。需要特别指出,胡适(不仅是胡适,五四一代学者也莫不如此)与之不同的是,他一方面立论谨慎,强调当代历史叙述须对“时间太逼近”保持警惕,不能倏忽意兴地随意改写历史。另一方面又与此前中国历史上众多诗文革新运动不同,“更喜欢在‘文学史’框架中讨论问题”,并在文学革命成功后,“迅速将自家旗帜写进新的文学史”。然而,在完成历史化和经典化过程中,因为“更接近于批评家的‘提倡’,而不是史家的‘总结’”,或者说,作为五四新文学“当事人的证词与研究者的成果,二者过分一致”,结果在给我们提供后来文学史所没有的鲜活丰盈生命活力的同时,而表露了贬低甚至抹煞“晚清文学”与“通俗小说”成就的历史局限。14这一点,只要翻检一下《中国新文学大系》就不难可知。胡适的“自我矛盾”,反映了那一代学者在新文学草创时期,面对“三千年未有之变局”,传统学科在现代大学占统治地位的大背景下,急于建构、夺取历史话语权的学术焦虑;而他们在将“自家旗帜”写进文学史和以创立者身份对之进行精彩描述,其对固有历史所表现的选择性的偏差,又相当深刻地影响了当时及后来的现当代文学史写作。
当然,换个角度看,它也反映了当代文学史写作包含的两个至今尚未克服的矛盾:“其一,历史叙述内在规定性导向的历史断代与目前使用的‘当代’时间意义上的无下限形成了矛盾,‘当代文学’的断代仍然是一个尚未解决的问题;其二,‘当代性’内含的反历史/去历史倾向与文学史的历史叙述构成了矛盾,在具体的述史实践中,历史叙述与批评化的结论之间的张力,也一直为论者所注意并诟病。”15某种意义上,这也可以说是当代文学及文学史带有永恒和宿命性质的“本体性”矛盾。可以预测,随着时间直线无限向下延伸,尤其是进入后现代语境之后,它不仅会使当代文学史涵盖的内容愈加纷坛庞杂,而且内部之间还充满了抵牾、断裂甚至反转,不可避免地产生和出现下文罗岗所说的为下限所无法包容的“极限”问题。这是时势使然,它带有“一代有一代之文学”的意涵,我们应该用历史的、发展的眼光,给予评价和把握。
胡适 《中国新文学大系》
二、当下学界对“下限”认知及其有关观念解读
1990年代是当代文学史写作的高潮,在至今119部总量的当代文学史中,有接近一半(51部)都出版于此时。16这些文学史,尽管水平有优劣、高低之分,观念认知也并不完全相同,但在文学史分期问题上,却不期而然地具有基本相近或相似的共识。大概从21世纪第一、二个十年开始,随着“20世纪”离我们越来越远,后来接踵而至的文学越来越纷扰繁复,学科建设也被提到了日趋重要的位置,所以,如何在新的框架和历史语境中重新关联整体当代文学的起点与下限,进行价值重建,遂被当作一个新的节点问题提出来。这些学者大多曾接受系统规范的研究生专业教育,长期在高校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有过主持或参与文学史写作的学术实践,有的还主持编写过不止一部文学史。而高校在进入21世纪之后,由于诸多因素的合力作用,学院体制开始浮现。如CSSCI期刊、社科基金资助、长江学者评审、学科评估、学科点扩张等,并且名目繁多、层出不穷,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系统性强化。这不仅与五四新文学草创时期的胡适等生存环境完全不同,就是与1980年代中期刚走出“文革”后不久的唐弢、施蛰存、王瑶的学术生态也大相径庭,甚至与处于同一现代大学学术体制下的“现代文学”也有所区别。这就是为了在日益强化、充满竞争的学院体制中谋求一席之地,业内不少同仁开始期盼当代文学结束一味“移动”的漂泊状况,像古代文学和现代文学那样,虽有一个争议但大致应有还算稳定的研究范围。而作为历史叙述的当代文学史,为了求得应有的客观性,也与永远处于追踪且更多体现个人主观性的批评有所区别,应该对无限延展的终点划定或确立一个节点。当然,这是人为的,也是带有理想化的一种学术理念。它反映了当代文学在经历了现代文学二倍还多时长的情形下,想跻身于现在大学中文学科核心行列的诉求。从文学史写作角度讲,希望对原有批评化的思路有所调整及超越。
