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麻醉品与麻醉药品从字面上看只有细微差异,很多人常常误以为是同一种药品概念,虽只有一字之差,却存在较大区别,下面让我们来深入了解它们之间的区别吧。
麻醉药品
“麻醉品”是“麻醉药品”的简称,在早期的文献中,“麻醉品”与“麻醉药品”常被视为同义词,主要用于描述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药物。在学术文献和法律文件中,“麻醉药品”一词是现代主要用语,“麻醉品”只是偶尔使用。当前,“麻醉品”一词主要在沿用的涉外词汇中出现。
麻醉药品
一、 定义不同
麻醉药
俗称“麻药”,是指能使整个机体或机体局部暂时、可逆性失去知觉及痛觉的药物。
根据其作用范围可分为全身麻醉药及局部麻醉药。
麻醉药品
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生理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以及国家食药监局认定的其他容易上瘾成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和相关制剂。
二、成瘾性不同
麻醉药
使用后对人体有麻醉作用,但不成瘾,不产生依赖性。
注:值得注意的是全麻药中的静脉麻醉药有一部分是“精神药品”,也就是被纳入我国《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的药品,和“麻醉药品”一样,精神药品具有成瘾性和依赖性,例如静脉麻醉药“氯胺酮” “咪达唑仑注射液”均被纳入我国第一类精神药品目录进行特殊管制。
麻醉药品
麻醉药品易产生药物成瘾性,停药后会出现戒断症状,如精神萎靡、头昏乏力、流泪流涕、失眠焦虑、浑身不适等,患者会产生强烈的继续用药欲望,易导致药物滥用。
三、药理作用不同
麻醉药
作用于神经系统,阻断各种神经冲动的传导,使痛觉及知觉意识暂时消失而感觉不到痛,产生的是神经麻醉。
麻醉药品
与中枢特异性受体相互作用,使疼痛感觉减小或消失、有欣快感,在止痛过程中,意识不消失,产生的是精神麻醉。
四、成分来源不同
麻醉药
大都属人工合成类,如乙醚、普鲁卡因、丁卡因、利多卡因和氯乙烷等。我国史书记载的最早的麻药是“麻醉散”,由我国第一位麻醉医师华佗研制。
麻醉药品
主要是从罂粟、大麻或可可豆等中提取出来的生物碱,如阿片类、吗啡类、可卡因等;以及人工合成麻醉性镇痛药哌替啶、美沙酮和芬太尼等。
《麻醉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共121个品种,其中我国生产及使用的品种及包括的制剂、提取物、提取物粉共有27个品种。
五、临床应用不同
麻醉药
主要用于外科手术的麻醉,分为全身麻醉药和局部麻醉药两种。
全身麻醉药对中枢神经系统能产生较广泛的抑制,主要用于深部大手术;
局部麻醉药能阻断周围神经末梢和纤维的冲动传导,主要用于局部小手术等。
麻醉药品
缓解疼痛,对多种疼痛均有效,有抑制延髓咳嗽中枢、呼吸中枢和安抚、镇静等作用,主要用于创伤、晚期癌症等剧痛、无痰干咳和心源性哮喘等疾患的治疗。
产生欣快感,作为“毒品”用于“吸毒”。
除镇痛作用外,不同阿片镇痛药还有各自不同的临床应用,例如吗啡还可治疗心源性哮喘和减轻急慢性腹泻症状;可待因可用于剧烈干咳;哌替啶可用于心源性哮喘和麻醉前给药及人工冬眠;芬太尼主要用于麻醉辅助用药和静脉复合麻醉,或与氟哌利多合用产生神经阻滞镇痛,适用于外科小手术,亦可通过蛛网膜下腔给药治疗急性手术后痛和慢性痛,芬太尼透皮贴适用于中至重度癌痛患者;瑞芬太尼主要用于全麻诱导及静脉全身麻醉,也可用于术后镇痛和分娩镇痛。
六、使用方式不同
麻醉药
使用方式多样,包括口鼻吸入或者静脉输入、喷雾、漱口、外擦。
麻醉药品
大多采取注射、含服、口服、贴于皮肤等方式。
七、管理要求不同
麻醉药
属于一般药品,在管理上无特别要求(氯胺酮因属于第一类精神药品而除外),一般归属化学药制剂,生产有相应的剂型,经营具有化学药品经营范围即可。
但在使用上要求谨慎一些:如麻醉药在局部治疗或者局麻手术时,直接由医生开具处方就可以领取麻药。在全身麻醉手术中,只有麻醉师或者有精神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才有资格开具,由手术室提供或者护士或患者凭本人身份证领药。
麻醉药品
属国家重点管制药,一切都要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规的规定,从种植、生产、运输到销售、使用、储存、销毁等各个环节都有详细规定,并明确了相关单位相应的法律责任。
麻醉药品在医院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有专门的管理制度,实行“五专”管理,即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而且需要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生开具红色专用处方后才能使用,其用量也有严格限制。注射剂只能在院内使用,药房领药必须有护士领取,使用完后空瓶需要送回药房。
提示:
💊 麻醉药品仅限患者本人使用,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转让、转送或转卖给其他任何人。
💉 患者未用完的麻醉药品必须无偿交回医院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不得私自丢弃或自行处理、以及转让、变卖等。
八、标识不同
麻醉药
无特殊标识。
麻醉药品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麻醉药品专用标志样式。(见下图左一)
九、麻醉药和麻醉药品分类及代表药小结
麻醉药分类及代表药
麻醉药品分类及代表药
十、麻醉药和麻醉药品的关联
麻醉药和麻醉药品最重要的作用都是镇痛作用,几乎所有手术都会用到麻醉药,而麻醉药品在部分手术的麻醉过程中也不可或缺。
前面提到或局麻药和阿片类镇痛药联合用于区域镇痛,为围手术期镇痛提供了更为理想的选择。而全麻药和阿片类镇痛药在手术中也经常联合用于复合麻醉。复合麻醉是指同时或先后应用两种以上麻醉药物或其他辅助药,以达到完善手术中和术后镇痛及满意的外科手术条件,这是因为目前各种全麻药单独应用都不够理想,故常采用联合用药或辅以其他药物。
可见,麻醉药和麻醉药品虽然有很多不同点,但由于都在一定程度上可使痛觉消失,因此在临床应用上存在一定关联。
尽管麻醉药与麻醉药品仅一字之差,但其在医学、法律和管理层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明确区分二者,对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合理用药、保护患者的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本文内容供读者参考
一文读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制 作:河南卫生监督融媒体部
编 辑:陈 慧
核 校:吴先春
审 阅:李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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