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公告】理创实验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开始啦!

文摘   2024-06-11 20:42   广东  

2024

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理创实验幼儿园


根据《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4-2025 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光教〔2024〕202 号)相关要求,本园 2024 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Part.01

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光明区理创实验幼儿园是一所非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位于光明区马田街道芳园路 101-103 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0MB2D41545W。

保教费 966 元/月,伙食费 400 元/月。


Part.02

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2020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00名。

中班招生对象:2019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20名。

大班招生对象:2018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9名。

Part.03

招生范围

光明区马田街道根竹园社区的适龄幼儿(有空余学位,面向根竹园社区外招生)

Part.03

招生程序

  (一)学位申请

小班新生:6月12日上午9:00—6月18日下午5:30  

中大班插班生:6月25日上午9:00—6月27日下午17:30

 家长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网上报名:

 1.第一种方式:家长登录“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政务服务-主题服务-学位申请”,点击幼儿园学位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信息,并将相应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保证清晰、完整),通过电脑(或手机)同步上传至招生系统。家长应确保其填写提交的信息准确、真实,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均为有效申请,系统将自动计算适龄幼儿的初步积分。  

2.第二种方式:通过“i深圳”中“教育服务专区”进行网上报名。打开手机 APP“i深圳”,切换到“光明区主页”(或点击“生活在光明区”,进入“光明区主页”),在“特色专区”模块进入“教育服务专区”,选择“光明区学前教育阳光招生平台”-“幼儿园报名”。报名流程与第一种方式相同。

3.第三种方式: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进入“学位申请”,选择“光明区幼儿园阳光招生平台”—“幼儿园学位申请”报名。报名流程与第一、二种方式相同。光明区学位申请网站二维码如下:

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须填报三个志愿:第一、二志愿可填报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第三志愿须为民办幼儿园,志愿填报完成后,报名系统将自动计算适龄幼儿的初步积分,最终审核及学位类型、积分以各职能部门审核为准,网上报名截止后将不予变更。如志愿选择公办幼儿园的,须满足适龄幼儿父母(或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满足以上条件后,幼儿园将按照第一志愿进行材料初审。

  (二)材料核验

小班新生:6月19日—6月23日

中大班插班生:6月28日—6月30日

幼儿园在招生系统中进行初审,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家长不用到幼儿园),材料齐全则予以初审通过,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在系统中否决,并注明原因。

(三)材料审核

 小班新生:6月24日—7月10日

 中大班插班生:7月1日—7月10日

 各职能部门通过电子比对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各园材料进行抽检与复核,并将审核情况在招生系统内进行反馈。家长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四)材料复核

截至7月11日,职能部门审核结果发布后,家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确定所提供证件真实有效后,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第一志愿申请幼儿园申请复核。除填写错误、审核失误等原因外,其他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允许信息更改或补交材料。7月11日下午17:30后停止受理复核申请。审(复)核完成后生成最终积分。

 (五)公布录取情况

7月下旬,区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网上审核情况,按照《光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积分办法及录取规则》规定进行录取。幼儿园会将录取结果在本园公示栏进行公布,同时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未被录取的幼儿,家长有疑问的,幼儿园会予以解释说明。   

  (六)健康检查

入园前,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应带幼儿到深圳市光明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七)登记入园

按时登记,父母(或监护人)应填写《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并按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档案。


温馨提示

     (一)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二)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三)我园已安排专人负责招生工作,向家长提供咨询服务等,如有疑问,请拨打招生咨询电话:0755-23179811 闫老师、姚老师(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附件1:光明区幼儿园2024-2025学年招生报名指引

附件2:光明区幼儿园招生范围一览表

附件3:光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积分办法及录取规则

附件4:光明区幼儿园特殊住房证明(式样)

附件5:附件6:光明区学位申请房锁定知情承诺书

附件6: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幼儿基本信息采集表

编辑:闫岩

审核:王雁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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