大量事实表明,文学史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学术活动,且如有的学者所指出,有些看似颇具新见的命题,如提出“20世纪中国文学”史的“整体观”的学者,并没有践行他们的观念,“而是仍然用断代的方式书写文学史,他们当然有各自的理由。倒是对‘二十世纪中国文学’观念有所保留的严家炎先生主编了《二十世纪中国文学》。这样相互矛盾的文学史写作实践行为看似难以理解,其实恰恰从一个方面证明了文学史观念和理论不能替代文学史写作实践”17。但这并不意味着理论不重要或无关宏旨,而是说需要与实践结合,它是一个综合性的活动。须知,即使是“20世纪中国文学”,也是一种理论——即“年代学”或“时间现代性”的一种理论。只有从这个角度切入看待文学史的理论与实践关系,才有可能在重启新一轮的文学史写作中,避免滑落“观念性陷阱”或“实践性陷阱”。
“现当代文学是一个高饱和度,甚至在某种意义上过分拥挤的学科。一方面这个学科跟现实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联,政治引领、文学制度及种种文化资本都对学科产生各种各样、若隐若现的影响;另一方面,学科的时间下限始终处于开放状态,学科内部的现代文学与当代文学之间也一直有统合与分治之争。”这种“始终处于开放”或曰没有“下限”的状态,固然给当代文学学科带来某种“活力”,确乎可以拓展出大量的“学术生长点”,“但下限不清也使学科面临着学术化重构与即时化批评之间内在的紧张”,乃至“成为学科的解构性力量”18。某种意义上,下限也就是文学史与批评的“分水岭”,借助这一“分水岭”,我们可由此将批评关注的“文学现场”划出自己的视界之外,而把研究目光投向相对稳定并有一定沉淀的已然历史纳入自己的视域之内。
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文艺争鸣》于2020年10月召开“中国当代文学:发展与变化”研讨会,并在会上将下限与分期一样,当作当代文学史及研究的一个“重要”和“核心”问题提出来进行讨论。从该刊2021年第2期刊发的一组计11篇笔谈文章来看,尽管在下限问题上没有形成统一结论,但透过这些异同并呈的讨论,它让我们看到21世纪以来整个学界在文学史“由热趋冷”的背后隐含着一股冀求创新和突破的潮涌。这也可以说是近些年对下限问题最为集中的一次讨论。大致有以下两种观点。
一种是力持当代文学史应有下限,且态度比较执着,将其视为提升文学史质量的一个基础和前提。如吴俊从文学史整体性和逻辑性的立场出发,对现实中存在的“几乎没有共识认同的”当代文学下限表示不满,认为这种“像是开无轨电车,且不设终点,沿途随意设站上下车”,其实反映了对当代文学断代认知的薄弱,反过来,“下限影响甚至决定作为研究对象的当代文学史的确定性(包括其整体性、逻辑性等),而学术研究有赖于稳定性的基础,这是一个学术规范的基本问题”。他认为对其划分,需要设计和制订一个可以汇聚整合“三种文学史的指标要素”,即政治的视角、媒介的视角和代际的视角。19这亦是吴俊对自己先前提出“史料学转向”的一个合乎逻辑的延展。程光炜也持此观点。他主要从学科完整性角度,指出下限问题的提出,不仅反映了文学史家对现有当代文学学科状况的“忧虑”,而且也符合当代文学在运行七十年之后,“需告一段落的自身要求”的实际。落实到文学史写作实践上,他认为,下限可追溯到周扬第一次文代会报告及第四次文代会祝词对“当代文学性质和任务”所作的界定。“按照这个界定,当代文学实际早已完成了自身阶段性任务,至于以后的文学应该怎样命名,那是在此以后的下一个问题,可以在另一个问题层面上来讨论。”20程光炜在别的文章中还说,“为什么这么重视‘下限’的讨论呢?吴俊教授有一个没有‘下限’,就不可能有当代文学学科的观点,我很赞同。去年在成都会议上,我首先提出‘下限’问题,他接着贡献了这个很好的观点。讨论之初,可能争论、分歧会很大,也会有人认为没有必要,这都没有关系,这件事终究要搞,已到刻不容缓的节点上”21
