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六巡察组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

文摘   2024-07-25 23:07   广东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部署,2024年7月19日至9月20日,区委第六巡察组对区教育局党组及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党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巡察。7月24日,区委第六巡察组召开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



进驻前,区委第六巡察组组长与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汉波见面沟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要求,通报了巡察工作有关安排。会上,区委第六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通报巡察任务、工作安排,并就配合巡察工作提出要求。黄汉波主持会议。


区委第六巡察组有关同志、区教育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区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区教科院主要负责人,各公办中小学校主要负责人,各民办中小学校书记、校长,各学前联盟党支部书记,各公民办幼儿园园长等列席。


第六巡察组组长强调,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要求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把巡视利剑磨得更光更亮,勇于亮剑,始终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强调要坚持政治巡视定位,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四十六条,专门对不配合和干扰巡视工作的几种情形明确了责任追究的要求。区教育局党组及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工作。


第六巡察组组长指出,区委第六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及市委工作要求、区委工作安排落实情况,聚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营养膳食补助、学生餐费等资金管理使用,学校食堂和校外配餐经营管理,学校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等四个方面问题,对区教育局党组及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党组织开展一次专项巡察。希望区教育局党组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与巡察组同题共答,激发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内生动力。希望区教育局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巡察为契机,自觉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黄汉波表示,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是中央部署的两项专项工作之一,明确要求作为重中之重加以推进。开展此次专项巡察,既是紧扣中央部署要求,也是对区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的一次政治体检,是对教育系统履职尽责情况的一次监督检查,有助于更加全面、准确、深刻理解和把握上级的方针政策,有助于发现、正视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区教育局党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本次巡察工作,以最端正的态度全面做好支持配合,坚决落实区委巡察组提出的“五个不得”“三个严禁”的纪律要求,本着对自己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实实在在汇报工作,全面真实反映情况,讲成绩不拔高,讲问题不遮掩,讲差距不护短,让区委第六巡察组充分了解区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在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方面实际情况。对专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差距、薄弱环节以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一定要坦诚接受、认真分析、立行立改,一定要坚决落实“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的原则,坚决抓好整改,边查边改、对账销号、逐一落实,实现接受专项巡察工作更大效果。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9925198956,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设“二维码”,微信扫一扫即可反映问题;设专门邮政信箱: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深圳实验光明学校综合楼D402办公室邮政信箱,邮政编码518000,信封上注明“区委第六巡察组收”;在公共服务平台1楼及9楼、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学校、光明区高级中学、深圳理工大学附属实验高级中学各设置联系信箱。受理信访时间截止2024年9月18日。根据巡察工作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等方面问题的来信来电,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区教育局党组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来源: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第六巡察组

转载:深圳光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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