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3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正式提出将低空经济作为重要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也将该产业视为新增长引擎,由此我国低空经济步入快速发展轨道。然而,由于发展低空经济具有较强的前沿性、系统性、融合性、技术性、规范性等复杂化的特点,当前社会各界对此认知不一,也不尽全面。为此,南京大学长江产业发展研究院团队基于实地调研和文本研究,以系列文章的形式,试图将低空经济的基本概念、主要方向及关键问题讲清楚,并指出需系统性推进的六项核心工作,结合我国当前发展的实际逐个深入探讨,希望能为我国各级政府、各类企业、科研院所等多方机构组织提供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框架,也试图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以推动我国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当前全国正掀起一波低空经济发展热潮,2024年更是被视作我国“低空经济元年”,各地方政府也都在纷纷“抢域升空”,政策法规出台、商业场景探索、产品生产创新等各种事件层出不穷。然而,面对当前低空经济的“热”,笔者认为,对一些关键问题的看法和认识必须“冷”且理性,应当基于国家大力推动低空经济发展的根本目标及其发展的客观规律,对以下几个方面准确把握:
1.关于在哪发展?通过调研我们发现,由于顾及安全性,不少地方政府把发展低空经济的重点放在远离密集人群的幅员辽阔、人烟稀少的区域。作为战略新兴产业和新增长引擎,低空经济的发展必须充分体现其经济价值,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和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支柱。安全性固然是发展低空经济的基础前提,但更为重要的是充分实现低空空域开发的经济价值,把低空飞行作为常态化、高价值的经济活动形态。因此,贴近地面(300米以下空域)、人口稠密、经济社会发展场景丰富的区域才最适合低空空域资源的开发利用,如果过度追求安全性而“因噎废食”把低空飞行一味放到人烟稀少的地方,就只能实现小范围、低频次、轻量级的发展,这背离了发展低空经济的初衷。由此,在低空经济发展的初期,各地方政府可以在更为安全的区域进行探索,对空管协调、航路管理、飞行管控、制度规范等重要保障体系进行充分试验与示范,为高频次高价值高质量的低空飞行夯实基础。
2.关于谁来发展?发展低空经济的基本行政单元应该是设区市,而并非在县区一级统筹。这是由于,一方面县区一级行政单元涉及面积过小,不利于低空商业场景的开发;另一方面,对于发展低空所需要的配套支撑如空域协调与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智联网建设等,也至少得设区市层面才能完成。这一点与制造业不同,通常我国发展制造业的基层行政单位都是落在县区一级,这反映了空域开发和土地开发的差异以及低空经济的服务业属性。除了地方推动之外,国家层面的整体性制度设计也极为重要,例如空域管理协调模式、飞行器与基础设施强制标准、低空通行法规规则、“空-地”“空-空”通信标准等等。我们认为,我国大力发展低空经济,需要“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系统性推进,基层政府的重点在商业场景开发,并以此为牵引逐步推动相关规则制度体系的完善,上级政府通过不断出台各种标准规则为各地发展低空经济提供制度保障。
3.关于如何发展?调研中我们也看到,由于发展低空经济的体系较为复杂,一些地方政府有把低空经济“制造业化”的倾向,例如大力招引飞行器及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行集聚,扩大低空飞行器的制造产能;也有不少原本不属于该赛道的中小企业趁着风口进入低空经济领域,如动力电池、电机设备、碳纤维材料以及各种软件系统等。如前所述,在发展初期,制造业只是低空经济的过程性属性,其根本属性应当是服务业,尤其当前更不宜在尚未明确低空服务重点形态的情形下盲目发展制造业扩大生产产能。我们认为,当下应当鼓励各地方政府和企业“因地制宜、百花齐放”开发低空服务形态及商业场景,而对于飞行器生产等制造业,则应当避免一哄而上,否则只会造成该行业的制造产能迅速过剩,不利于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4.关于发展远景?现阶段发展低空经济的目标是把低空服务形态充分发掘,并配以飞行器及相关设施的生产制造。由于低空飞行天然需要数智化平台支撑,且与人类生产生活场景紧密结合,这将产生大量关于人类社会的数据,因此从长远来看,低空飞行及服务只是一个阶段性过程,低空经济发展的未来必将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深度挖掘低空飞行数据要素价值、大力发展数据要素产业,这才是低空经济的终极方向。此外,低空经济除了要为高质量发展做贡献之外,还应跟国家的高水平安全相结合,例如确保低空飞行不危害公共安全、以低空经济发展促进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推动边海空防国家领土领空领海的安全等等。
文章来源:长江产发智库、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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