罗岗大体也认同吴俊、程光炜的观点,稍有不同的是,他以自己参与的现当代文学“作品选”在十年后新增一篇《流浪地球》的修订本为例,特别提出与“下限”相关又不尽相同的“极限”问题:“假如时间倒退到10年前,甚至是5年前,我想不太可能把这篇小说选进‘作品选’。这意味着‘当代文学七十年’包含了‘文学视野’的变化与拓展,同时也提出了新问题,即‘当代文学七十年’如何叙述‘当代文学’?”意即下限延后不是简单加作品即所谓的“加法”,而是主要源自背后的文学观念;现有框架固然需要有弹性,但如果不考虑观念问题,而不断地“加法”,终有一天会将这个框架给“胀破”了。22李建立在原则上对此也表示赞同,认为“任何文学史著都必须有一个‘终结’的所在(即‘下限’),这是只能进行线性叙述的文字媒介的先天局限。在这种情况下,与其偶然地设置一个不明不白的‘下限’将这一问题含混下去,倒不如认真地将‘下限’作为一个严肃、自觉的学术问题予以讨论”23
另一种则似乎对之持较为慎谨、平和的态度。如张福贵就可划归此列。他的一个重要依据,就是以历史上发生的“重大政治事件”为时间节点,在此影响下,文学整体上发生了变化。他将其称为“文学时代”,“所谓‘文学时代’是指一个时期的文学从宏观到具体、从整体到局部都发生了与此前根本不同的变化,就是一个旧的‘文学时代’的结束和一个新的‘文学时代’的开始”。所以,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与大多的与会者不同,不谈当代文学史下限而专谈其“连续性”问题。显然,按照他有关的“文学时代”标准,当代文学史至今尚无下限,如果有的话,那就是当下“疫情”:因为“新冠疫情前和疫情后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和中国当代社会一个重大变化的转折点,国内外思想文化和社会心理的变化,也可能成为中国当代文学变化的转折点。这个转折点的确认我们今天说也许还为时过早,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文学的发展变化,随着整个社会包括国际关系的变化,可能会得到越来越多的事实的支持”。24张福贵将“文学时代”概念用于当代文学史是否十分合适,或许可以讨论,但他将当下“疫情”作为下限,并对其所作的有关“国际社会和中国当代社会一个重大变化的转折点”的说法,无疑颇具见地。王尧的态度大致相近,一方面,他坦言,在今天要想在文学史内部找到具有标志性的事件和作家作品作为确定下限的依据是困难的,这与张福贵有关“文学时代”说,似乎形成一种潜在的对话。另一方面,他对近十年来学界有关“十七年文学”“文革文学”等研究成果并没有充分沉淀和反映在文学史中,表示关心,认为“突出‘问题意识’的文学史专题研究,也许更重要”25
而相较于张福贵、王尧二人,黄平的观点则似乎更推进了一步。他虽在原则上也希望文学史要有下限,但忧于没有找到一种“总体性框架”,提出并质疑“绵延的时间永不终结,如果仅仅依附于线性时间,来讨论当代文学史是否有下限,这个问题本身在逻辑上即不成立”。他认为最关键的,主要还是文学史写作者的“价值立场”,对当代的不同立场,就意味着对当代文学史下限有不同理解。但无论是哪种文学史,它都应承认并有效地整合彼此之间丰富复杂的存在及差异。在这个意义上,1990年代以来的当代文学很难成史,是因为我们对于所处时代的“总体性”,目前还缺乏理论上的把握。最后,他围绕“文学是人学”话题,选择十七年文学、新时期文学、1990年代至今文学呈现出三种彼此联系的主体世界,即“人民主体、主体、无体、无主体的个体,也即革命主体、自由主体与系统主体”26展开探讨。这里所说的三个时段的三个理论,因太过抽象和复杂,尚未有效展开及内化,但却颇为思辨,自成一说。
