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下周五飞哈尔滨,结果需要下周五苏州会见

文摘   2024-12-14 00:00   广东  

原定下周五飞哈尔滨,我已经买好了从惠州经成都飞往哈尔滨的机票,还有去年就准备好的羽绒服,甚至准备好了给哈尔滨的律师朋友分享“律师团队建设的方向与方法”,却因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突然通知我下下周一开庭,只好作罢。

我很喜欢哈尔滨这个城市,去年夏天出差四平时,还应老朋友曲铁军的邀请来到这座带着异国风情的城市。当地律师朋友带我去了中央大街,看了索菲亚大教堂,甚至还带着我去了林彪在双城的司令部旧址。我发现林彪、罗荣桓住套件,谭政住单间,刘亚楼没有住房,这不是摆明了刘亚楼参谋长只是军事上属于“三号首长”,政治地位远不如谭政,难怪他后来只授予上将军衔而谭政授予大将军衔。

一宗走私案下下周一开庭,人又关押在苏州,我必须先去苏州会见,毕竟庭前我需要与被告人“预演”开庭对策。原定周五飞哈尔滨,只好改成周四飞哈尔滨周六回惠州了。结果突然遇到孩子周六上午家长会,我必须周五回到惠州,于是把时间提前到周三飞无锡周四会见周五回惠州。结果又遇上法院通知周四上午某群体性案件庭前会议,我只好挤出时间,中午从惠州坐高铁直奔苏州,周五上午抢第一波会见,下午飞回惠州。

惠州毕竟是小城市,飞无锡或者飞上海虹桥都是晚上,办事不能当天完成。我很喜欢惠州飞南京的航班,早晨出发上午就到了,我完全可以上午飞南京下午会见晚上飞回惠州。这些早出晚归的航班,才是我们“天选打工人”的最佳出行模式。

这次江苏高院开完庭,我决定去扬州看看,一宗巨额“套路贷”诈骗案件能不能无罪辩护成功,也进入最后的“收官”阶段。我一直认为没有“诈”也没有“骗”,被告人都是“走明账”,岂能认为是“诈骗”?“套路贷”诈骗,必须满足诈骗的一般规定,除非恶意造成对方违约才属于刑事犯罪,否则都属于民事纠纷。

技术辩护与历史研究
广东卓凡(仲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广东省律协刑专委副主任、惠州市律协刑专委副主任,出版有《三十而律》《烟雨三国》《小城律师》《技术辩护三十六讲》等,崇尚技术辩护,认为刑事辩护需要遵从“有利有理有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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