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G1816乌海至玛沁国家高速公路兰州过境段(兰州九州北至兰州南)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公告,项目具体实施方式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总投资约101.19亿元。
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起点庙儿岔至晏家坪段按双向六车道标准新建,晏家坪至终点西果园枢纽互通段5.82公里利用G75兰海高速及连接线按双向六车道标准改扩建,整体式路基宽度33米,其中黄河特大桥主桥宽度32米(不含互通加减速车道宽度)。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拼宽利用桥涵荷载等级维持原设计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辅道(桥)及与城市道路相接的互通立交、城镇区域内的道路改造工程均参照城市道路标准设计。最终项目规模以实际批复为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和《甘肃省“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收费公路项目认定标准(试行)》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年版)》中“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收费公路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
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建设,以BOT模式实施。特许经营者中标后,实施机构与中标特许经营者签订初步协议。政府出资人代表兰州交通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中标的特许经营者签订《股东协议》《公司章程》,中标的特许经营者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其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优化设计、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质量控制、经营管理、养护维修、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安全和环境保护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通过使用者付费(车辆通行费收入、路衍经济收入)来收回投资、建设以及经营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合同约定将本项目资产及相关资料完好、无偿、无条件、无负债、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的机构。
本项目属性为使用者付费项目。政府方提供车购税资金用于政府资本金注入(仅能用于本项目主线段建设),除此之外,不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承诺保底收益率、可用性付费等任何方式使用财政资金弥补项目建设和运营成本。项目实施过程不得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011901.73万元,本项目建设资金由项目资本金、债务性资金两部分组成。其中:
(1)项目资本金:本项目资本金约202380.31万元,占投资总金额的20%(最终根据项目实际融资需要及相关文件要求调整)。其中:政府出资人代表出资47.48%,金额为961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车购税交通专项建设资金(仅能用于本项目主线段建设);特许经营者出资 52.52%,金额为106280.31万元,由特许经营者以自有资金出资。
(2)债务性资金:其余建设资金约809521.41万元,由项目公司作为贷款主体向国内商业银行贷款或通过其他合规方式筹集,占投资总金额的80%。
本项目总投资为1011901.7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684795.05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148278.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246.41万元,预备78238.78万元,建设期利息 64343.21 万元。
项目的实施对贯彻实施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和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缓解兰州北、西出入口的交通压力,改善区域交通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项目顺利建成后,不仅能够改善兰州城市综合交通网络,还能让中通道连通兰州北拓战略下的九州、福源新城、生态修复区等板块,迎来一个高速提速发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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