从以上极为粗略的描述来看,在《文艺争鸣》召开的有关当代文学新变与分期研讨会上,下限问题虽然得到了与会者的广泛关注。但由于立场和观点的差异,各自有不同的解读。即使对之表示认同,但到底从哪个层面上对其进行划定,将其划定在哪个具体的时间节点,彼此亦不尽一致。这是一。其二,这里所说的下限,一般是指1949年至今的当代文学的一个节点,并不含有对其终结或“改朝换代”的意思。即是说,在下限之内的是当代文学,在下限之外的也是当代文学,它们都属于我们通常所说的“当代文学”范畴。但也有学者,根据“当代文学性质和任务的界定”,认为它实际上“已完成了自身阶段性任务”,因而下限此前的文学可叫当代文学,下限过后的文学是否还再叫当代文学,“是存在很大的疑问的”27。这样的“疑问”的确是“很大”的,应该说也是有道理的。但就现有的中国学科体制而言,实际操作却是有难度的,因为“在目前的学术体制中,‘中国现代文学’和‘中国当代文学’合二为一,称为‘中国现当代文学学科’。近年来,对交叉学科、跨学科和新文科的重视,意味着在学术体制内部,‘中国现当代文学学科’一分为二几乎没有可能”28。如果当代文学下限以后的文学不叫“当代文学”,且不说存在着被业内同行普遍认同的“叫什么”的难题,更为重要和麻烦的是,即使被认同,它也很难进入被体制所规范的“中国现当代文学学科”范畴。这不仅是对下限以后的文学,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属于批评范畴的“当前文学”或“当下文学”,而且对整体现当代文学及其学科建设也未必有利。这或许是当代文学研究所面临的一个令人尴尬的悖论。
当代文学史下限划分及如何划分,因关乎历史连续性,关乎微妙幽深的思想心理和艺术审美,往往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它只具有相对的意义,而且下限还会因人而异,具有多种不同解读的可能性。正因此,所以我们在讲界限及其阶段性特征时,不宜也不应将其作为一个确定的概念来使用,而是如洪子诚在谈1990年代文学“年代”特征时所说,有必要“强调这种不稳定的和正在形成的特征,而拒绝使现状确定化,并完全认同‘现状’的那种‘时期’描述”。甚至不妨将其看作个人面对已然历史的“证词”,以及个人对这一“证词的分析和反省”29。有的学者早就注意到这个问题,如刘纳出版于1998年的《嬗变》,这本书的副标题是“辛亥革命时期至五四时期的文学”,不同于当时乃至今天的不少文学研究,论者把所截取的20世纪初到五四前后这段时间文学,不仅看作是一个“过渡”期,而且赋予其复杂多歧的面相,具有多种不同的呈现方式及不同的路向。作为文学的时期、学术个性的尺度,文学研究中的“年代”或界限也许是必要的,甚至是不可缺少的;但毋须夸大,更不应将其差异当成先进与落后的标识。最重要的是在研究中秉持一种理性的批判意识和反省立场,注意把握它与整体性及连续性的关系,以大观小,反过来,以小见大。这也是对文学史写作者历史判断力和辩证思维能力的一个考验。
考虑下限关涉文学史与文学批评、文学史与学科建设等诸多复杂问题,一时难以获得具有共识性的划分标准,也尚未形成自洽有力的阐释框架。笔者倾向于在日后不断完善的探讨过程中,放开眼光,更多关注下限背后所潜蕴并驱使其如何划分的观念问题。在这个意义上,很认同王尧如下观点:“我觉得清晰的‘下限’也许还一时难以划定,但无妨我们在不同的‘下限’中回到中国当代文学研究的一些基本问题上。如果我们以‘1949 年’为‘上限’,‘文革’结束、‘1985年’‘新时期’‘1992 年’等都可以作为‘下限’加以讨论,由此回溯此前文学史的进程。开放的、民主的文学史研究和写作,在相当长的‘历史化’过程后可能会趋向一个清晰的‘下限’。”30
严家炎 《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
、作为特定时间节点的“下限”史料及其存在与表现
这里在前面探讨的基础上,拟将研究目光投向当代文学史下限相关的史料问题,主要想说明和解释:这样的划分给当代文学史料研究带来什么?它在哪些方面、方向和维度需要引起我们注意?大家知道,史料是学术研究的基础,也是学术创新的前提。对于习惯“以论代(带)史”的当代文学研究来讲,下限问题的提出,表明当代文学学术正在由不自觉逐渐走向自觉乃至成熟。正如吴俊所说:“近年所谓的当代文学史料学转向俨然成为一个话题,其中含义不仅说明了‘当代史料’研究的盛况,而且也隐含有这一话题的一个前提,即当代文学史的学术成立事实。否则,也就无所谓史料了。”31再进一步,它也是对不断强化的学院体制的一种回应(尽管带有很大的无奈成分),因为“当代文学‘史料’的成立,即史料意义上的当代文学的成立——当代文学才从批评进入了历史、进入了理论、进入了学术性的研究范畴。也就是从感性和经验领域跃入了理性思维和抽象观念的领域。当代文学也才拥有了制度性的现代学科身份”32。不过,为了贴合本文论题,笔者不想在此泛泛谈论文学史研究需要具体切实的史料支撑,而是将话题收缩和集中在下限范畴史料存在与表现。也就是说,本文所说的相关史料,是有特指意涵的,它具体是就当代文学史下端或曰离今消逝不久的这一时间节点的史料对象而言。33主要由“综合性史料”和“作家作品史料”两部分组成。
一、综合性史料。这方面史料尚有不少,就大而言,不妨可分这样两类:第一类,是体制或拟体制史料。参酌杨扬主编的《中国新文学大系·史料·索引》做法,体制史料分为文件、文章、运动、社团、刊物五种类型。34较有代表性的如:张健主编的《中国当代文学编年史》(10卷,2012年)、吴秀明主编的《中国当代文学史料丛书》(11卷,2016-2017年,尚未出齐)、吴俊主编的《中国当代文学批评史料编年》(12卷,2018年),以及何言宏主编的《二十一世纪中国文学大系(2001-2010)》(18册,2014年)、程光炜主编的《中国当代文学史资料丛书》(16册,2018年)等。这些史料丛书,虽也不乏有21世纪史料为选编对象,但大都还是以回溯性为主,带有对20世纪后半叶文学历史盘点的性质。它在2009年、2019年和2016年刊发在《文艺报》《文学评论》《文艺研究》《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等众多报刊杂志上纪念“当代文学六十年”“当代文学七十年”“新时期文学四十年”的研究和批评文章中,得到了较突出的反映。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史料搜研及文学史编写作为后发性的学术活动,它相比于直接介入现场,对之作第一道历史化筛选工作的批评,总是滞后于文学实践的。此外,像2014年文艺工作座谈会,2011年第八次文代会和第七次作代会,2016年第九次文代会和第八次作代会,作协主持的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茅盾文学奖和鲁迅文学奖,以及“新时代山乡巨变计划”“新时代文学攀登计划”“中国当代作品翻译工程”“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等,因编选时间关系,当时没有将其列入体制或拟体制史料的,亦应给予重视。因为它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在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35的大背景下,主流政治意识形态有关文学文化发展战略目标的具体理念和构想,这对我们认识和评价文学史下限范畴文学及其史料具有切实的意义。
第二类,是专题史料。最突出的当推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研究课题,尤其是国家社科基金带有导向性的《课题指南》,几乎每年都有相关史料专题项目。如2015年,有“六、七十年代文学资料整理与研究”选题,2020年,有“新中国文学史料学研究”“中国当代文学史料整理与研究”“当代故世作家传记和年谱研究”三个选题。而近十余年来,在此基础上又新增了数量可观的重大项目(其中属于“现当代文学”的重大项目通常有3-5个之多),史料更是成了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压舱石”,几乎每个重大项目后缀都有“史料或数据库建设”的字样,以至成为区别于一般或重点项目的一个重要标志,有的重大项目本身就是某个专题史料的集成或汇编。经过近一二十年来成规模和大投入的建设,现如今,专题史料已由主流文学、精英文学向通俗文学、网络文学、古典诗文,由京沪中心向地方路径,由虚构文学向非虚构文学(《人民文学》2010年提出的非虚构文学,影响至今,在文坛和学界已成共识)等立体、多维和广宽的面拓展。如汤哲声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百年中国通俗文学价值评估、阅读调查及资料库建设》(2013),李遇春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现当代旧体诗词编年史》(2018),邵燕君主持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中国网络文学创作、阅读、传播与资料库建设研究》(2019)等。当然,由于不少项目往往采用的是临时拼盘而又层层承包方式,其中尚未入门或入门尚浅的研究生在事实上成为了研究的重要或主要力量,所以,这就使专题史料(岂止是专题史料)研究由需有长期积累和慢工出细活的工作,向具有具体可控的短期预设目标和当下风行的多快好省方式转换,而给学术质量带来影响。另外,按照“三级文献”的理论,如果一个学科只有“一级文献”(原典文献),而无“二级文献”(研究文献)和“三级文献”(研究之研究文献),“说明研究活动尚未开始,它还不能称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学科。如果只有一、二级文献,而没有三级文献,则标志着该学科历史短暂,二级文献积累不够,本学科的学术史意识淡薄,尚未开始学术史的书写”36。如果此说有道理的话,那就再次证实了包括专题史料在内的整体当代文学史料研究至今尚处“初级阶段”的判断,当为不谬也! 
二、作家作品史料。当代中国拥有堪称世界之最的数量浩瀚的作家作品,这为我们提供异常丰茂史料的同时,也对如何科学有序地开展研究提出了挑战。对此,已有学界同仁运用文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将其分为五代,作轻重、缓急不等乃至纳入“史料抢救”的范围进行处理,它有一个将史料研究重心向年龄偏大的作家倾斜,即“年龄优先”原则。因为事实告诉我们,在前后相续、环环相扣的历时性的时间链条里,有的作家已走完了历史,相当完整地呈现了其人其文的轨迹,有的作家则大半或近半地呈现了其人其文的轨迹,而有的则还在行进之中甚至刚起步不久,可再缓一缓、等一等。关于这方面,笔者曾参酌程光炜的思路,借鉴埃斯卡皮《文学社会学》中“作家世代”理论,分“两代半”作家(即从现代文学过来的第一代作家,新中国自己培养的第二代作家,以及被称为“半代”的以知青或回乡作家为主的第三代作家)作过专门爬梳和分析。37这里限于篇幅,恕不赘述。仅就与本文论旨关系较为密切的“半代”即第三代作家史料研究,再补充两点,以概其余。
首先,随着国门打开,中国文学文化“走出去”发展战略实施,异质性史料在下限范畴逐渐增多,它与现在大众传媒消费性和选择性传播,尤其是作家出于自我经典化需要而作引导性的介入纠缠在一起,显得更为复杂。这种情况在处于创作高峰并在国外有一定影响力的第三代作家具有相当代表性。就拿2012年莫言获诺奖来说,至今其解释为什么要颁奖的理由的“授奖辞”,报端偶有提及,也是闪烁其辞,颇多是被简单狭隘地当作“梦幻现实主义”来理解,尚未有媒体尤其是主流媒体完整刊发其译文——据有学者披露,仅在其获奖不久的《名作欣赏》杂志2013年第1期有关获诺奖专辑的最后一页,用排得又小又密的版面,发表“授奖辞”的英文文本。38到底如何看待莫言获诺奖,人们可以见仁见智。但作为研究,它应该建立在对诺奖“授奖辞”——用前面“三级文献”理论来说,“授奖辞”可称之为“一级文献”(原典文献)完整了解的基础之上。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其研究(“二级文献”)和研究的研究(“三级文献”)及其研究所得的结论,其客观真实效果到底如何就很难说了。而恰恰在这点上,窃以为当代学界程度不同是有所忽略的。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史料意识的薄弱。听说2010年,莫言去浙江龙泉寻根问祖的晚上在小范围与友人茶聊时,曾用灰色的、批判现实主义等概念对“如何能获诺奖”作了颇为精当的分析。如果此说是真实的话,这是否从一个侧面告诉我们,莫言并不像平时和日后谦逊低调所说的那样他不关心诺奖,也无意于诺奖;而是洞悉了诺奖的内在要义,深得获奖的其中堂奥,他是中国当代众多作家中较早而又有意识地向诺奖发起冲击并最终成功折冠的极其智慧的一位。这样说绝不是“挑刺”或“抬杠”,而是为了尽可能多地收集和了解作家的有关生活及创作方方面面的信息,包括他们对西方文学文化及其设立的奖项(特别是诺奖)的真实想法,以此来还原和分析他们创作的内在脉络及动力。顺便指出,当代作家出于经典化需要,频频不断介入和借助大众传媒,来为自己入史造势,现已成为一个突出现象。对此,我们在研究时有必要洞察。
其次,所谓的“半代”作家史料研究,也是相对的。如果我们不是按照纯理论的逻辑推演,而是返回文学现场作历史的、具体的考察,那么就会看到在当代文学史下限范畴第三代作家与第四代作家之间,其代际划分并非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绝对,而在事实上存在着交集或叠合。这不仅像王安忆、莫言、贾平凹、韩少功、刘震云、铁凝、格非、阎连科、张炜、余华、苏童、阿来等大多第三代作家还处在不断创作之中,他们已延伸到了下限之外的批评范畴,而且第四代作家如毕飞宇、陈染、李洱、李冯、东西、邱华栋、艾伟等,乃至第五代作家即现在说的“70后”“80后”作家,通过批评的披沙拣金的筛选及其历史化,有的已开始并逐渐被文学史家所重视或认同,所以相应也就有一个史料跟进的问题。尤其第四代作家更是如此。自然,对于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而又与我们处于“同构”状态的后两代作家的史料搜研,它自有其与我们处于“异构”状态的现代作家或古代作家所没有的特殊难度。这也说明作家代际只是一个集合性的概念,对其划分和分析,首先需要考虑的是作家应该呈现相对完整统一的形态,它不能忽略或割裂代际之间的连续性,也不能抹杀或覆盖作家的个性,相反,应该令饱满的个性支撑起血肉丰满的代际文学共同体。这也是我们在运用埃斯卡皮“作家世代”理论时需要注意的。
最后需说明,这里所说的“作家世代”,主要是从文学史角度讲的,而没有考虑史料研究的特殊性。其实,史料研究与文学史下限有关,但又不完全相同。这是为何呢?主要源自它们彼此“研究范围”不同:“因为一部文学史,即使是十分详尽的文学史著作,所能论述的亦仅限于一些在历史上有过重大影响并历来为人们所传诵的名作;史料学研究的范围似乎比这要广泛得多。正如我们要认识高峰有时不能不涉及群山,认识长江、黄河,有时不能不涉及其支流一样,研究一个大作家或杰出作品,也必须对其同时的创作有所了解。尽管有些作品并不一定写进文学史。”39正是缘此,所以在史料研究时不仅有必要对“年龄优先”作弹性或柔性的处理,而且还不妨将思维视野适当延伸至下限之外的作家,与批评尤其是近年来有人提出的“研究性批评”进行对话和对接,为日后即将到来的新一代作家史料研究作准备和积累。这里也可知,现有的以“不能改写文学史”为准或为由而否定史料研究意义和价值,甚至将属于“微观研究”的史料研究,不加区别地一概斥为“平庸之恶”等诸如此类的批评,有失偏颇。它不仅并不完全符合史料研究的实际情况,而且也不利于与之相关的文学史写作的提升。“为什么非要从文学史写作的角度、是不是能写进文学史这一标准,去评价我们的发掘工作?坦白说,我们现在讨论的很多问题,对古代文学研究来说,根本不是什么问题。我发掘新的作品出来,可能会部分改写文学史,也可能只对某一阶段的文学现象和文学生态的研究有所帮助,也可能最后只是帮助我们看到了一篇文章、一首诗,或者只是给我们的研究提供一个材料,不都很好吗?”40著名现代文学史料学学者陈子善这番话,值得重视。
[本文系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理论-实践’视域下的当代文学史料学研究”(项目编号:22BZW022)的阶段性成果]


注  释

1 项楚等:《唐代白话诗派研究》,巴蜀出版社2005年版。

2 24 张福贵:《文学史分期的节点与共和国文学发展的连续性》,《文艺争鸣》2021年第2期。

3 [法]安托·普鲁斯特:《历史学二十讲》,王春华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116页。

4 [美]弗雷德里克·詹姆逊:《单一的现代性》,王逢振等译,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6—20页。

5 王秀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文学与当代文学史的分期》,《文艺争鸣》2021年第2期。

6 陈思和:《建党百年与当代文学研究》,《文学评论》2021年第3期。

7 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4页。

8 刘杨:《中国当代文学史写作问题研究》,安徽教育出版社年2021年版,第96页。

9 唐弢:《当代文学不宜写史》,《文汇报》1985年10月29日。

10 施蛰存:《当代事,不成“史”》,《文汇报》1985年12月2日。

11 王瑶:《中国现代文学史的起讫时间问题》,《中国社会科学》1986年第5期。

12 胡适:《中国新文学大系·理论建设集·导言》,上海良友图书公司1935—1936年出版。

13 陈平原:《触摸历史的心情、技艺及媒介》,《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23年第2期。

14 陈平原:《文学史的形成与建构》,广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68—69页。

15 何吉贤:《当代文学、当代文学研究和当代文学史——一个基于1980年代以来人文思想背景的梳理》,《现代中文学刊》2023年第6期。

16 参见李心怡《文学批评入史之沉浮及其新路径——以1990年代的当代文学史著为中心的考察》,《当代文坛》2022年第1期。

17 孟繁华:《当代文学史:重新构造的必要——在“中国当代文学:发展与变化”研讨会上的发言》,《文艺争鸣》2021年第2期。

18 陈培浩:《从沟通内外到超越内外——新世纪新诗研究的本体话语历史化趋向》,《中国当代文学研究》2022年第6期。

19 31 吴俊:《中国当代文学史的整体性和逻辑性的建立——断代、分期、下限问题漫议》,《文艺争鸣》2021年第2期。

20 程光炜:《当代文学史阶段的划分问题》,《文艺争鸣》2021年第2期。

21 程光炜:《当代文学“历史化”琐谈》,《浙江社会科学》2021年第5期。

22 罗岗:《“当代文学”的“极限”与“边界”》,《文艺争鸣》2021年第2期。

23 李建立:《当代文学史分期讨论中的几个“心结”》,《文艺争鸣》2021年第2期。

25  28  30 王尧:《当代文学综合研究中的分期问题》,《文艺争鸣》2021年第2期。

26 黄平:《新时期文学的下限与当代文学的分期——“中国当代文学:发展与变化”研讨会笔谈》,《文艺争鸣》2021年第2期。

27 李建立的笔谈文章也触及此问题。他在探讨当代文学下限相对“合理合适”,以利于“在确定了时间范围之后激发和凝聚更多的学科共识”时,还特地加上这样一个注解:“当然,展开这一问题的讨论会引发一系列别的问题。比如,设定‘下限’之后的‘当代文学史’还能否称之为‘当代’文学史?如何命名这个有了‘下限’的当代文学史?如果将传统意义上的‘当代文学’切分为‘文学史’和当下的文学批评,过去常被诟病的‘当代事’与‘史’之间的矛盾是否能借助新的命名解决掉?”参见李建立《当代文学史分期讨论中的几个“心结”》,《文艺争鸣》2021年第2期。

29 洪子诚:《九十年代文学书系·总序》,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

32 吴俊:《当代文学史料问题的多维视野考察》,《文学评论》2020年第6期。

33 考虑当下学界对当代文学史下限时间划分不一且颇有歧义的客观现状,为便于操作,这里所谓的“时间节点”,姑以2009—2019年这十年左右带有伸缩性的时长为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当代文学六十年”“当代文学七十年”;在此之前的列入“当代文学史”,在此之后的划为“当代文学批评”,对之作带有一定弹性或柔性的上下和前后的伸缩。

34 杨扬主编《中国新文学大系·史料·索引》,上海文艺社出版2009年版。

35 习近平:《决胜全面战胜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17年10月20日。

36 徐鹏绪:《关于中国现代文学文献学理论方法的构建与基本书写类型的思考》,《中国现代文学文献学的理论与实践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长沙理工大学2016年4月,第327页。

37 吴秀明:《当代作家史料研究:如何“世代”,怎样“抢救”?》,《文学评论》2024年第4期。

38 李建军:《2012年度“诺奖”授奖辞解读》,《文学报》2013年5月28日。

39 曹道衡、刘跃进:《先秦两汉文学史料学·概说》,中华书局2005年版。

40 王贺:《中国现代文学文献学的自觉——陈子善研究员访谈录》,《文艺研究》2019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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